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0章 忽悠(第3/3頁)

阿史那思摩不出聲,沉默著也不知在想什麽,李牧繼續說道:“其二,不必向朝廷繳稅,但是並不是不收稅。只是收的稅,不交給朝廷,但是要用在你們的自治道,用在民生,而不是像從前一樣,貴族不交稅,還榨取利潤。你們突厥從前沒有稅法,朝廷會派去專門的稅務官,教授你們如何收稅,如何使用稅收,如何制定規劃等等。不必擔心這些人派過去就不回來了,如今大唐正稀缺的便是這樣的人才,一旦把你們的人教會了,是要立刻回來的。”

阿史那思摩明白了,稅是要收的,但是朝廷不要,花在突厥人的身上,這與從前還是有區別的,而且是對百姓的利好。這一點,他倒是可以接受。

“不必執行大唐所有的律法,但不是不執行。大唐律法之中,有一些條例是死規,比方說不孝,殺人,掘墳,造反等等,這些人神共憤之舉,突厥自治道也要遵守大唐的律法。而一些細小的規則,比如偷盜,毆鬥等等,突厥則可根據自己的風俗民情,酌情商定。這與從前的區別是,從前突厥的律法,是突厥的汗王,貴族隨口說出來的,百姓的生死,只憑貴人一張嘴。而有了法規之後,即便是貴族,也沒有任何權利動私行,並且貴族犯了法,也一樣處置,從前沒有約束的貴族,從今往後法規來約束!”

“官員的升遷調派,朝廷不直接幹預。但是官員的考察權,還是在朝廷手中的。自治道任命官員的時候,朝廷要考察此人的履歷,是否有任職的能力。並且,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在地方上為禍弄權的,朝廷有權通知自治道罷免。”

阿史那思摩咂摸出點意思來了,說是不管,實則處處都管。只是不直接管罷了,規定出一個方向或者一個框架,讓你自己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