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血玉與打獵

收留王君臨的老者姓陳,他有一對兒女,兒子叫陳小六,二十出頭,比王君臨小兩歲。女兒叫陳柔娘,十五歲,有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可愛。

陳柔娘幫著王君臨把木屋清掃一遍,紅著小臉,低著頭跑了出去。

木屋外面,陳老頭笑的非常開懷,而王君臨卻是心中苦笑,他已經猜到這老頭是想讓自己入贅當其女婿,雖然很感激陳家的收留,但他卻沒有半點當贅婿的想法。

來到這個時代,第一頓飯,王君臨是在陳老頭家吃的,後者主動邀請,他毫不客氣,至於飯桌子上或偷看或考量的眼神,直接被王君臨所忽視。

吃完飯,回到木屋躺下,王君臨拿出血玉佩研究起來。王君臨記得血玉並非天然,是指透了血進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闐玉,還是黃玉等諸類,只要是真的透了血,才算是血玉。

“難道這塊玉中的血色也是因為透了血的緣故,可那得滲透多少血,才能讓整塊玉都是血色。”

把玩研究了半天,除了感覺異常陰冷之外,王君臨並沒有發現血玉佩有什麽特殊之處。

拿出了那卷獸皮,上面的字不是漢字,更像是一種符號,王君臨一個都不認識,只是隱隱感覺非同小可,不可輕易視人,便又連同血玉收了起來。

要何去何從?王君臨需要好好想一下。當然,眼下首先要解決的是吃飯穿衣,這個最基本的問題,他不可能靠村民救濟而生活。

白天那名錦衣青年強搶民女的一幕,給王君臨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從陳家父子口中得知,那青年叫張宏蒙,是一個世家公子,仗著家世,橫行霸道,每個月都糟蹋一名黃花閨女,玩膩了之後,便將其賣到青樓裏面。曾經有人去縣衙告他,結果他沒有事,告他的人反而在第二天慘死街頭。

王君臨明白歷史記載永遠代表不了真相,更何況中國古人說話用語向來誇張。就拿眼下天定十一年來說,天下雖然安定,但遠遠沒有達到各州、郡、縣都吏治清明和百姓安居樂業的程度。更何況隋受魏晉九品中正制的影響,世家門閥貴族與平民百姓之間等級異常分明,貴族世家各種誇張的特權,平民百姓各種駭人的不公。

總之,這是一個平民之命賤如狗的時代,這讓只是個平民,甚至還是個黑戶的王君臨如何能有安全感?

王君臨已經問過了,村民謀生路子主要有三個——種田、打獵和養蠶織布,他不會種田,更不會養蠶織布,並且他也不想學,因為這樣的生活永遠改變不了被人魚肉的命運。他打算通過打獵獲取第一桶金,在保證衣食之後,將自己武裝起來,擁有一定自保能力,然後再做打算。

……

天剛蒙蒙亮,王君臨便迫不及待的拿著和陳老頭借的獵弓、柴刀,穿著陳小六送的舊衣舊鞋出了門。

田裏年景不好的時候,村民也會入山打獵,但因為這片山中猛獸較多,打獵畢竟危險,若非是藝高膽大或者食不果腹被逼無奈之輩,沒有人願意去打獵。而王君臨既是藝高膽大,又算是食不果腹。

王君臨在後世本是一名退伍特種兵,後來機緣巧合之下加入了世界排名第三的烈火傭兵團,因為表現出色,敢打敢拼,且心智過人,短短的三年時間便坐上了傭兵團中第三把交易。

王君臨並不是第一次用弓箭,在後世的時候他常常用弓將安裝有微型炸彈的箭射出去殺傷目標。所以,他的箭術同樣很不錯。另外,有一次為完成一個特殊任務,他還專門練過騎馬,甚至還參加過內蒙古的民間騎馬比賽。所以,王君臨算得上是弓馬嫻熟。

雖然衣著武器粗陋,但王君臨身形挺拔如槍,步伐敏捷如狼。昨晚問過陳家父子之後,王君臨給自己選擇的狩獵之地是社棠村北邊這片山脈,因為這裏峰脈縱橫,山谷幽深,森林茂密,常有野獸出沒。

半個時辰後,王君臨來到了一個幽靜的山谷中, 山谷兩邊都是茂密森林,參天古樹比比皆是,此時正是盛夏時分,萬獸躁動,森林中生機勃勃。

王君臨目光如電,忽然看見一道影子在五十米外灌木叢中一閃而過,這是一只雄性紅腹錦雞,拖著長長的彩色尾羽,十分艷麗,昨晚上陳小六跟他說過,一根紅腹錦雞尾羽就能賣十錢。

王君臨如今最需要的便是錢,腳下一蹬便如獵豹般追了上去。

三年特種兵魔鬼訓練和三年傭兵生涯,使他的體能和格鬥廝殺遠超常人。

距離很快被拉近,紅腹錦雞感受到了危險,猛的加快速度就要飛入密林灌木中逃走,王君臨卻已在奔跑中上弦拉弓,嗡的一聲,箭如流星,紅腹錦雞一聲悲鳴,從半空中墜落。

王君臨心中欣喜,跑過去拿起了自己第一個獵物,這只紅腹錦雞有十三根漂亮的尾羽,這便意味著一吊三十錢已經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