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5章 門派規矩(第2/2頁)

“那怎麽定這個規矩呢?”

“比方說門派的界定,拳理、套路、器械和別具一格的勁力特點與練功方法的拳種稱為‘門’。數門相近的拳種兼而習之稱之為‘派’。出師之後,因為某種理念而聚集在一起,可稱之為‘會’,根源於某種信仰而聚集,稱之為‘教’,不能想叫什麽就叫什麽,那樣豈不是亂了套麽?”

“還有,立派須有門派獨門武功,沒有獨門武功者,不能算作一個門派。一座名山大川附近,門派較多的,讓他們立下擂台比武,勝者可占據山門,敗者自動退出。門派人數可不規定具體數目,但必須得有傳承,也就是說,最少也得一個師父,一個徒弟。三代沒有傳承者,門派即視為注銷。”

“注銷?什麽意思?”

“等於沒有存在過的意思。”李牧說道:“若三代還沒有傳承,也就無需再浪費資源了,山門,駐地,門派事務局的記錄等等,都要注銷,一切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