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欲瀉三江雪浪,凈洗胡塵千裏,不用挽天河(第2/2頁)

“既然沈墨身為州官,是一位文職。既然要領兵出征,自然是要加銜的。這回正好可以借這個機會給他加高點兒,順便還獎勵了他這次剿滅通州反賊的功勞!”

……

一時時間,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在殿上開始商量。反正只要哄著沈墨出兵,就是他們的勝利。

所以趙與芮只要是提出什麽要求,大臣們都是當即爽快的同意下來——反正只要沈墨肯去,終歸是活不了的。他要不就死在西夏人的手裏,要不就死於軍法上面。

他都快死的人了大家對這官職之類的,有什麽可舍不得的?

於是,在沈墨原本的“權知通州事”的職官上,朝廷又給他加了一個“淮南東路軍副都指揮使”的正四品武銜,一個“忠武將軍”的正四品武散官,和一個“開國伯”的爵位。

還有軍餉、器械等問題,只要是趙與芮提出來,一項項都是解決的飛快。

總而言之,只要你沈墨肯去死,什麽要求都沒問題!

最終,沈墨這支地方援軍的約期,被定為十一月二十日到達利州東路金州府,路程三千六百裏,為期二十六天。

也就是說,沈墨的隊伍就算是今天就出發,他要想如期到達,一天也要走一百四十裏,才有可能如期趕到!

這怎麽可能?連續二十六天,一天步行一百四十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