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另一邊,刑警們依然在為葉劍的案子奔波,雖然這案子的調查還沒取得突破性成果,不過李峰的審訊工作卻讓副局長盧正失蹤的事浮出水面。

審訊室裏,張一昂和王瑞軍、宋星等人臉色凝重地坐在一起,集體盯著對面被銬在椅子上的李峰,他們剛剛得到了一條極其突然的情報。

李峰之所以手上會有這麽多條人命,一開始純屬為了他老婆蔣英。

他和蔣英同在一個村長大,蔣英比他小一歲,兩人自小青梅竹馬。蔣英十六歲那年,被同村的表叔強暴,表叔是村裏的惡霸,蔣英父母被他家威脅,不敢聲張。李峰得知此事後,找他算賬,結果爭鬥中不小心把對方殺了,判了十二年。出獄後,李峰找到蔣英,得知蔣英已經嫁人,丈夫嫌棄她此前被強暴,非但不同情,反而對她家暴,後來還逼迫她賣淫。於是李峰一氣之下,一不做,二不休,提刀殺了蔣英丈夫一家,他也被村民當場抓獲,扭送到鄉裏的派出所。

這是大案,派出所馬上通知上級公安機關,可還沒等大部隊趕到,他當晚趁人不備打傷看守警察,搶奪槍支逃了出來,帶上蔣英出走,從此開始了亡命天涯路。

他靠盜竊和搶劫維持生計,期間殺害了多名無辜的人。他一路流竄作案,後來他會躲在三江口,據說是有人雇他來殺個人,結果沒殺成,就暫時住下了。

“你之前交代,你來三江口是有人雇你殺人,結果你發現下手對象是警察,你沒幹,是嗎?”宋星問道。

李峰臉上表情平淡無奇,他自被抓後,一直是這副模樣,既沒跟公安機關對著幹,也沒惶惶不可終日,他知道自己是死刑,交代案情很配合,唯獨一直稱所有事都是他幹的,和老婆蔣英完全無關,求警方放過她。

“對,是小飛找的我,小飛是我以前蹲大獄時認識的,你們可以查。後來我背了多條人命逃到江蘇,一次在路上居然被他認出來,我本想殺了他滅口,他當時請我們夫妻吃飯,還給了我兩千塊跑路費,我就不忍心下手了。那天喝完酒,他跟我說有人找他去三江口殺個人,給他一百萬。他沒殺過人,願意分我五十萬,讓我幹,我就答應了。到了三江口我才知道要殺的是個老警察,還是個領導,殺了會出大事的。我媳婦兒堅決不讓我再幹了,我呢,想著小孩兒那麽小,將來要花錢的地方多,幹了這一票就算被抓,給她們留點兒錢也好。我就跟小飛說,殺警察得跟雇主要兩百萬,定金先付一半。後來過了些天,再也沒遇到過小飛。我們夫妻跑了這些年也累了,索性就在三江口盤了個小店,安頓下來。”

宋星掏出一張盧正的照片,問:“你要殺的警察是不是這個人?”

“對,就是他,我記得姓盧。”

“叫盧正?”

“是這名。”

“那麽後來盧正是被誰殺的?”

“盧正後來被別人殺了嗎?我沒參與,我不知道。不過我想應該不是小飛,那小子沒這膽兒,說不定雇主不止找了他一個。”

“盧正真的不是你殺的?”

李峰淡笑道:“領導,我騙你們幹嗎?我以前犯的事都夠槍斃十回了,真是我幹的,我肯定認。”

“小飛去哪兒了?”

“我不知道啊,我對他不放心,不敢讓他留我手機號,我跟他約定每天晚上七點到一個路口碰面聯系,可那之後我一連去了好多天,也沒見過他。我想說不定他跟雇主報兩百萬後,雇主覺得他不可靠,直接殺他滅口了。”

“你知道雇主是誰嗎?”

李峰搖搖頭:“小飛不肯說,大概是怕我直接找雇主接單拿全部吧,江湖的事有江湖的規矩,我也沒細問。”

審完李峰後,張一昂匆匆回到辦公室,召集了幾個骨幹開會。

大家一致認為盧局長肯定是被人殺害了。

盧正失蹤了這麽久,現如今物證肯定是找不到了,唯一的線索是人證,也就是這個叫“小飛”的人。小飛和李峰一同坐過牢,身份很容易查,唯獨怕小飛如李峰所猜,被雇主殺人滅口了,那人證這條線也徹底斷了。

接下去能否查出盧正失蹤的真相,關鍵是找出小飛,但能否找到人,也只能聽天由命。

討論了半天,大家還是把注意力回到了葉劍案上。

三江口是個小城市,半年時間裏兩個重要刑警被害,按概率講,這不應該是巧合,想必兩個案子存在某種關聯。

張一昂讓眾人先匯總這幾天的調查情況,以便決定接下來的方向。

法醫的工作沒有進展,只知道葉劍死前先被車撞擊,又被人用刀捅過,但身上這麽多方向不一致的刀口,兇手是怎麽做到的,依然是個未解謎題。張一昂派人幾次去催,都被陳法醫打發回來:“我當了二十幾年法醫。我都查不出結果,還有誰能知道?你們不要催我,我一直在想辦法弄明白!……我腰椎跟屍檢結論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