第二百五十三章 合法途徑(第2/2頁)

蔣萬順本是北方局派來的特派員,省委重建後,擔任省委組織部長。

“姚書記,要不要我再去趟交通旅館?”馬玉珍問。

“不必,你先回學校。剩下的事情,我會處理。”姚一民叮囑著說。

他已經看完了“螞蟻”的情報,蔣萬順確實被捕了,還被抓進了英租界憲兵分隊。

“螞蟻”建議,趁著還沒有轉移,通過向警務處報案,用正常手段,將蔣萬順救出來。

只要蔣萬順沒在英租界犯法,又沒有抗日的證據,憲兵分隊就無權抓他。

憲兵分隊的審訊手段,非常殘暴,誰也不能保證,蔣萬順就一定能扛得住。

路承周一直坐在警務處的辦公室,隨時等著上面的命令。

如果姚一民收到情報,並且實施的話,警務處一定會派人,去憲兵分隊搜查。

此時,路承周覺得時間過得特別慢,他不停的看著手表,希望時間能過得更快些。

快到五點時,路承周突然接到劉立峰的命令,讓他搜查憲兵分隊,是否有綁架行為。

“處座,昌隆盛是什麽地方?豈是我想搜查就能搜查的?”路承周苦笑著說。

“在英租界,難道他們還敢亂來不成?”劉立峰一愣。

“我去可以,但不保證能有結果。”路承周無奈的說。

“路承周,你這是什麽意思?以前你當街敢抓日本浪人,現在你轄區的幾個日本人,就沒辦法收拾他們?”劉立峰不滿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