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2章 鹽政

卻說馬玉來到河南後,一來向地方巡按,三司施壓,讓他們商議好潞王就藩事宜。

另一面進行他的斂財大計。

馬玉先是在當地宣布,說朝廷要將河南半省的鹽政,皆歸於潞王。

要將開封府鹽廠,歸德府鹽廠,懷慶府鹽廠,皆並於衛輝府汲縣,設立一個能貯鹽三萬七千引的大鹽廠。

在設掌店官一員主店,負責三府行鹽之事。

要知道衛輝府汲縣本有一鹽廠,稱北鹽店,能貯官鹽三千引。在朝廷籌建潞藩時,天子已答允將衛輝府鹽政交給潞王了。

現在又添開封府,歸德府,懷慶府,其中開封是大府每年銷鹽就近十萬引,現在數府齊加,每年最少十五萬引以上。

現在的大明鹽政,從一開始“開中法”的輝煌後,到如今已是全面衰敗。

開中法,是指商人將糧食運到邊關後,即可以持鹽引回內地鹽店取鹽行銷。

開中法分為報中、守支、市易三步,報中是鹽商按照明政府的招商榜文所要求的,把糧食運到指定的邊防地區糧倉,向政府換取鹽引;守支是鹽商換取鹽引後,憑鹽引到指定的鹽場守候支鹽;市易是鹽商把得到的鹽運到指定的地區銷售。

開中法聽起來很好,但有一個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將報中與守支給割裂了。

結果成為商人將糧食運到邊地換了鹽引後,回到鹽場裏卻拿不到鹽。

就好比,商家把貨賣給了客人,但客人卻拿不到錢。

為什麽會出現這樣情況,因為一,鹽場鹽額不足,朝廷對鹽戶不厚道,鹽戶常常不能足額交鹽。

二,朝廷又將“鹽引”大量賜給宗室勛戚,這些人有優先購買權,到鹽場先支先取,鹽額本就不足,經宗室勛戚一攪合變得更少。

三,鹽場鹽額嚴重不足,就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哪個商人能從鹽場裏拿到鹽,就全憑關系有多硬了。

沒有關系的就很慘了,在正統年間時,鹽政就已是十分敗壞了。有的商人自永樂年時就拿著鹽引等候支鹽,結果等了一年又一年,這張鹽引成了傳家寶,祖孫數代都沒辦法從鹽場拿到鹽。

之後明朝對鹽政一直進行變革,比如鼓勵鹽戶多產鹽,又允許商人去鹽戶那購買余鹽等等。

但到了萬歷時,鹽政仍只是修修補補,沒有根本好轉。

因為鹽政的敗壞,造就了無數富得流油,腰纏萬貫的鹽商。

從開中法得利的晉商,再到現在徽商,都以鹽起家。所以要想成為一名的鹽商,就必須有辦法從鹽場拿到鹽,要取到鹽,就要靠人“分肉”給他。

所以潞王將開封,歸德,懷慶三府鹽政並入,要的就是這“分肉”的權力。

因此馬玉四處放話,說潞王要收取河南三府鹽政後,頓時驛站裏門庭若市,大小鹽商們,爭著持厚禮拜見馬玉,以求賄進。

馬玉也是深明官場索賄的精髓,深知如何從這些鹽商手裏敲詐錢來。

於是河南的眾鹽商裏傳著一句順口溜。

五百兩喝茶,一千便飯,兩千兩留宿。

意思是,你拿了五百兩就可與馬玉喝茶,一千兩就可與他吃一頓便飯,至於兩千兩留宿就是譏諷他為娼妓無二,給了兩千兩,什麽事都能辦成,就如同把人家姑娘給睡了一般,完成本壘打。

馬玉如此行徑,自是弄得官場上烏煙瘴氣。若是鹽政不變,鹽商自不用向馬玉賄進,但眼下鹽政一改,他們唯有叫苦不叠。就算鹽商再有錢,也經不住如此剝削。

官員們也是鄙夷,死太監就是死太監,一言概之“粗鄙”,吃相實在太難看了。

就是內閣大學士,也不敢如馬玉這等明碼標價,退一步說,就算內閣大學士敢明碼標價,收的也不敢如你馬玉高。

但馬玉就是敢這麽搞,而且不怕你說。

官員們看重的名望,清節,在太監眼底都是浮雲,他們還不怕你官員彈劾。

太監們爭著搶出宮辦差的差事,目的就是大撈一筆,馬玉索性打著給潞王就藩采買的大旗一路到底,除了給潞王分賬外,其余都入了他的腰包。

就在馬玉打算大撈特撈時,開封府,歸德府,懷慶府三府知府聯名上奏朝廷,藩司,反對將鹽政歸於潞藩,要將鹽政收回,仍是本地行鹽、銷鹽。而戶部亦上呈天子,認為潞藩修建王府,占據藩產此二項,朝廷已經是封賜極重,然後再將三府鹽政都歸於潞藩,此舉實在太過。

三位知府,戶部上奏的奏章遞至了天子案頭。

而這時消息一出,馬玉頓時門庭冷落。

是啊,若是朝廷將三府鹽政還給三府,那麽我們鹽商憑什麽給你馬玉,潞王送錢呢?

馬玉聽聞此消息,不由大發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