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7章 南洋本土化(第2/2頁)

首先,條文規定在南洋地區,具體來說就是,呂宋府、萬丹府、馬六甲州、澳洲四地上采礦、伐木等開采資源的商業行為,可以獲得五年內免稅,五年後還有一個為期十年的半稅期的稅收優惠。

整個稅收優惠的期限,達到了十五年之久。

這個稅收優惠政策,可謂是大殺器!

在大唐生活,尤其是做生意,可都是要收稅的,而且部分行業的稅收還不低,比如說采礦行業,這個稅收可是比較重的,哪怕是在海外領地經商,同樣也是根據國內的稅收政策進行征收。

比如說開采金銀銅等貴金屬,稅率是非常重的,到了最後往往是挖出來一百元金子,都有至少五十元是作為稅收上繳,然後再扣除成本,其實礦產企業雖然還是很賺錢,但是和暴利可是不搭邊的。

但是現在,一個五年免稅,後頭還有一個十年半稅,這得讓商人們多賺好幾倍的利潤呢。

假如以前在南洋開采金礦,扣除稅收以及成本外,挖出來一百元金子,毛利潤只有十多元,但是這個稅收優惠政策一出來,這個利潤將會直接飆漲到六十多元。

十多元的利潤變成了六十多元的利潤,這意味著什麽?

百分之五百的利潤增福!

那些商人們仔細一算,發現在南洋采礦雖然前期投資成本非常高,從國內組織移民過去采礦成本也不低,但是架不住免稅啊,到最後一對比,竟然是比在國內開采金屬礦利潤還有高,而且高不少。

於是乎,很多的礦業公司就是熱情滿滿,一股腦都是跑去購入大量的土地,然後準備進行勘測開發。

當然了,移民當局也不傻,他們的目的是想要利用土地以及免稅政策,吸引這些公司對土地進行開發,引進國內的移民,從而讓當地的人口充實起來。

但是如果是那些公司只購買土地不開發,或者是想要留著以後開發,那麽就不行了。

所以這些機構購置土地,都是有著限制性條件的,那就是限定三年內必須開發,如果到期沒有開發,或者是開發程度沒有達到合同的要求,移民當局將會無條件回收這些土地。

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為了吸納國內的資本投資南洋地圖,引入國內的移民。

甚至為了逼迫這些商業機構從國內引入移民,帝國還特地辦法了雇工保護法令!

任何帝國的機構以及個人都不得雇傭土著工作,一旦發現將會處於高額罰金,而且這個罰款是沒有固定金額的,而是以比例進行計算,最後一計算,肯定是能夠把這家公司罰到破產!

這個雇工保護法令的目的,其實是為了避免這些公司為節約成本,直接在當地雇傭土著,或者是幹脆抓土著當奴隸進行各種勞動。

這樣雖然能夠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從民族情緒上來說把外族人當奴隸使用似乎也很爽。

但是這和帝國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是嚴重違背的。

帝國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最終目標是讓南洋地區成為華夏人的家園,而不僅僅是統治這些地區那麽簡單。

這也是為什麽,大唐帝國這些年來,一直堅持反對奴隸制度的原因,因為大唐帝國死活都不願意讓這些土著生活在帝國的土地上,哪怕只是作為奴隸。

所以,當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美洲搞什麽黑奴種植園的時候,大唐帝國是非常鄙夷的。

都是工業時代了,還搞什麽奴隸制度,也就只有歐洲的那些蠻夷才能夠做出這些事情了。

大唐帝國素來反對奴隸制!

海外領地都是如此了,在帝國本土那就更不用說了,每年來帝國貿易的外國人不少,但是都是被限死在各大貿易港口的貿易區裏。

那些外國商人們不允許了離開商貿區,深入帝國腹地生活經商。

只有少數外國官方人員,通過外交渠道才能夠離開商貿區,然後前往金陵城等地方。

南洋本土化,是帝國的海外殖民政策的一大重點,所以雖然困難,但是也是不放棄的。

當南洋本土化的工作正在進行的時候,其他地區的移民開發,尤其是扶桑那邊的最終解決也是被提上了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