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0章

對於控制一車人,我覺得並不困難,用強制手段當然是不行的,但可以用藥。

這幾年我們縣局破的幾起迷藥案,收繳上來的許多迷藥都放在保管室。

我有保管室的鑰匙,我是縣局管刑偵的領導,我進去拿點東西,不需要登記。況且我想得很細致,我帶了個空瓶子進去,倒了部分藥出來,這樣即便以後清點,也不會發現少了一瓶藥。

在想好控制一車人的辦法後,重點就是躲避監控了。

關於躲避監控,我首先想到的是對汽車的車身進行偽裝。

我用的辦法是貼汽車外膜。

給汽車貼過外膜的人不多,我也是一次朋友聊起,說他給汽車貼了外膜。

所謂的汽車外膜和車玻璃上的貼膜一個道理,無非是一個貼在車身外,一個貼在車玻璃內,大部分的汽車裝潢店都有這項業務。

我看了朋友的汽車,車身不細看不會發現貼了層東西。就像許多家用電器,新買來時外面貼了一層透明塑料膜。

我朋友貼的是透明膜,主要用來保護車身,防止輕微的刮擦。他說還有其他各種顏色的外膜,可以根據需要訂制。

我覺得貼外膜是個不錯的主意。只要把工商所的銀灰別克,先做一遍油漆,做成藍色,再貼上銀灰色的外膜。如此一來,這輛車開進監控時,是銀灰色的,在監控看不到的地方,我把車膜撕了,就成了藍色別克,到時開著藍色別克離開監控,就能騙過去。

可是光改變車身顏色是遠遠不夠的,根本無法騙得了監控。

林小峰顯然不知道我的目的不光是殺王紅民一個,他做夢都想不到我準備殺了所有人。

他告訴我,他同意配合的前提是,王紅民死後沒人會懷疑是他幹的,他不想擔負任何的風險。如果我把我的真實想法告訴他,哈哈,打死他也不會配合我犯罪了。

我想他答應配合我犯罪前,一定已經權衡過利弊了。如果拒絕,我會用視頻將他捉拿歸案,即便他說出我的計劃,可是,在一切沒有做之前,誰會信他的鬼話呢?如果答應我的要求,那麽犯罪成功後,他手裏也掌握了我的犯罪把柄,就不用怕我繼續用視頻威脅他了。

可是他根本不會想到我的目標是殺死所有人,這是瘋子才會幹的事,對吧?他壓根想不到我是如此瘋狂。

起初我把方案告訴他後,希望全程由他來開車,他當即就拒絕了,說這樣最後一定會查到是他幹的,反正都是一死,他不會幫我。

哈哈,如果他當時答應了,我根本沒必要設計汽車消失的詭計,一查是他開的車,毫無疑問,他是兇手,換誰都查不出我。

沒辦法,和他協商的結果,犯罪的整個過程都由我來做,他只負責下毒。

為了打消他的顧慮,我告訴他一個假的方案。

即他先把車子開進紹市服務區,我提前在服務區裏等著。到服務區後,他拿出自制的飲料,讓大家喝了解渴,飲料裏放了迷藥。等迷藥起效果後,我上車把所有人綁好,蒙上眼睛,然後開車離開。把車子開到白象縣的老公路,為了不讓其他人懷疑林小峰,我把他也綁起來。再把保溫瓶裏的飲料倒了,換上沒加迷藥的飲料。然後,我戴上面具,弄醒所有人,再當著所有人的面,殺死王紅民,把車子燒毀,使看不出車子做過油漆,再離開。事後刑警隊會來調查這起案子,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保溫瓶中的飲料,已經被換掉,查不出迷藥成分。活著的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失去知覺的,綁架案是怎麽發生的,誰下的手,林小峰給大家喝的飲料裏,也沒有問題。這樣,他們也不會懷疑林小峰。

林小峰對我的這個方案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如果有人不喝飲料怎麽辦?我告訴他,如果那樣的話,計劃就取消。二是監控會不會拍到這些。我告訴他大可放心,全程我來開車,他躲到後面,不會被拍進去,即便犯罪失敗,要抓也是抓我。

他想了很久,最後覺得我的方案可行,而且整個過程最冒風險的是我,不是他,他終於同意了。

12月下旬,王紅民定了集體旅遊的具體日期。他們出發前兩個星期的某一天,我讓林小峰把別克車停到馬路對面,到了深夜,我戴上眼鏡和帽子,貼了胡子,繞道躲開監控,來到別克車前,用螺絲刀劃上“工商所王八蛋”的字。

讓汽車在高速消失,除了上述這些環節外,還有一件事需要解決,高速通行證。

不管別克車顏色怎麽變,最後要下高速,還是得交出通行證。所以我動手前的準備工作還需要多做一件事。

1月7號,我請假,借口去上海動手術。那天我把一輛從縣裏一企業主那兒借的豐田車開到了紹市服務區高速外的一條普通道路上停好。隨後又坐大巴返回白象縣,再把已經換上紹市法院號牌的縣局藍色別克也開到那條路上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