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2章 李世民的致青春(第2/2頁)

“小姐莫慌,我乃唐國公李淵之子李世民是也。今日救了小姐,定會對小姐負責。明日便去府上提親,小姐快拉住我的手,性命要緊!”

李世民義正言辭,特意省略了‘次’這個子,免得人家看不上。等拉了手,有了肌膚之親,明日提親的時候再說是次子,木已成舟,想反悔也反悔不得了。

王鷗心中掙紮不已,她既不想死,但又不想這麽稀裏糊塗的嫁人,而且她自己知道,她早已被家族許給了清河崔氏,是有婚約之人了。若今日與這個男子有了肌膚之親,清河崔氏不知會怎麽為難家人。就在猶豫的時候,李世民已經再次靠了過了,伸手,掏……水流晃動,沒抓住。再伸手……掏,馬上就要碰到王鷗的指尖了,這時傳來一聲大喝:“小姐在哪,不要慌,容嬤嬤來啦!容嬤嬤會水,容嬤嬤救你!”

話音未落,李世民只覺得月色都被遮蔽了,他暈過去的最後一個念頭:這個婦人的屁股怎麽這樣大啊!

王鷗得救,李世民被容嬤嬤一屁股坐進了水裏,嗆了一肚子的水,搶救了一個時辰,才保住了性命。

次日,李世民實在按訥不住,登府求親。卻吃了一個閉門羹,門房告訴他,王小姐受了驚嚇,連夜回太原去了。但是臨走之時,給他留了一封信。

李世民接過信,一路渾渾噩噩地回到了家,打開信看了,淚水忍不住地流淌下來。

“奴家已有婚約,謝過公子救命之恩,再拜。”

短短一行字,李世民的初戀便這樣了斷了。他心灰意冷,從洛陽回到了晉陽,娶了一直被視為妹妹的長孫無垢。婚後二人約有一兩年內,都還是保持著兄妹的關系,後來二人一同經歷了許多大事,才漸漸的相知相許。而王小姐,則成了李世民心中的一段回憶。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一晃十三年過去。李世民踩著兄弟的鮮血頭顱,登上了至尊的寶座。還沒來得及自滿,便遇上了一個大難題。

黃河水患,水淹七城。遍地餓殍,民不聊生。而此時的國庫,實在是拿不出錢了。

李世民整日整夜地睡不著覺,他心中清楚,大災之後,若不能及時處置,便要生亂。他的皇位本就來路不正,這時若亂了,大唐的基業還能存續麽?突厥人會不會也趁機打過來?

李世民不敢再想了,他把心一橫,想到了抄家!

誰有錢,就抄誰的家!羅織罪名容易,抄家也不難,難的是引起的後果。但與硝煙四起來想比,這些後果都可以承受。

就在李世民馬上就要實行的時候,程咬金求見。言說他有一位弟妹,家財萬貫,願意捐獻十萬貫,換取敕封一個誥命。

十萬貫!一個誥命!

李世民欣喜若狂,此時他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只要給他十萬貫,別說是一個誥命,十個誥命他也給得!

李世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下來,讓程咬金把人帶過來,他要親自接見,親自下旨,通告天下。

貞觀元年,一別十三年後,長安東宮,李世民再一次見到了王小姐。

此時她帶上了面紗,但李世民還是一眼就認出來了,她,就是王小姐。

十三年來,李世民雖然一直在刻意回避王小姐的消息,但身為帝王,門閥世家的大事,他如何能一點也不知道。

他知道,王小姐嫁去了清河崔氏。

他知道,清河崔氏那個男人是個病秧子,死了。

他知道,王小姐守寡,被清河崔氏族人欺負……

但他能怎麽做?他是帝王,即便四海之內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即便他很痛恨門閥世家,但是,一個孀居的寡婦,就算是帝王,你也管不著啊?!

李世民心中愧疚,他不知為何,只覺得對不起當年的王小姐。看她在火坑之中,卻無法伸手想援。

而此時,兩人面對著面,李世民心中更加愧疚了。

他沒伸出援手,而她卻在自己最為難的時候來了。

十萬貫!

她只是想求一個誥命,她求誥命,恐怕也是因為被逼的沒有辦法,指望誥命之身自保吧。

相對無言。

李世民親自寫下了敕封一品誥命的聖旨,封王鷗為牡丹夫人,為那年洛陽白馬寺的驚鴻一瞥。

他收下她的錢,又賜給她一顆夜明珠。

他也寫了一封信。

“明珠在掌,如握君心。若有來日,倒履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