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0章 西洋貿易許可證(第2/2頁)

這張許可證裏規定的行政權力,準確的描述是:大唐西洋公司有協助大唐王朝管理殖民地的義務!

軍事權力則是允許大唐西洋公司組建一支武裝力量,用於保護海外貿易據點,對公司的商船進行護航,嗯,不設上限。

同時還有一條規定,大唐西洋公司在海外取得的任何領地,包括不限於貿易站、殖民地等,全部都屬於大唐王朝的直屬領土,由大唐王朝直接派遣官員管轄、收稅!

因此,最重要的征稅權力,依舊是屬於至高無上的稅部!

當然了,更加重要的是,該公司擁有了獨家進行西洋海上貿易的許可,許可範圍包括主要是馬六甲以西區域,包括印度、西亞、非洲、歐洲地區,獨家許可只包括海上貿易,西亞、印度地區通過陸地進行貿易,不在獨家壟斷範圍之內。

實際上,從上述權限來看,實際上大唐西洋公司更像是一個海外總督,擁有行政、財政、軍事權力等大權。

在李軒的定位之中,大唐西洋公司從來都不僅僅是一家從事海上貿易的普通貿易公司,而是大唐王朝在海外的延伸,殖民急先鋒,和大航海時代裏的歐洲東印度公司有些類似。

只是它和很多大航海時代的歐洲東印度公司不一樣的是,它並沒有征稅的權力,而行政權力也僅僅是協助。

李軒賦予它的職能,並不是一家經營殖民地的企業,而是一家壟斷貿易公司。

它的一大主要經營模式將會是開辟航線,建立貿易站點,掠奪殖民地,然後進行壟斷貿易,獲取豐厚的利潤。

為了避免該公司以後出現各種動亂和麻煩,更是為了讓這家公司擁有民眾基礎,而不是變成單純的官方機構,更是為了募集大量資金,李軒將會把這家公司的股份進行分化,向全天下有實力的商人進行招股。

同時為了避免單獨某個股東掌控大權,規定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不允許超過百分之零點一,只允許個人持股,一人持股後,不允許直系親屬另行持股,不允許非大唐外國人持股,不允許機構持股,股份交易要經過皇室資產處的審核並允許,皇室方面依舊會保留大量股份。

一連串的不允許,但是背後所代表的卻是壟斷貿易的龐大利潤,光光是分紅都能夠讓那些商人們踴躍購買了股份了。

要殖民,是需要付出大量的資金的,而現在的大唐王朝,實際上很難在財政上拿出這麽多的錢來進行殖民擴張,所以李軒也只能是打集資的主意了。

而等到時機適合的時候,李軒也將會直接把大唐西洋公司的在外股份進行回購,撤銷該公司,實行西洋貿易正常化,畢竟壟斷貿易也是不可能持續太久的。

現在嘛,則是需要擁有這家公司充當急先鋒的時候!

現在大唐西洋公司還沒有對外公布這一張的貿易許可證,同時也是沒有對外公布招股,後續的事情,會在大唐西洋公司第一次西行探索貿易路線之後才進行。

畢竟到那個時候,進行融資才能夠達到利益最大化!

如此大背景下,應子華就是率領大唐西洋公司的兩艘武裝商船,兩艘巡洋艦跟隨格德斯一起離開廣州港,然後直奔南洋,而南洋並不是他們的重點,而是起點!

站在財源號上,應子華也是感慨萬分,他一個月前還是一名外務部官員,而且品級不低,乃是歐洲司的副司長,但是一個月前,他就是接到上司的舉薦,然後北上覲見萬古聖君,萬古聖君問他願不願意去大唐西洋公司任職,充當大唐開闊殖民浪潮的急先鋒!

說實話,當時他很猶豫,畢竟那個時候的他可是正四品的副司長了,正兒八經的高官,但是去了大唐西洋公司後,雖然說是主要負責人之一,但是說到底還是普通身份,並不是官員了。

但是李軒的親自接見,並說了大唐西洋公司的貿易許可證後,還是讓他放下了顧慮,在他看來,在大唐西洋公司任職,雖然不是官身,但是和官身也沒有什麽區別了,更加重要的是,李軒看重他。

只要他在大唐西洋公司辦得好了,以後肯定是有機會重新回到中央的,而到那個時候,說不準就是司長乃是侍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