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格洛克手槍

斯坦·特梅森當刑警已經兩年了,他最大的希望就是當警探,夢想成為刑偵專家,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自己的辦公室和比警監更優厚的薪水。能夠回到家時,告訴特裏娜工作上遇到一個有趣狀況,讓他和重案組的專家聊了一陣,而她會覺得超乎想象的復雜。但現在他還得輪班,領微薄的薪水,即使睡了十小時還是累得像條狗,而且在特裏娜說她不想後半輩子都這樣過活的時候,他就想盡辦法解釋這些事會讓人多麽疲憊:把上班時間花在開車送吸毒過量的青少年去急診;告訴小孩他必須逮捕他們的父親,因為他一直毆打母親;還得被討厭這身刑警制服的人罵。但特裏娜只會白他一眼。這些都不是新鮮事了。

犯罪特警隊的警監湯姆·沃勒走進值勤室,問斯坦能不能跟他一起去抓通緝犯時,斯坦的第一個念頭是,或許湯姆會給他一些建議,告訴他怎樣才能當上警探。

在尼蘭路上開往“交通機器”的車裏,他對湯姆提到這件事,湯姆微笑了。在紙上寫幾個字,事情就辦好了,他這麽說。他,湯姆,或許可以替他說幾句好話。

“那就……太好了。”斯坦不知是否該說“謝謝”,又怕這樣說太諂媚。畢竟,目前還沒有要感謝他的地方。但他肯定會告訴特裏娜,說消息已經放出去了。對,他要用這兩個詞:放出消息。然後別的都不說,保持神秘,直到聽到好消息。

“我們要逮捕的是怎樣的人?”他問。

“我在外面巡邏,收到廣播說他們在索爾奧森街發現大量海洛因。艾夫·古納隆。”

“哦,我也聽到了。幾乎有半公斤。”

“然後有人向我密報,說看到古納隆在集裝箱轉運站那裏。”

“今晚線人一定都提高警覺了吧。查獲海洛因也是因為有人密報的,可能是巧合,但怪的是兩個都是匿名……”

“可能是同一個線人。”湯姆打斷他的話,“也許有人跟古納隆是一夥的,但把事情搞砸了之類的。”

“或許……”

“所以你想當警探。”湯姆說,斯坦覺得那語氣裏似乎有一絲惱怒。他們駛離“交通機器”,往碼頭區開去。“嗯,我可以理解。換換跑道,對吧?想過要去哪一組了嗎?”

“犯罪特警隊,”斯坦回答,“或是搶劫案組。但不要到性犯罪組,我覺得不好。”

“對,當然。到了。”

他們駛過一塊黑暗、開放的廣場,廣場上碼放著一個個的集裝箱,盡頭有棟粉紅色的大樓。

“站在路燈下的那個人符合描述。”湯姆說。

“哪裏?”斯坦說著凝望暗處。

“就在大樓那邊。”

“媽的!你眼力真好。”

“你有沒有帶槍?”湯姆問,放慢車速。

斯坦詫異地望著湯姆:“你剛才沒提到……”

“沒關系,我有槍。你留在車上,如果他惹麻煩,你就叫支援,可以嗎?”

“好。你確定我們不需要先叫……”

“沒時間了。”湯姆讓車頭燈大開,把車停下。斯坦估計到路燈下那個人影的距離是五十米,但事後測量結果顯示,準確距離為三十四米。

湯姆在格洛克20手槍裏裝上子彈——他申請並得到了持有這把槍的特殊執照,抓起放在兩個前座中間的黑色大手電,跨出車外。他一邊走向那個人,一邊大喊。事後在兩位警員的事件報告上,針對這點有很大的分歧。湯姆的報告上說,他當時大喊:“警察!亮出來!”意思是:“雙手舉到頭上。”檢察官同意,假設一名遭逮捕多次的前科犯能聽懂這種術語是合理的,此外沃勒警監也清楚陳述出他是警察。在斯坦原來的報告中,湯姆當時喊的是:“嘿,我是你的警察朋友。亮出來吧。”但湯姆和斯坦經過幾次交談之後,斯坦說湯姆的版本可能更接近真相。

接下來發生的事沒有異議。燈下男人的反應是把手伸進夾克,取出一把槍。據了解,該槍是傑裏科941手槍,序號已被磨掉,因此無法追查來源。根據獨立警察機構的說法,身為警力中最傑出神射手之一的湯姆,大喊之後連開了三槍。兩槍擊中古納隆,一槍擊中左肩,另一槍擊中屁股。這兩槍都不致命,但古納隆卻被射得退後幾步,然後站在原地。湯姆舉槍跑向古納隆,大喊:“警察!別碰那把槍,否則我就開槍!我叫你別碰槍!”

從這一點起,斯坦·特梅森的報告就沒多少具體內容了,因為他遠在三十四米外,當時很黑,而且湯姆正好擋住了他的視線。但另一方面,斯坦的報告中,或者說現場證據中,並沒有跟湯姆在報告中所述的後續事件相抵觸:古納隆不理會湯姆的警告,還是抓起槍對準他,於是湯姆先發制人。兩人當時的距離為三到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