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二個空白時間(第2/3頁)

至少,倘若是在上午11點以後去新東京旅館辦理訂房手續,就沒有必要在大清早7點以前去公司裏取文件。

有什麽事?這四個半小時裏一定有什麽事!

他向還留在本部的警部辦公桌走去,心想應該將自己的發現和想法告訴村川警部。

村川警部當場就召開搜查會議。國際航線這一新的發現,盡管有著新東京旅館上午11點24分這一壁壘,但還是引起了全體警員的興趣。

“橋本離開皇家賓館是7點之前,到新東京旅館是11點24分,住宿登記卡上的字的確是他寫的,不是讓他人代筆。但是,平賀刑警發現的這條經台北的路線,填補了他那十一個半小時裏的一大段空白。除早晨的時間不一致以外,兇手將作案場所選定在福岡,在被害人斷氣前逃離現場,預訂東亞航空公司365航班的機票,大阪轉機,到東京22點20分,22點55分在新東京旅館結賬離開,將這些全部聯系在一起,是令人信服的。

而且,尤其希望提醒大家的就是,橋本在皇家旅館總服務台露面的早晨6點40分這個時間,正是能趕上上午8點10分從羽田起飛的日本航空公司725航班。國際航班預訂機票是在一個小時之前,但倘若事先打電話預約好,稍稍遲一點也能上機。早晨高速公路車輛少,清晨6點40分向725航班聯絡最恰當。”

“但是,這……”

荒井刑警剛想要反駁,村川攔住了他。

“我知道,你是想說,新東京旅館的事沒有作出解釋吧?現在的確無法解釋。但我認為橋本使用了什麽詭計。橋本只能經台北才能殺害被害人。只要識破這個詭計,他的現場不在證明就能打破。還差一步!”

村川的話漸漸地充滿著威嚴。大家都覺悟到兇手已經被逼到了盡頭。

“但是,取得護照和簽證有那麽簡單嗎?”

小林刑警問道。

“海外出差用的外幣制度放寬之後就非常簡單。倘若是出國旅遊,自動兌換最高到七百美元,很多國家倘若是三至六個月的旅遊入境可以相互免去簽證。總之,內田君和平賀君替我清查羽田和福岡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桑田君和內藤君負責調查日本航空公司和國泰航空公司,小林君向外務省了解。荒井君和山田君重新徹底清查新東京旅館。

“我馬上與台北的警察取得聯系,調查10月1日有沒有橋本國男的出入境記錄。真的還差一步,全靠大家了!”

搜查本部的辦公室裏燈火輝煌。這時間,倘若是安穩的市民家庭裏慢慢地該上床睡覺了,這裏的人卻突然忙碌起來。

3

調查結果得知,10月1日日本航空公司725航班和國泰航空公司86航班準時航運。而且在乘客名單裏竟然有著橋本國男的真名。同時在羽田、福岡的出入國管理事務所的出入境登記卡上,的確留有他在10月1日出入日本的記錄。

但是,那些字體明顯有著經過惡意加工的痕跡,筆跡難以鑒定。台北方面也打來國際長途電話,證實橋本在那天進出過台北。

還得知,橋本經某家旅行代理店預訂過羽田—台北—福岡的機票。他是從與國內航班機票不同的其他途徑預訂的。

警方還調查了橋本因為檢疫而預防接種可能去的醫院,但一無所獲。

差不多同時,台北方面來復函,說以橋本國男的名義於五月中旬提出過以業務為目的的簽證要求,並獲得了準許。

申請護照時所需要的戶籍復印件之類,即便第三者也可能得到,所以倘若在他人的復印件上貼上自己的照片,就能夠以他人的名義出入境,但橋本是堂而皇之地以自己的名義出入境的。

不知道這是因為輕蔑警方不會注意到這一點,還是因為自己的照片以他人的名義留在外務省裏,所以擔心以後自己去國外時會有麻煩?恐怕兩者皆有。

只是,奇怪的是,從10月1日回溯六個月之內,外務省裏沒有以橋本國男的名義申請發放護照的。

“這家夥,難道沒有護照就出去了?”荒井刑警喃語道。

“有那麽混賬嗎!沒有護照不可能走出羽田的。出入境登記卡不是還留著嗎?”小林刑警反駁說。

“那也一樣啊!”

警員們都感到納悶,護照是一種身份的證明。發放護照,是為了讓國民在出國旅行時,向外國官方表示本人確實是自己國家的國民,並可要求在國外旅行中提供方便和必要的保護。

想要去國外旅行的人,要帶好申請報告和戶籍復印件等必要的文件,向外務大臣(經都、道、府、縣知事)申請發放護照。護照上如無入境審查官的出境入境簽章,就不能進出日本。

一般護照自發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出國就失效,所以橋本申請護照應是10月1日起回溯六個月以內,但卻沒有發現有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