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由於案發是昨晚,也就是十二月六號,所以案件命名為一二六特大殺人案。但此時的高棟顯然沒想到,過不了多久,這個案件就將改名為一二六特大連環殺人案。

傍晚,高棟剛拿到法醫室的初步屍檢報告,馬上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

開會的除了縣局的領導和刑偵隊全員外,其他十來個都是他從市局帶過來的人,因為小縣城裏的公安,破破普通刑事案件還過得去,對大案經驗少,而且他也更相信自己帶的人的能力。

當地的人馬,主要讓他們負責調查走訪,收集資料。

高棟打開投影儀,道:“這案子重要性我就不多說了,據說省廳馬上要報到部裏,咱們得抓緊時間,最快速度鎖定兇手。有些同志和我一樣,市局來的,早上沒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咱們先看下案情大致情況吧。”

他按動投影儀的遙控器,切換畫面,繼續道:“這是死者李愛國被發現時的照片。”

畫面中,四十多歲的李愛國歪著頭,睜著眼睛,斜躺在駕駛座上,臉部沒有表情,胸口心臟處有大量的暗紅血跡,一直流到了駕駛座下。

“李愛國的身上只有一處的明顯外傷,傷口正中心臟,據法醫猜測,兇手大概用了三棱槍刺之類的東西,一把刺進了李愛國的胸口,並且正對心臟。李愛國大約不超過半分鐘就徹底死去。”

“大家再看另外幾張照片,車內整齊,沒有打鬥過的痕跡。”

說到這裏,不少人都紛紛議論,沒有打鬥過,怎麽就把人給殺死了。

高棟咳嗽一聲,示意等下再討論,繼續道:“副駕駛座的抽屜裏,有兩萬塊的現金,後備箱裏有若幹的高档煙酒,兇手殺人後都沒動過。顯然,兇手殺人不是為了錢財。”

他又切換了一副畫面,這是汽車的正面照,車前的擋風玻璃上,放著一條白布紅字的橫幅,上面寫著“殺夠局長一十五,局長不夠科長補”。

他沒有對這個畫面做評價,繼續換了汽車各個角度的照片,完後,他道:“死者李愛國,昨晚和幾個朋友在酒店喝酒打牌,據他朋友的供述,他們大概在十點半左右散場,隨後,李愛國獨自開車離開。從沿海南路和鳳棲路十字路口的監控看,李愛國的車是10點52分進入了鳳棲路,但小區門口攝像頭沒拍到奧迪車進入小區,這表明,李愛國是在開車進入鳳棲路後,快到小區前遇害的,具體遇害時間應該在10點55分左右吧。法醫的死亡鑒定結果也與之相符。”

“李愛國老婆供述,李愛國大概昨晚9點左右給她打過電話,說晚上玩牌,大概晚點回來。李愛國老婆沒有覺得異常,所以先睡了,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出事了。下午去查了他通話記錄,昨晚9點左右,他確實跟他老婆打了一個電話。”

“目前這案子有幾個難點,兇手殺人後,用布把車內車外的指紋都擦了一遍。由於李愛國與兇手沒有發生過搏鬥,所以李愛國的指甲、身上以及車內,都找不到兇手的毛發、皮屑、纖維等物件。而車外的水泥地上的腳印,被兇手故意破壞了。兇手在車內腳墊上留下了腳印,但腳墊被兇手帶走了。兇手在殺人後,順著旁邊的農田逃到了水溝裏,之後從哪裏再上來,暫時無法查出。根據法醫描述,當時兇手的腳上大概套了一個平底的鐵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47碼大腳印。平底的鐵鞋套使得兇手的身體重量踩到地上的壓強是均勻的,所以只能推斷兇手體重大約在120到140斤之間,無法判斷他的身高。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兇手作案沒有留下任何的物證。”

一名警察問:“有沒有目擊者?”

高棟搖頭道:“事發接近深夜,這條鳳棲路上,原本就人流稀少,現在又是冬天,更少有人行。據鳳棲小區的保安說,他當時在保安室裏睡覺,沒聽到外面有異常動靜。”

局長郭鴻恩道:“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兇手整個殺人過程,沒有留下任何的人證物證?”

高棟點點頭:“正是如此。”

會議室裏唏噓一片,大家都在交頭接耳討論著沒人證物證的案子該怎麽破。

高棟看了大家一眼,咳嗽一聲,討論都停了下來,他接著道:“根據他朋友的描述,李愛國昨晚開車回家是一個人的,監控探頭也表明,副駕駛座上也沒有人,但案發時,兇手顯然是在副駕駛座上的。所以我們可以還原一下整個案發經過,李愛國在昨晚十點半散場後,一個人開車回家。進入鳳棲路後,不知道因為什麽原因,還沒開到小區門口,半路停了下來,並且打開了車內的保險鎖,開門讓兇手上車,兇手坐上了副駕駛座,隨後殺了他。”

縣隊的陳隊長道:“兇手是怎麽殺了李局的?就算兇手有三棱槍刺,但車內空間狹小,怎麽可能不經過打鬥,就把槍刺紮進了李局的身體裏?而且一下就正中心臟,位置不偏不倚,身體的其他地方,卻沒有任何的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