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意外車禍 02.一起車禍

俗話說,車禍猛於虎。

近年來,隨著國內機動車數量的增多,各種交通事故也多了起來。曾有人統計,行駛在路上不超過一百公裏,就會看到一起交通事故。當然,絕大多數交通事故都是車輛剮蹭之類的,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這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般都是民事糾紛,上升到刑事案件的主要是那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致人重傷、死亡都會構成犯罪,構成犯罪是有條件的,裏面牽涉到事故責任的劃分問題。

如果肇事者無責或者負次要責任、平等責任的,就不構成刑事案件。比如,駕駛車輛在保持安全車速的情況下,由於對方闖紅燈導致其重傷或死亡的,駕駛員就不用負刑事責任。

只有在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肇事者才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實踐中交警部門有推定全責的情況。如酒後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後駕駛,這些一律推定為全責。還有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既使事故發生時並不負主要責任,但如果逃逸了,就推定為全責。

海東市地處交通要道,周邊省市來來往往的車輛很多,交通事故也頻發。

一天清晨,在海東市郊的一條道路上,一位早起騎行的驢友突然發現前面的道路上有些異樣,似乎有個人躺在地上。

驢友大著膽子騎到了此人跟前。眼前的景象讓他大吃一驚,只見有一名年輕女子躺倒在距離路邊一米遠的地方,頭部下面的地面上有血跡,她一動不動的,看樣子已經死亡。再往周圍一看,驢友更是大吃一驚,在離女子一米多遠的路上,還躺著一個小男孩,大約三四歲的樣子,也是一動不動。

這還得了,驢友趕忙將自行車停在一邊,掏出手機撥打了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後,交警迅速趕到了現場,拉起警戒線進行勘查。

經過交警試探,兩人的鼻息和脈搏都已經沒有了,估計已死亡多時。

女性死者看上去年紀大約在三十歲上下,雖然死亡使得她的臉變得有些僵硬,但還是能夠看出來頗有幾分姿色。死亡的小孩子可能和她有一定的關系,不然兩具屍體不會無緣無故地相距這麽近。

從初步勘查來看,兩人的死亡應該是一起交通肇事造成的。

兩人的外表都沒有十分明顯的外傷,沒有銳利物捅刺的痕跡,都只是頭部有傷,出血量也不是很大,符合交通事故死亡的諸多特點。

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特點是:死者如果是遭到撞擊或者輾軋致死,大多數情況傷勢是外輕內重,看似表面沒什麽大的損傷,實際上內臟可能被撞碎或被車輪碾壓破裂。如果車輪碾壓過頭部,還會造成顱骨骨折甚至碎裂。

兩具屍體的附近有車輛駛過的車輪印痕,沾帶有一些血跡。看樣子,肇事人已經駕車逃逸了。逃逸,自然要負全部責任。

交警部門馬上立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處理。首要的工作還是要查明兩名死者的身份。

一個年輕女子帶著一個孩子,怎麽會出現在公路上?她是誰?為什麽來到此地?為什麽被車撞了呢?誰撞的她們?什麽車撞的?這輛車跑到哪裏去了?這都是些懸而未決的疑問。

交警立即查看死者身上有沒有證明她身份的東西。

女性沒有帶包,不知道是真沒有帶,還是被別人拿走了。一般來說,女性出門大多帶包,放一些日用品之類的。

在查看死者衣服口袋時有了發現,在口袋裏有一張身份證。交警們心中一喜,這下死者的身份可就容易查清楚了。可拿出身份證和死者的面龐一比照,交警的心立刻涼了半截,原來身份證上的照片和死者根本不是同一個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叫李佳琦,也是一個女子,顯示地址是本地人。

雖然死者並不是身份證上的女子,但死者既然攜帶李佳琦的身份證,必定與李佳琦有這樣或那樣的關系,也許找到了李佳琦,死者的身份也就能夠查清了。

在交警將現場進行詳細的拍照後,醫院的120救護車也到了,將兩具屍體拉上車,送住醫院太平間,準備等待警方的屍檢。雖然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也需要通過屍檢進一步查明死因。

屍體一直留在現場也不是個辦法,這時天漸漸亮起來,如不及時處理,聚集的群眾就會越來越多,造成交通擁堵。

另外,交警也將李佳琦的身份信息告知了其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負責聯系李佳琦到太平間認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