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自救三人組(第2/2頁)

“蒞原君,你這麽說我就更有信心了。但還只是我的推測,拿到偵查會議上是講不通的。如果七條參與了殺人,那案發當晚肯定有人在現場及附近見過七條。”

“如果找到目擊者,案子就破了。”

“七條肯定是想了什麽法子,從立野和北前友美的桌上把毒藥給拿走了。”

但只要沒找到七條在現場的證據,玻璃密室就不會捅破。雖然共犯浮出了水面,但友美仍然被保護在密室內。棟居和蒞原為了找到七條孝文在現場的目擊者,在酒店的璇宮及整個酒店內廣布眼線。

但卻毫無消息。當然,七條就算是同謀,他肯定會喬裝打扮的。他一定會盡力做到不引人注目,不被人看到。

在事件發生前後,沒人靠近過立野和友美的桌子,這一點已被證實了。因酒店方面很配合,案子發生後坐在二人附近的客人都被攔了下來,他們的住所警方是知道的。棟居曾問過他們,但他們對七條毫無印象。

但棟居自信七條一定在現場,而且幫助友美把“兇器”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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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條孝文感覺到搜查正一步步地向自己靠近。自己已是半身入土的人了,報了由香的仇後,就是自首也沒關系。但如果自己自首,必然就牽扯到友美和壽壽。決不能單獨行動!此後,三個人僅通過公用電話聯系,避免直接接觸。表面上,警方也沒有采取什麽調查行動。

但私底下,調查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七條晚上把耳朵枕在枕頭上時,總能聽到警察的腳步聲。一直以來都沒想過要逃脫法律的制裁,但他想幫助兩個年輕的女孩。要幫助她們,自己就得想方設法躲過法律的制裁。七條為此矛盾、苦惱。

有時他會接到友美和壽壽的電話。

“伯伯,我們想見你。”她們說。

“警察還沒解除對我們的懷疑,我們見面是很危險的。”七條拒絕了。

她們想見七條,一方面是由於彼此的合作達到了復仇的目的,親密感增加,另一方面如果三人見了面,不安的心情似乎能稍稍平復些。

“為什麽?為什麽我們不能見面?”壽壽問。

“你難道不明白麽?在警察的意識裏,我跟你們倆是分開的,尤其是我跟友美,他們認為我們是水火不容的。如果讓警察知道我們關系密切,他們就會一下子揭開我們合力布設的現場之謎。”

“見面時,不讓他們知道不就行了嗎?”

“不能小瞧警察。對於你們,尤其是友美,他們一定盯得挺嚴。”

“沒感覺到啊。”

“他們當然不會讓你們感覺到。再堅持堅持。”七條闡述道。

現在三人共同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已沒有任何必須會面的理由。作為共犯,三人該互相敬而遠之的。

事件發生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三人的親密感越來越強。年齡差距頗大,也不會存在男女愛慕之情。盡管如此,兩個年輕的女孩子想見戀人般地想見七條。這真是一種奇妙的心理。

也許她們在心理上已經走到極端了。

“那麽,什麽時候我們能見面呢?”友美問。

“我們不見面比較好。不,我們就不該見面了。”

“為什麽?我討厭那樣。”友美啞著嗓子說。

“我們達到目的了。在商業上出於某種目的而結成的夥伴關系,一旦目的達成,它也就解散了。”

“我們所做的是商業交易嗎?”

“是違反社會規範的夥伴關系吧。為了三個人,尤其是為了你們,最好大家不要見面了。盡量彼此不聯系就更好了。”

“這辦不到。伯伯,你不是說過麽?‘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友美表示異議。

“那是在目的達到之前。現在不同了,你們這兩個年輕的女孩子,怎麽能跟我這樣一個老頭子攪在一起呢?”七條懇切地勸道。

原本連這種聯絡都該避免的。如果警察盯住了七條,他們或許會竊聽的。

七條對事情的發展很是驚訝。原想著那麽時髦的兩個女孩子,在達到目的後會很幹脆地跟自己劃清界線的,沒想到她們卻粘著自己。她們好像不知道這是件多麽危險的事。七條覺得自己的由香雖然死了,卻又得到了兩個女兒。七條也想見她們。但為了保護他們,自己必須克制。

危險期完全過去後,才是他們光明正大見面的日子。那時,即使七條還活著,她們兩個也該完全忘了殺人這件事而開始了嶄新的人生吧。保證她們在危險期的安全,這就是七條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