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3/4頁)

王格東道:“或許用男女朋友來形容不太合適,恩……準確說,有一段時間陳進和甘佳寧走得挺近,你知道嗎?”

“我和他不是同個學校,我也從沒聽他說起過。”

“好吧,”看來至少徐增不知道陳進和甘佳寧的關系,只能再問問其他人了,王格東拍拍他的肩,道:“我知道這件事讓你會很難受,但事實就是事實,他就是這麽做了。”

徐增長嘆一口氣,沉默半晌,道:“王局,我想知道陳進最後會怎麽判。”

“等全部東西偵查清楚,剩下的工作就不歸我們公安管了,你在檢察院多年,很清楚這次案子的定性,除了死刑,不可能有其他。”

徐增咬著嘴唇點點頭,過了一會兒,懇求道:“王局,我能看一下陳進嗎?”

“怎麽,你還想看他?”

“畢竟幾十年的朋友了,我不想他對我有誤會。”

王格東搖搖頭:“不行,這是報備公安部的重案,我也沒權力讓你看他。”

徐增默默轉回頭,忍不住熱淚盈眶,這一次他不是在王格東面前演戲,而是他真心替陳進難過。

回到縣局,林傑帶來了最新的偵查消息,陳進隨身攜帶兩張身份證,一張是他本人真實證件,一張為仿真度很高的名為“陳前”的假身份證,並且還打印了一張叫“陳前”的戶口薄。

他拿著“陳前”的身份證和戶口薄,辦理了購買二手奔馳車和那套二手房的手續,沒有人買車買房會拿假證過去,那樣產權不就非他本人了嘛,而陳進偏偏這麽做了,所以他們查車管所,查房產局,沒有找到陳進名下的房、車登記信息。

只不過,警方永遠查不到陳進還有第三張假證,因為那張已被他自己銷毀了。

結合陳進的口供,得知他在整起謀殺案前,進行了詳細的籌劃布置。他並不是一次犯罪後再構思下一次的犯罪計劃,而是在第一次犯罪之前,就進行了通盤考慮。

雖然一開始他沒辦法具體構思出每次犯罪用什麽方法實現,但他羅列出各種的犯罪可能,並且記下可能用到的作案工具。此後,他多次來到杭州、寧波等其他城市,購置了電瓶車、化學材料、玩具仿真槍、醫用麻醉槍、手機卡,以及根據電線杆上的廣告,訂制了各種假證。那張法院工作人員的證件只是他眾多假證中的一張,此外他還有各種機關單位、企業單位的假證件,不過這些最後沒有派上用處。

唯獨牛奶箱是在他作案前訂制的,也正因為此點才暴露出兇手的身份。

王格東悉心整理著這幾天下來的所有偵查成果,用筆一一記在本子上,案子到現在基本已經很清晰了,但他心裏還有幾個疑點需要確認。

第一,還是那個老問題,陳進到底有沒有同夥。盡管陳進自己的口供與他們掌握的勘查證據不存在任何矛盾,但王格東始終對此將信將疑。沒有同夥,一個人就能幹出這聞所未聞的大案,實在不可思議。但前期判斷兇手有同夥的證據都被陳進解釋通了,並且通過其他人的了解,陳進此人性格內向,出國前本就沒什麽朋友,他十年沒回國,突然回來犯罪,去哪找同夥?唯一可能的徐增也被排除了。

第二,其實還是第一個問題懸而未決帶來的。陳進和甘佳寧到底是什麽關系?

如果確實如他所說,甘佳寧在與劉志勇分手後,短時間內做過他的所謂的,更多是一廂情願的“女朋友”,他對此刻骨銘心,所以回來復仇,那麽他一個人犯罪就能成立了。

但如果並不是同他所說,甘佳寧做過他的“女朋友”,那麽陳進所謂的犯罪動機就不成立,那麽他也勢必有個同夥了。

所以只要搞清楚第二個問題,就能解決第一個問題,陳進到底有沒有同夥。

王格東沉思了一會兒,叫來林傑,讓他打電話給劉志勇詢問當年情況,自己在一旁聽著。

撥通電話後,林傑先告訴了劉志勇他們案子破了,兇手是你們的老同學陳進,人也已被抓了。

電話那頭,劉志勇表現得非常意外,他怎麽都不會想到,當初看起來瘦小猥瑣的一個內向同學,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不提起都想不出他名字的人,會做下這場大案。盡管上一回王格東打他電話詢問陳進這個人時,他也在猜想難道陳進會是兇手,但當警方明確無誤地告訴他這個消息,還是把他震驚得半晌沒回過神來。

林傑催促問:“劉總,現在還有個事需要你這邊回憶回憶。當初你和甘佳寧分手後,她的情緒怎麽樣?”

“分手是她提出的。”

“我們知道,這點你已經說過了,那麽她此後的情緒呢?”

“唔……不太好,有些低落,或許她也並不想分手,只是覺得性格不合,分手了人總會要有個適應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