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少女驚魂(第2/9頁)

痕檢人員人匕首上提取到兩枚指紋,一枚是死者本人的,另一枚應該是兇手留下的。

經過與警方指紋庫留存的指紋信息對比,沒有找到與該指紋相一致的指紋。

據法醫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在昨晚午夜零點左右。

這時街上已經沒有行人,這是一條比較偏僻的街道,兩邊沒有人家,一時找不到目擊者。

警方一面登報尋找目擊者,一面展開深入調查。

但是三天時間過去,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線索。

正在警方束手無策之際,忽然有一名男子,在看到報紙上的新聞後,打電話給警方說自己也許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線索。

警方立即找到該男子。該男子名叫南柯道,約莫三十歲年紀,據他自己介紹,他是一名網絡作家,專寫推理小說。

他是一個夜貓子,常常白天睡大覺,晚上碼字。

他說三天前的那個晚上,他因為寫稿子卡住了,就出了門,想到大街上溜達溜達,尋找靈感。

當時已是半夜,大街上空寂無人,他正走著,忽然看見從農林路方向跌跌撞撞跑過來一名女子。

他以為是個瘋子,急忙閃到路燈柱子後邊。

待那女子跑過之後,他往她來的方向瞧了一眼,發現農林路拐彎處躺著一個人。

他當時以為是個醉鬼,也沒往心裏去。剛好這時靈感來了,就回到住處寫小說去了。

直到今天他從晚報上看到消息,回想一下,才感覺到自己當時看到的那個躺在大街上的人,應該不是醉鬼,很可能就是死者米奇。而那個在午夜驚慌奔走的女子,肯定跟這案子脫不了幹系。

範澤天問:“你有沒有看清那女子的長相?”

南柯道搖頭說:“當時路燈太暗,沒有看清她的相貌,不過我看見她身上穿著藍色的工作制服,就是裏面白襯衣打底,外面套藍色馬夾的那種。我曾到富華酒店吃過飯,如果我沒有記錯,應該就是富華酒店服務員穿的那種工作制服。”

範澤天立即帶人趕到富華酒店。

酒店經理查過電腦裏的員工登記資料後告訴他,該酒店住在農林路附近的女員工,只有一個,就是陳璐。但陳璐已經連續請假三天沒來上班。

範澤天找到陳璐使用過的酒店食堂飯卡,從上面提取到陳璐的指紋,與殺死米奇的那把匕首上留下的指紋對比,完全吻合。

範澤天下令,立即拘捕陳璐。

3

這天下午,陳中和的水果攤收市特別早。

這幾天,女兒陳璐一直請假在家,飯也不吃,整天蒙頭大睡。

他有些擔心,想早點回去看女兒。

陳中和是一名老警察,幾年前臥底緝毒時,身份暴露,被毒梟砍斷一只手,挑斷了一根腳筋。

他變成了獨臂警察,拖著一條殘腿,走路一瘸一拐的,再也無法工作,只好提前退休。妻子早逝,只有女兒陳璐與他相依為命。

他還有一對養父母在鄉下需要他養活,那點微薄的退休金和傷殘補貼實在不夠開支,於是就在街邊擺了個水果攤,掙點辛苦錢補貼家用。

一年前女兒高中畢業考上了大學,但她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找了一份酒店服務員的工作,一邊打工一邊照顧父親。

陳中和回家時,發現樓下停了兩輛警車,當時並未多想,上樓後,卻發現兩名女警正用手銬銬著女兒陳璐從家裏走出來。

陳璐看見他,叫一聲“爸”,就哭起來。

陳中和大吃一驚,怒道:“你們抓我女兒幹什麽?”

領隊的範澤天曾經跟陳中和共過事,聽了陳中和的話,才知道自己要抓的殺人兇手竟是老同事的女兒,不禁也吃了一驚,就把米奇的命案跟他講了。

陳中和聽了,就問女兒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陳璐就哭著把三天前的那個晚上,自己下晚班回家,險些被一個戴口罩的男人強奸,搏鬥中失手將對方刺死的事,說了出來。

她還說當時自己十分害怕,不敢把這事告訴父親,也不敢去上班。

陳中和聽了,對範澤天說:“就算她真的殺了人,那也是正當防衛。”

範澤天說:“如果事發當時她主動報警,這事自然可以當成正當防衛來處理。可是她殺人後逃逸,性質就不同了。而且事情已經過去三天,我們已經很難找出證據證明她說的是真話。局裏已經將這案子當做刑事案件立案,我們需要帶她回去協助調查。”

陳中和是幹刑警出身的,自然知道他說的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