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78章 外放

在明朝地方府縣裏。

知縣為正七品,這就是相當於一縣之長,最大的官員了,這也是大明地方最基礎的官員。

林延潮六品翰林屈就七品知縣,就是降職,若不出意外,林延潮就要被貶至此當縣令,此事拜托申時行可以輕而易舉辦到。

縣令雖小,但是一把手,正印官,一縣事無巨細大小,都歸林延潮管,官雖小,卻是一個施展抱負的地方。

但就是局限太小,河工這麽大的事,問一名知縣,猶如管中窺豹。

所以至少要去府裏任官,府裏有推官,通判,同知。

推官正七品,主管刑名,禦史被殺也是一樁案子,若天子派林延潮去查案,那麽可以讓他去任推官,推官卻不管河工,如何充當內應。

那麽就是通判了。

通判又稱知事通判,可監察知府長官,又負責府內一如水利,刑名等具體事務。

具體職務就類似於現在分管副市長。

若天子有意讓自己查河工之事,可以下旨讓自己兼管水利,如此必能查出一二端倪來。

可是通判不足地方,就是目標太明顯,林延潮身處那位子,一看就知道是天子派來查案的,如此林延潮搞不好就成為第二個呂大人了。

這實在是當風險啊。

林延潮靜待著天子玉音,自己怎麽想的都不算,天子才是一言九鼎。

這時天子緩緩地開口道:“朕決定讓你去歸德府任同知如何?”

同知?那可是正五品啊!

對於一府長官,一把手知府大人而言,他的完整官名是權知府事。

而同知,乃佐貳官,全名同知府事,官位正五品。

同知,通判同為一府佐貳官,那麽具體有什麽不同嗎?

首先是官位比通判高,一個正五品,一個正六品。

其二就是職責上,同知若沒有單獨設廳,那麽手上分管權力沒有通判大,無法插手具體事務。但是同知能同知府事,大意就是府裏大小之事,同知都有權知道。

知府要向朝廷,或上司上奏某事,是必須要先知會同知,同知要在呈文上聯署的。

從這點上看同知類似於常委,所以類似於現在官場上的常委副市長。

除外之外,同知還有一個權利,就是知府不在時,比如赴京述職,生病不能理事,同知有權替知府,管理整個府衙。

聽了天子的一句話,林延潮瞬間就想了這麽多。

“林延潮,你在想什麽?”天子問道。

林延潮立即回過神來,袁成望從正五品貶至正七品,林延潮卻為正五品,雖說不能在翰林院任職,但官位上卻升了兩級作為補償。

這也並非出乎意料,原先林延潮以退為進,就是讓皇帝出面挽留自己。若是皇帝挽留自己絕不會讓自己任推官和知縣,那麽至少是一個六品通判。

這就是自己主動求官和皇帝挽留的區別。

當然林延潮在這時候提出復官,也有他的底氣所在。

以他和天子的交情,天子雖因自己上諫之事著惱,但心底還是有意用自己的,至少林延潮幫他“鏟除”了潞王這心腹隱患。

將自己削籍真正的用意,只是迫於無法向太後交待。

林延潮之所以在這時候提出復官,就是看皇帝是否會用對武清侯免於奪爵這籌碼,來保自己仕途。

若皇帝真的認為自己是棟梁之臣,肯定會拿此事與太後作交易。眼下來看來,天子是心底打定這個主意。

作為一個帝王而言,萬歷肯定有很多不合格的地方,但正如他所言,他待自己一直很好,至少很講人情,當然張居正當年替他相國時,天子對他也是不錯的。

外放也情理之中,堂堂太後被林延潮罵的幾乎出心臟病了,林延潮還沒事一樣呆在翰林院。

若是如此,林延潮以後要改名叫林傲天了。

再說二十二歲的“常委副市長”,怎麽看林延潮都是前途無量。而且林延潮奉旨而去,私下乃是欽差大臣。

林延潮毫不猶豫地道:“草民謝陛下恩典,必不負陛下所托。”

聽林延潮答允,天子欣然道:“不過你此去河南,既是任親民官,為民辦事,也記得你是朕身邊出來的,要當朕的耳目,地方上有什麽官員貪贓枉法的,你不要護著。朕這一次要重重辦幾個,哪怕他官至方面大員,也不姑息。”

“若是你這一趟差事,辦得好,朕升你的官。”

林延潮本是想安安心心當親民官的,實踐事功的,撈到足夠政績,這才是比在朝堂上作一詞臣更能施展自己抱負的地方。至於這河工大案牽扯甚多,他不想得罪人,畢竟以後還要在官場上混下去。

但又聽天子說辦得好,升自己的官,卻不由猶豫。

正五品的官位很尷尬啊,進一步是從四品,那就可以身穿緋袍,從此躋身高官的行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