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死囚命案(2)

  石清泉看也不看,就在後面空白處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又將手指頭蘸了墨水,正要按手印,忽聽有人叫道:“且慢!知縣大人,這案子,您審得不公……”

  話音未落,便見一名中年女子從外面闖了進來,撲通一聲跪在了大堂上。

  石清泉瞧著她,不由大吃一驚,道:“你、你怎麽來了?”

  周知縣直把驚堂木拍得山響,喝道:“堂下何人?竟敢咆哮公堂,誣蔑本官執法不公,該當何罪?”

  那中年女子擡起頭道:“小女子娘家姓李,名翠珠,是石清泉的妻子。大人有所不知,其實下毒害死薛義的人,並不是我丈夫,而是我。”

  “哦,是你?”周知縣一怔,一雙銳利的眼睛直朝她盯過來。

  李翠珠點頭道:“幾天前,有一個神秘女子拿著一封血書來到我家,我才知道我丈夫酒後殺人,卻由薛義冒名頂罪的事。現在薛義突然反悔,要將我丈夫供出來。我心裏想,要是我丈夫出了事,留下我們孤兒寡母,那可怎麽辦?恰好這時,我丈夫要攜帶酒菜去縣衙大牢探望薛義,我就想,要是這時候,薛義神不知鬼不覺的突然暴斃,死無對證,這事便再也牽扯不到我丈夫身上。於是我就親自下廚,做了幾樣小菜,並且在酒菜裏投下了毒鼠藥。我丈夫並不知情,就提著這些酒菜去了縣衙大牢……大人,薛義之死,實乃小女子所為,與我丈夫毫無關系。請大人明察。”

  周知縣越聽越奇,忍不住喝道:“放肆,公堂之上,豈可兒戲。你說那毒是你下的,你丈夫又怎麽會當堂認罪,承認是他下的毒?”

  李翠珠道:“因為我丈夫知道,薛義食用的酒菜,只有我和他兩個人接解過。如果薛義真是吃了那些酒菜後中毒身亡,定是我二人之中,有一人在酒菜裏下了毒。如果不是他,那自然就是我做的了。他怕大人再審下去,會把我牽連進來,所以索性自己認罪,一力承擔。”

  石清泉聽到這裏,已忍不住流下淚來,看著妻子道:“翠珠,我犯下的罪,就由我一人承擔罷了,你、你這又是何苦?”

  李翠珠苦笑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君,你若不在了,妾身又豈能苟活於世?”

  周知縣問:“石清泉,你妻子說的,可是實情?”

  石清泉深情款款地瞧著妻子,早已淚流滿面,說不出話來。

  周知縣心中已然明了,使個眼色,讓師爺拿口供叫李翠珠簽字畫押,然後一拍驚堂木,當堂宣判:“石清泉酒後行兇,殺傷人命,不思自首,反而找人替罪,以致釀成大禍,罪加一等,判斬監候。李翠珠投毒殺人,罪不可赦,判絞監候。兩名人犯暫時收監,待刑部批文到,一並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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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知縣新官上任,便由一把帶血的匕首入手,不但推翻了前任已經審結的一件大案,而且還順帶破了一件案中案,消息傳開,官聲大振。

  青陽百姓交口稱贊,都說他是“周青天”。周知縣聽了,自是得意非凡。

  數日後,周知縣正在縣衙簽押房辦公,忽有一名衙役送來一封書信,說是衙門外一個小孩受一位小姐之托送來的。

  周知縣吃了一驚,命他把送信的小孩帶進來。

  誰知那衙役跑出去一看,送信的小孩早已不見了蹤影。

  周知縣更覺驚奇,拆開信封,展信一看,內容如下:

  知縣大人台鑒:

  石清泉夫婦一案,表面看來,您審得滴水不露,周密嚴謹,實則有個老大的破綻。

  石清泉白天才來探視過薛義,請他吃過酒飯,晚上薛義便中毒身亡,無論是誰,都會懷疑石清泉送來的酒菜有問題。他們夫妻中無論是誰在酒菜中下的毒,都會被立即查出來。他們這樣做,非但達不到為石清泉掩蓋酒後殺人、請人替罪的罪行的目的,反而會引火燒身,暴露自己的兇手身份。試問石清泉夫妻並非愚笨之人,怎麽會做出如此蠢事?就算他們夫妻真有殺人滅口之心,也絕不會使用如此簡單直接容易暴露自己的手段,您說是不是?

  說到這裏,您一定會問,如果不是他們夫妻對薛義下的毒,李翠珠又為什麽要當堂認罪?

  其中原委,其實並不復雜。那酒菜是李翠珠親手做好後,再交給石清泉的。也就是說,接觸過那些酒菜的,只有他們夫妻二人。按常理推測,如果薛義真是吃了這些酒菜後中毒而死的,那麽下毒者必定是他夫妻二人中的一個。石清泉自己沒有下毒,就以為這毒一定是妻子下的,所以為了保全妻子,他只好承認是自己下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