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得罪

交戰當日,王如龍向陳八智本陣擡回一百一十六具屍首,其中八十七具為敵人,穿著顯眼大鎧的口羽春良身居最先。

足輕與武士,存活之時他們的身份就好像旗官與旗軍、月亮與星星,但能攤上王如龍這樣的敵人,也算最好的歸宿。

得勝之後,王如龍所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將敢向他沖鋒的敵軍屍首盡數收斂,不論足輕還是武士,身上不除甲胄、不動財物,向陳八智請求找個地埋了。

厚葬不現實,但王如龍執拗地認為勇敢的人死後也應該體面,至少要有人,有人把他們埋了,哪怕草草下葬,好過暴屍荒野。

陳八智現實,他完全不懂王如龍為什麽執意要給敵人下葬,也懶得懂,他只是答應了,讓麾下倭寇去挖坑。

不為別的,就為老王回來第一句話是給他認錯請他處罰,說追到敵軍陣前,不能再往裏打,還是被敵人走脫了仨。

他就喜歡王如龍這股執拗勁,說全部打死,別管將軍說的是不是玩笑話,他就得全部打死,沒全打死哪怕就跑了仨,回來也得認錯。

把命令執行得一絲不苟,別說他要把這幫人埋了,他就是要把屍首拆了陳八智都讓。

戰事前後不到一個時辰,打完天還沒黑,不過等倭寇挖完坑天就快黑了,王如龍左邊的土坑裏,倭寇正一具一具搬著屍首,王如龍不知從哪聽說足輕最想要的是飯團,專門給每具屍首懷裏放個飯團,再讓倭寇把屍首搬進土坑。

至於那十六個武士就不給飯團了,他們估計不稀罕,給幾塊梅幹。

只有王如龍自己清楚,他執意安葬敵人,是因為一貫以勇猛自居的他就在這場發生在山吹城下的戰事中發現,他可能沒那麽勇敢。

帶兵直面鳥銃輪射,他不行。

拿野太刀沖鴛鴦陣,他也不行。

絕對劣勢不逃反沖,他還是不行。

這種勇敢帶給王如龍的感覺非常悲壯,他眼看著敵人大喊大叫著被鳥銃放倒,大喊大叫地躲過鳥銃撞上狼筅,大喊大叫躲過鳥銃躲過狼筅卻沒躲過狼筅下的長矛與鏜把。

即使躲過一切長兵,長牌大盾劈砍不入,一旦拿身子去撞,裏面隨時會躍出個持腰刀的把人捅死,即使武藝高強,第二輪鳥銃也上好了彈等著。

不管怎麽看,都沒活路。

那十六柄五尺野太刀被王如龍留下了,他將來要招募一些家兵,把這些長刀賜給他們,只要他們有長刀原主的勇氣。

也就是遇上鴛鴦陣,換做其他任何陣勢,尤其是日人常用的長矛線陣,根本擋不住十幾個拼命揮舞野太刀的武士。

想想吧,十六個身著大鎧頭戴吹反兜的十四歲魏八郎揮舞著杵地上比他還長三寸的野太刀悍不畏死地殺進一百個身穿簡陋腹當的十四歲魏八郎陣中。

我的天,那肯定是一場屠殺。

“我軍兵將屍首呢?呂宋旗軍盡快下葬就行,不挑地,但還陣亡了一名小旗,該送回廣東安葬?”

陳八智剛從隨軍木匠那要來了自己讓木匠雕的小挖耳勺,坐在石頭下面挖著耳朵,聽到王如龍這麽問,直至腳下的地,頓了頓才說道:“這是石見國,石見國的土地石見國的人,這的一草一木,以後都是我的,就埋這兒。”

說著,陳八智捏著小木耳勺指指遠處,道:“來的路上我見有小廟兒,回頭改個名,埋陣亡將士。”

王如龍第一想法就是拍手稱快,不過他終究不是李如柏那種含著金勺出生的,問道:“怎麽做,將軍不怕得罪人?”

“得罪?”

陳八智露出思索的神色,道:“我從小吃不飽比人瘦,需要人哭莽蟲就踹我屁股,因為比人弱就是得罪;我爹娘走得早,頂了旗軍幹活挨餓受凍,比人窮就是得罪;養父把我送進戚家軍,戚家軍老卒看不起我,比人過的好就是得罪;我不信神信人定勝天,平托老頭整天叫我異教徒,不願意給神當孫子也是得罪。”

“小時候我不懂,總覺得我待人好,人就會待我好,他待我不好我待他加倍好。”

“但世上不是人人都像我爹,更多人你待他好,他更看不起你,不如得罪人,把人得罪得弄不死你還沒招治你,他就只能待你好了。”

“我用軍法殺了三十三個北疆兵,人人畏我如虎,王將軍現在問我怕不怕得罪人?”

陳八智小心翼翼把木勺用綢布包裹好收進背包,擡頭咧嘴笑了,“不怕,我活著就已經得罪很多人了。”

王如龍咂咂嘴微微搖頭,他腦海中無端閃過許多年前在新江鎮戰場上那個扛著長穗槍在屍骨堆裏被絆倒爬起來罵人的少年,誰能想到?

誰能想到當年傻愣愣盤腿坐在地上接住火藥筒,像個忘納稅被捕快來抄家老農夫一樣意外的陳沐,成了如今執掌海外的南洋大臣;誰又能想到給他鞍前馬後端水洗面的死小孩成了大明海外戰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