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密室裸殺(3)(第2/4頁)

  羅哲問:“那個設計員在哪裏?我們想見見他。”

  謝廠長說:“別提了,他設計出那個充氣娃娃,就擺放在自己的辦公室裏,當時他不知因為什麽事情出去了,曹一寶經過他辦公室門口,看見那個充氣娃娃,就很喜歡,纏著我買走了。當時我心裏想等設計員回來重新做出一個就行了。誰知設計員回來不見了那個充氣娃娃,居然朝我大發雷霆,叫我向曹一寶要回那個樣品。我心想哪有把東西買出去又要回來的道理,就沒同意。結果這小子就拍著桌子辭職了。”

  一個小小的設計員,為什麽會因為一個充氣娃娃而朝老板大發雷霆,憤而辭職呢?羅哲覺得這裏面一定有問題。

  他問謝廠長那個設計員叫什麽名字,家住何處?

  謝廠長說他叫吉華,具體住在什麽地方不知道。不過他進廠簽定勞動合同時留有身份證復印件,可以查一下。

  謝廠長叫人找出吉華的身份證復印件,羅哲一看,上面寫的住址是青陽市調關鎮大同村7號。

  6

  羅哲與小李驅車來到調關鎮,已是下午時分。

  警車在大同村7號門前停下。

  那是一間平房,斑駁的墻壁,黑森森的木門,顯示出這房子已經有些年頭了。

  兩扇大門緊緊關閉著,門上掛著一把大鐵鎖。

  羅哲向左右鄰舍打聽,這屋裏住的是不是一個叫吉華的年輕人?

  鄰居們說是的。

  又問,知不知道他現在去了哪裏?

  鄰居們搖頭說不知道,又說他現在沒有工作,經常白天出去閑逛,晚上才會回來。

  羅哲看看門上的鐵鎖,決定不等吉華回來,先進屋搜查。

  他打電話回局裏,叫文麗趕緊辦好搜查證馬上送過來。

  一個小時後,文麗手拿搜查證,驅車趕到。

  羅哲撬開吉華家門上的鐵鎖,推門進去,屋裏光線昏暗,顯得陰森潮濕,好容易才找到電燈拉線,將屋裏的燈泡拉亮。

  屋子不大,擺設簡單而淩亂,典型的單身漢之家。從堂屋走過去,是一間小小的書房,書架上有一些關於美術設計方面的書,書桌上擺著一張合影,一個戴眼鏡的青年男子擁著一位白裙女孩,笑得甜蜜而溫馨。

  再往後走,就是臥室。羅哲推開門走進去,臥室裏的光線更加昏暗,等他的眼睛剛剛適應過來,驀然發現木架床邊站著一個女人,一個赤身裸體的女人。

  羅哲不由嚇了一跳,定睛一看,才發現那竟是個充氣娃娃,身高足有一米六五以上,皮膚白皙,胸部豐滿,瓜子臉上帶著淡淡的笑意,既漂亮又嫵媚,既形象又生動,簡直與真人一般無異。

  他走近細看,忽然覺得這女人似乎有點眼熟,回頭拿過外面書桌上的合照一對比,這充氣娃娃可不就是照片裏的女人嗎?

  他將這個充氣娃娃用手機拍了張照片傳給謝廠長,謝廠長回電說,當初買給曹一寶的,正是這個充氣娃娃,只是不知道怎麽會回到吉華手裏的。

  羅哲問有沒有可能是他自己又另外做了一個?

  謝廠長說不可能,他離開了工廠,既沒有工具,也沒有材料,用什麽做充氣娃娃呀?

  羅哲問謝廠長知不知道吉華有個女朋友?

  謝廠長說知道呀,但是我沒見過,只聽說過。據說他女朋友跟他從中學到大學都是同班同學,兩人可謂青梅竹馬,不過幾個月前女孩突然與他分手,跟著一個有錢的老頭去了香港。

  羅哲想了想,又將吉華的照片翻拍下來,傳給曹記雜貨店的夥計阿峰看。

  阿峰說這個男人曾到店裏找過曹老板兩三次,好像是找老板要回什麽東西,最後一次兩人還吵起來了。

  羅哲“哦”了一聲,心裏就明白了。

  青梅竹馬的女友突然變心,對吉華打擊很大,他利用工作便利,按照女友的模樣設計出了一個充氣娃娃,原本只想自己好好珍藏,誰知卻被廠長賣給了別人。他一氣之下,炒了老板的魷魚。他幾次找到曹一寶,想要回自己的“女友”,曹一寶自然不肯。為了奪回“女友”,吉華就對曹一寶動了殺機。案發當晚,那名高中生看到的那個從樓梯間拐向四樓的瘦個子男人,就是吉華。

  羅哲正想著,忽然聽到外面有鄰居喊吉華的名字。

  他跑出來一看,只見一個瘦高個子、戴著眼鏡的男人,正低著頭,心事重重的樣子,從道路拐角處走過來。驀然間,他擡頭看見停在自家門口的警車,臉色一變,掉頭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