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296:白日放縱,一起沉淪(二更)(第2/2頁)
這幾天,她把以前不敢、不會做的事全做了個遍,把禮教規矩全部扔掉,在他身上放肆,拉著他縱情,不管不顧地、自殺式地。
“我把你教壞了。”
她說不是,她說:“我本來就很壞。”
她很壞,很自私。
她擡起腿,環在戎黎腰上:“行房好不好?”
“好。”
戎黎把她抱起來,往臥室走。
她不要帶套,不要輕點,不要清醒,不要結束……不要看戎黎的臉。
月色朦朧,她又哭了,又做噩夢了。
翌日,戎黎帶她回了南城。
三月二十九號,溫照芳的案子開庭。
徐檀兮起得很早。
“你別去了。”戎黎不想她再接觸任何跟這個案子有關的事情。
“要去。”她眼神淡淡的、涼涼的,“戎黎,我也是當事人。”
他被她一句話釘在了原地。
上午十點開庭。
上庭之前,溫照芳問律師:“你有沒有把握?”
歐陽燁回了兩個字:“放心。”
徐檀兮和戎黎坐在旁聽席的第二排,喬子嫣在後面,溫家人來了,徐家人也都來了。
溫照芳上來就認罪,只認殺害了喬梁田,不認去年的車禍案。
歐陽燁的辯護方向是狂躁症,主張被告溫照芳是在無自主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殺害了喬梁田。
第一位證人是溫照芳的保姆,說她狀態不好,時常失控。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請允許我傳召我方二號證人上庭。”
法官說:“允許。”
二號證人被帶上了證人席。
歐陽燁走上前,提問:“金先生,請問你和我的當事人是什麽關系?”
證人回答:“我之前是溫女士的心理醫生。”
“能說一下我的當事人患了什麽病嗎?”
“溫女士有多年的狂躁症史。”
歐陽燁的問題都有目的導向:“我的當事人發病的時候,都有什麽症狀?”
證人說:“情緒暴烈,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舉動。”
“發病的時候有控制和辯認自己行為以及結果的能力嗎?”
證人給了他想要的答案:“沒有。”
歐陽燁繼續提問:“金先生給我的當事人提供了多久的心理治療?”
“從二十五年前到十三年前,一共十二年。”
徐檀兮出生那年,溫照芳就患了病。
“也就是說,十三年前你還在給我的當事人提供治療?”
“是。”
“為什麽後面不繼續了。”
因為症狀沒有好轉,溫女士就換掉了他,去國外療養了一段時間,病情才得到控制。
這是他們已經說好了的答案,只要照著這個說,溫女士和溫家就會給他享之不盡的榮華。
證人手垂下,握緊:“因為溫女士當時病情已經好轉,不需要心理治療。”
歐陽燁臉色當場變了。
溫照芳站了起來,情緒激動地大喊:“你胡說八道!我當時分明沒好!”
證人低下頭,不與人對視。
“證人,我再問你一遍。”歐陽燁提了提嗓音,在人看不到的視線裏,用目光警告,“我的當事人十三年前為什麽和你結束了醫患關系?”
證人擡頭,看了一眼旁聽席的戎黎,然後斬釘截鐵地回答:“因為當事人病情已經控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