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按你說的辦

路承周既好氣又好笑,馬嬸對自己真是關心過頭了。

其實,馬嬸的心思,他多少能猜到一些。

關心自己的生活是一方面,但更多的,恐怕是想撮合自己和馬玉珍。

如果路承周只是一名普通的巡捕,他真想享受這樣的生活。

如果說路承周對馬玉珍沒有同感,那是假的。

然而,路承周肩負特殊使命。

日寇犯我中華,個人榮辱得失和家庭生活,又算得了什麽呢。

“我也隨便吃點就行,你每天這樣走過來,我於心何忍?要不這樣馬嬸,我給你包輛車,每天接送你。”路承周知道,馬嬸舍不得花錢,不管是花別人的,還是自己的。

馬嬸雖是一片好意,但路承周不想給她帶來危險。

馬嬸經常出現在自己家,馬玉珍必定也會經常來。

或許,馬玉珍覺得,接近自己,可以獲取憲兵分隊的情報。

可她並不知道,他們之間走得太近,對目前的雙方來說,未必是好事。

“那怎麽行,你要是這樣搞,我就不來啦。”馬嬸一聽,果然堅決反對。

“看到你每天來回奔波,我也過意不去。”路承周心裏暗暗好笑,她越是反對,自己就越得這樣做。

“要不這樣,我以後就住在這裏,這段時間,珍珍她爸,也要睡在藥房。一個人在家裏,害怕。”馬嬸想了想,鄭重其事地說。

馬玉珍的父親,是一家藥房的藥劑師,晚上要幫忙守夜。

“馬叔是藥劑師,他守什麽夜?”路承周詫異地說。

“你不知道,現在不太平,生意不好做,藥房辭了不少人,他現在一個人要做原來兩個人的活,工錢卻沒漲。再這樣下去,怕是做不成嘍。”馬嬸擔憂的說。

“沒事,玉珍已經工作了,她的工資,完全可以養活一家。”路承周安慰著說。

振華中學的老師,薪水還是比較高的,每月九十至一百五十元。

這樣的薪水,就算在英租界,不敢說過得很奢侈,至少養活一家是沒問題的。

“承周,你的意思,是不是不歡迎馬嬸來?”馬嬸似乎聽出了路承周話中的意思,突然提高了聲音。

“沒有沒有,我巴不得馬嬸天天來呢。”路承周連忙說。

“那就好,從明天開始,我就住你家,給你當傭工。”馬嬸其實早就決定了,先自己住在這裏,馬玉珍知道後,總要經常來看看自己了。

馬玉珍經常來的話,她與路承周之間,是不是就會多見面?

路承周在馬嬸面前,沒有一點辦法。

上午,路承周到警務處後,被劉立峰叫去開了會。

會議的主題只有一個:破案。

已經過去兩天了,巴恩士丟的東西,依然沒有找回來,這讓巴恩士顏面掃地。

克萊森琪的壓力很大,下面的人,壓力就更大了。

“路巡官,等會我跟你一起走。”散會後,溫秀峰叫住路承周。

如果說壓力最大的,當然是偵緝股的人。

溫秀峰自詡是神探,可面對利順利酒店的盜竊案,卻束手無策。

昨天二十五號路報上來的情況,也只能證明,馬平有重大作案嫌疑。

並不能斷定,他就是案犯。

“溫探長,破了這個案子,你是不是就可以升總探長了?”路承周微笑著說。

相比之下,他確實沒有溫秀峰這麽大的壓力。

“哪有這麽容易的事?”溫秀峰搖了搖頭,兩天沒有線索,也沒找到馬平,看樣子這個案子要成懸案了。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找回失物。”路承周緩緩地說。

只要找回了失物,警務處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破案”。

“是啊,只要找回失物,上面就不會逼得這麽緊了。”溫秀峰嘆了口氣。

溫秀峰希望跟路承周,一起去二十五號路看看。

事實上,昨天他就在二十五號路察看過,只是沒有找到線索罷了。

經過二十四號路的大興日雜店時,路承周看到張保頭的車子擺在路邊。

看到路承周時,張保頭點頭示意,原本想站起來,看到溫秀峰時,他又坐了回去。

“溫探長,我得去日雜店買點東西,要不你先去?”路承周突然放慢速度,對身邊的溫秀峰說。

“好。”溫秀峰其實也看到了張保頭,他是偵探,這點眼力還是有的。

看破不說破,溫秀峰一蹬車子,加速離開了。

到前面他回頭一看,發現路承周卻把車停到了大興日雜店門口,並且真的走進去了日雜店。

溫秀峰很是詫異,難道自己看錯了?

只是,他停下來也不合適,路承周是巡官,有自己的眼線也正常。

路承周進日雜店,只是想拿兩包煙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