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東海法系(第2/2頁)

張正義一愣,這目標可真夠遠大的啊:“這些地方,我們連行政機構都建不起來,還想建立司法?”

陳潛舒了口氣,說道:“沒那麽困難。現在各地的司法水平還很低,蒙古人沒有推行自己的法律,官員審案大多還是沿用金朝時期的法律。對於程從傑這樣的地方官來說,審案大部分是刑名師爺做的,具體是援引哪個法條,又不關系到他們的利益,並不會太過關心。我們只要把這套東海法發下去,讓他們看著判就行了,又沒有剝奪他們的審判權,阻力不會很大的。

在此之上,我們再建設一套上訴法院系統,如果原被告對判決不滿,可以上訴。這樣一可以威懾地方官,二可以向基層百姓宣示我們的權威和合法性,把我們的勢力擴張過去。至於當地官員會不會反對,那當然會反對的,但要是什麽事都怕他們反對,那這接連打的幾場仗贏的到底是我們還是他們?!只是侵入一點司法權,又不是要奪去收稅權,他們權衡之下,自然會同意的。”

張正義深思了一會兒,鼓起掌來,說道:“你這個厲害啊。這讓我想起了當年的法蘭西。法國在中世紀前期,也只是個‘司法國’,各地領主自行其是,國王能管到的就是首都周圍那一圈,只是因為有了統一的法律,權威才擴展出去,專制權力逐漸得到了加強。你是要走這條路啊。”

陳潛撓了撓頭,他還真不知道這個:“其實我想的是,我們商社擴張,擴張的到底是什麽?如果擴張的只是版圖,但光這一個膠州,過了一條大沽河,稅就只能收一半了,再算上各項開支,這樣的擴張真的有意義嗎?

我覺得,人和資本的擴張才是性價比更高的擴張。若是我們能隨意地從某地區雇傭人力、購買物資並且出售我們的商品,那麽即使這個地區名義上不在我們的控制之下,那我們也是實質性擴張了。槍炮自然是我們的力量之源,但一處處用槍炮打過去,成本太高。我想,用槍炮作為後盾,在其他地方推行體現了我們意志的法律,為我們在此地區的行動保駕護航,這才是適合我們的方式。”

張正義鼓掌道:“深刻!確實該這樣!嗯,這套法律就報給大會吧,就算送不出去,我們自己用也是好的。不過……”

他提起鉛筆來,在《東海基本法》的下面寫了“宋金刑律精要”六個字,說道:“我們可以扯虎皮拉大旗。剛才你的婚姻法參考宋朝法律的形式就不錯,我看幹脆這樣,你把這些條文,都找一條舊法律中類似的法條出來,沒有就自己編,然後再附上幾個案例,偽裝成傳統的律法。

郭陽他們不是去南邊尋求招安了嗎?也不知道老趙家會給我們個什麽將軍還是校尉的,總之可以趁機狐假虎威一番。畢竟現在人的心裏,皇帝的權威還是頂天大的,我們暫時無法改變,只好先借來用用了,這樣推廣起來也容易些。”

“行……吧。”陳潛聽到這個要求,感到一陣頭疼,不過確實也有些道理。但隨即他又想到了什麽,說道:“不是,首席,咱現在都跟姜家和李璮和談了,再打宋旗,還合適嗎?”

張正義想了想,似乎確實有點問題,便說道:“也是,不如再跟李璮談談,看能不能要個萬戶、刺史之類的名頭過來?沒準兒比南宋給的名頭還大呢。不過李璮要跟蒙古人耗著,我們打出‘大宋龍虎校尉某’的旗號,說不定正中他下懷呢,到時候他借口膠州有事,又有理由可以公然劃水了。嗯,我們可以拿這個做條件,跟他談談,要點好處,到時候我們背後同時站著兩只老虎,豈不美哉?”

陳潛有點哭笑不得:“說不定趙官家見了我們那兩個塑料瓶,龍顏大悅,一下子封了個什麽,什麽,誒我對宋朝官制不熟,反正就是封了個大官,逼我們跟李璮鬧呢?”

張正義擺擺手:“別想這麽美了,老趙家要是這麽大方,還至於被趕到杭州去?我看撐死封個膠州知州一類的。不用管他,我們做好自己的就行。對了,國慶的《田頃法》,我看完全就可以加進你這一套體系裏嘛,跟繼承法、合同法什麽的放一起,有個甜棗,民眾接受起來也容易些。”

陳潛收拾好東西,說道:“行,我找人加班修改,這個月大會多扔幾個重磅炸彈上去,嚇死他們。首席,你可得幫我造勢啊!”

“知道了!我看你這麽多東西,大會逐條審批下來,沒幾個月是搞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