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5頁)

王格東堅決搖頭,繼續要說服林傑:“你看問題要結合兩個案子從頭到尾的所有線索,保持思路的連貫性。第一,四名受害者全部是中毒身亡,手法幹凈利落,從犯罪行為學上分析,兇手下毒是為了讓謀殺更低調,更能保護自己不被發現。如果有心理障礙,或者有犯罪表演欲的人行兇,往往會采用見血、分屍等殘忍手段來表達自己潛意識中的變態訴求。第二,兩次兇手都只在他犯罪後對著一個監控露面,而經過其他監控時,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並且選擇了盡可能繞開監控的方式,這不是巧合,這說明了他並不是想真正暴露自己,應該是另有某種其他目的。至於這目的是什麽,我現在完全猜不透。第三,他在江家案子中說話輕狂囂張,但整個案子你回頭看一遍,他的囂張根本目的是引著王麗琴和我們警方一步步按他的節奏,步入他的詭計,從而實現毀錢殺人的陰謀。你看他雖然囂張,但江家整個案子做得滴水不漏,甚至從頭到尾沒露面。這樣細致的犯罪手段的實施者,會是一個輕狂囂張的人嗎?不可能!第四,兇手的犯罪動機現在很明確,就是為甘佳寧復仇。如果是為了單純發泄仇恨的情緒,兇手該把案子的動靜鬧得越大越好,但兩次都是低調地用毒殺人,殺人不見血,這點也與你說的兇手有犯罪表演欲不符。”

林傑想了想,咂嘴道:“好吧,也許你是對的,不過我還是保留自己的判斷,我更相信兇手是個有犯罪表演欲的人。”

王格東無奈點點頭:“我所做出的分析,也僅僅是建立在目前有限線索的推理上,也未必就是最終的答案。兇手到底是個什麽樣性格的人,現在誰都說不好。”

林傑道:“對了,這次犯罪中,兇手除了這名胖子外,另外一名同夥是誰還是不清楚。根據老陳那邊的鑒定,兇手是站在李家幾十米的範圍內,用遙控器操縱塑料瓶。根據監控顯示,李啟明是八點十一分進入小區的,估計過了一兩分鐘到了自己家門口,下車開門就遇害了,他媽姚素月的被害時間差不多。因為兩人倒地是在八點二十分就被其他路過居民發現。所以姚素月母子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八點十一分到二十分之間。但胖子七點零八分進入小區,停留了十分鐘,七點十八分就離開了小區。此後的監控,再也沒看到胖子進過小區。也就是說,胖子在案發前就走了。最後操作遙控器動手的是另外一個人。但我們監控裏暫時沒注意到哪個人有嫌疑。”

王格東摸摸額頭,想不明白:“胖子七點多進入小區後,為什麽過了十分鐘就走了?操作遙控器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他既然已經進入了小區,為什麽不等在小區裏,自己動手,而是讓另個同夥動手?”

林傑道:“是啊,這件事很古怪。我們多少還知道胖子是兇手,但對那個同夥,連是男是女都一無所知,沒有任何線索可供我們調查的。我們也沒辦法知道這名同夥到底是在胖子離開小區後進入的,還是之前就已經在小區裏了,更沒辦法知道同夥是在案發後很快離開了小區,或者藏在小區裏第二天再走,甚至有可能同夥就住在小區裏,連著幾天沒出入過小區,要找到他更是困難了。”

王格東思索一陣,嘆口氣:“是啊,這名同夥的身份更神秘。胖子和同夥的彼此關系,他們犯罪中各自扮演的角色,我們一無所知。明天我再去躺濱江小區,把裏面的環境再仔細看一遍。”

第二天,王格東和林傑、陳法醫穿著便服,開車到了濱江小區,由於王格東準備把所行路段全程觀察一遍,所以車子在小區外停好,三人步行進入。

走入東門時,保安並沒阻攔他們三個行人,甚至看都沒看一眼。林傑道:“老大,這裏保安根本不管行人和非機動車,這才給兇手提供了條件。”

王格東無奈抿抿嘴:“沒辦法,這麽大的小區,東南西北四個門,想管也管不過來。機動車呢,都有登記的吧?”

“我們問過了,白天對機動車大部分還是會放行的,過了晚高峰後,外來車輛一般不讓進。”

王格東思索一下,道:“回頭需要查查,江小兵案子當晚經過安樂路的幾十輛車子,最近一段時間裏有沒有進入過濱江小區。”

“這個……李家案子中用不著車子,你看那個胖子是步行進入的,他那位同夥只負責按遙控器,也用不著車子吧?”

“話是這麽說,但不排除兇手犯罪前踩點會直接開車進來。”

“可是濱江小區太大,每天出入車輛上千次計,監控探頭也不能把所有車子的號牌都清晰記錄下來,這塊的工作量實在超出我們的人力範圍。外加如果兇手即使踩點是開車進來的,也許用的不是同一輛車,或者號牌換了塊,這部分工作就查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