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6章 耕者有其田(第2/2頁)

原本他們只是帝國第四大武裝力量的,但是現在公司艦隊經過改革後,已經是直接並入了陸軍和海軍,成為了歷史,所以稅部各地的稅務警察們,自然也是光榮的成為了帝國第三大武裝力量。

至於巡警,他們只是人多而已,只是裝備輕武器,但是絕對是沒有野戰炮、軍艦這種利器的。

人家稅部的稅務警察,集結起來可是能夠炮轟堡壘、玩排隊槍斃攻城拔寨的!

兩者沒法比!

稅部的強大掌控力量,確保了以租代購令的順利施行,然後讓帝國大量的無地、少地農民成為了自耕農。

至於皇室和官府也沒有說成為了冤大頭!

看似表面上官方和皇室直接放棄帝國本土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可耕地!

但是!

作為一個統治機構,要那麽多土地幹嘛?收租啊?

丟不丟臉啊!

相對於收租,帝國更加在乎讓帝國的絕大部分農民們成為自耕農,而不是佃戶。

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

農民們有了土地,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礎,自然是不會瞎搞事,如果農民們沒有土地,自然也就不那麽穩妥了。

這是老祖宗就知道的道理,後人不知道不可能,當然了,知道了後做不做,怎麽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李軒呢,他也知道這個道理,並且是做了。

具體措施很簡單,那就是爭取把帝國的農民都變成自耕農,不是什麽佃戶。

帝國成立之初,全國範圍內的農民其佃戶的比例是相當大的,雖然具體的比例有多少帝國根本沒有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稅部統計上來的農業稅數據來看,宣平八年,全國範圍內承擔農業稅的人一共有九百多人,一千萬都還不到。

當然了,這九百多萬人,也可以簡單的認為是九百多萬個家庭。

而當時的大唐帝國人口有多少,同樣沒有準確的數字,但是大體估計是有一億五千萬人的,五人一個標準小家庭的話,大約是三千萬個家庭。

三千多萬個家庭裏,只有九百多萬個家庭繳納了農業稅,這意味著繳納農業稅的家庭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多。

而以稅部的強悍,幾乎不太可能存在大比裏的有土地的人沒有繳納農業稅。

換句話說,當年全國範圍內,有大約兩千多萬個家庭,是沒有繳納農業稅的。

不是他們偷稅漏稅,而是因為他們連土地都沒有!

而哪怕是繳納農業稅的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裏,還有一個特征,那就是百分之十的人口承擔了百分之八十的農業稅。

然後百分之一的極少數人口,又是承擔了百分之三十的農業稅。

這一系列數據,都是說明了帝國統一之處,土地兼並是極其嚴重的!

但是到了現在的宣平二十七年,全國範圍內的純自耕農,在全國農民裏,占據的比例已經是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他們是不用租種私人地主的土地,僅僅依靠自己的土地就能夠生存的。

這一部分百分之五十,包括尚在以租代購期間,租種官府土地的人群,因為官府土地的地租,實際上和農業稅是相當的,租種官府的土地,其繳納的佃戶可以認為是繳納農業稅了。

除了百分之五十的自耕農外,剩下的都是半自耕農,就是他們自身擁有少量土地,但是不夠果腹,還得需要租種地主土地的人群。

但是,沒有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連一點土地都沒有的,因為官府的以租代購令,是優先面向無地農民的,哪怕是當地的官田不夠分了,但是也會以相對平均的方式分下去。

所以盡管目前依舊有半數的農民還需用租種地主的土地生存,但是他們自身卻是一樣擁有土地的,只是土地的數量不夠多,不足以維持生活而已。

通過以租代購令,李軒不敢說讓全國人民吃飽飯,但是他可以很驕傲的說,他讓全國每一個農民家庭都擁有了土地,哪怕這些土地很少,但好歹是有啊!

翻遍歷史,上下五千年,李軒可以很驕傲的說,從來沒有那個王朝、皇帝能夠做到這一點,只有他做到了。

當然了,這種事吹一吹就好了,不能較真,比如在某些地區裏,官田和皇田數量有限但是當地人口又多。

最後為了保證大家都能分到土地,所以每人分到的土地都是極少的,極端一些的地方,一個五口之家所能夠分到的土地,興許就那麽一兩分的土地而已。

以當代的糧食畝產量來說,其所產出是極其有限的,他們為了養家糊口,還必須租種大量私人地主的土地。

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唐朝報上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城,帝國的每一個農民都能夠做到耕有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