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4章

下午,張一昂告訴高棟,他私下跟邵聰聊了很久,總算開口,說保險箱裏原本有五根金條,每根重一公斤,現在只剩下兩條,其余首飾珠寶等都完好,另外還放著一些錢,他不知道原來有多少,總之,保險箱裏還剩幾十萬。至於保險箱裏還有什麽東西,邵聰一概說就是這些,是父母這些年收入加投資攢下來的。

高棟冷笑一聲:“收入加投資買了五根一公斤重的金條!哼,不過這事也跟我們無關。”他轉念一想,吃驚道,“少了三根金條?三根按市價算,足足有一百多萬1

張一昂道:“邵聰不能肯定少了的這三根金條是父母拿走派用場了,還是被什麽人拿走了。不過我想,如果是兇手拿走了金條,其他首飾珠寶也不該留下呀,還有錢,也留在箱子裏。或許是邵小兵拿走賣了。”

高棟不屑地嗤了一聲:“把金條拿走賣了?邵小兵會缺這點錢?我聽說早年邵小兵住山莊別墅,光占地就一畝,後來被人舉報了,為顯低調,才搬到這商品房裏住,他妹夫還是妻舅來著,貌似是寧縣大富豪,邵家有的是錢。他把金條拿去賣,丟不起這個臉。”

張一昂繼續猜測道:“會不會他拿去送其他領導了?”

高棟想了想,道:“有這個可能,但萬一不是呢,萬一金條是被兇手拿走的呢?”

“那也不該只拿走三條,留兩條,還把其他首飾珠寶和錢都留下了。”

高棟搖頭道:“如果胡海平和邵小兵案是一個人幹的,那這個人殺人的首要動機是仇殺,而不是為了錢。有可能是他看到了金條,忍不住帶走了。如果他把錢財全部帶走,顯然邵小兵案子就能直接認定是謀殺,而不像現在我們查來查去,找不出謀殺的直接證據。換成一般的兇手,見到這麽一堆財富,一定全部搬空了,這家夥在關鍵時刻依然不貪心,很理智,很難對付。當然,說不定除了金條外,其他現金什麽的,他也拿走了一部分呢。”

“可是保險箱之前老陳他們查過,關得好好的,並且找不出其他人的指紋,而且保險箱這麽隱蔽,兇手未必能發現吧。即使發現了,要打開也需要邵小兵提供密碼埃”

“只要戴上手套就行了,整個房間都沒發現高棟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裏尋思著,如果張一昂他們的調查沒有疏漏,即胡海平案發當天,兇手並沒有進入單元樓,那麽兇手只可能用遙控裝置操縱讓石板掉下去。

據單元樓對面的那個住戶說,他看到石板是立在六樓的。

石板分量很重,要把石板推下去,需要花點力。如果是遙控裝置,小型的遙控裝置不足以把石板推下去,那會是什麽呢?

現場找得很仔細,唯一發現的就是六樓外面墻角的一塊奇怪的鐵皮,莫非答案果然在鐵皮上?

胡和邵兩起案子兇手的犯罪手法都聞所未聞,尤其邵案兇手到底是如何做到讓邵小兵自殺的,至今找不到線索。

但高棟相信,拋開王寶國案,短時間內胡海平和邵小兵這兩個一把手都遭遇如此離奇的犯罪,手法都從沒見過,兇手必定是同個人。

他既然敢做出這麽大的案子,並且把邵小兵案子做得這麽匪夷所思,必然,他用石板把胡海平砸死,不會靠的是運氣,而是有充分的把握。

如果殺胡海平時,兇手身處單元樓內,靠用手把石板推下去,那麽他當時一定是站在擋雨板上的,這樣的目標很大,石板砸下後,發出巨大聲響,對面單元樓的人看過來,不可能沒注意到擋雨板上的這個人。所以這不可能。並且用手推石板,推的時機和力度把握難以確定,不能保證一定會砸中胡海平。

如果兇手身處單元樓內,並沒站在擋雨板上,而是站在窗內,用木棒之類的東西把石板碰下去,也不可能的,因為胡海平走到離單元樓較近時,六樓室內的兇手是看不見他的,沒法判斷何時推下石板。

兇手沒有在單元樓內,而用遙控裝置控制石板掉落,砸死胡,那麽這一切就容易解釋了。只要兇手事先計算好胡海平回家的走路速度,再計算出石板的落地時間,確定出一個點,當胡海平走到這個點時,操作遙控器讓石板往下掉,就能砸死胡海平。

但立直的石板往下掉落的過程中,先做一個翻轉運動,再做自由落體。而根據上回那個大學教師所說,如果兇手沒做翻轉運動的時間計算,而是當成自由落體計算,最後的誤差很可能會導致胡海平沒有在石板落地瞬間,踏入那個半米寬的“死亡”區域。

計算翻轉運動所需的時間涉及到了微積分,此前高棟只是懷疑,現在結合邵小兵案判斷兇手膽量和犯罪能力,高棟幾乎可以肯定,兇手一定接受過大學教育,並且記得大學的微積分知識,身份可能是大學畢業不久、工程師、學校老師這幾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