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密分工(第3/3頁)

“當時為了盡可能減弱槍的響聲,在三英寸的槍身上安了消音器,同時又多少放大了收音機的音量。此外,為了使火藥的粉末不致飛出去,還特地把手槍用圍巾緊緊地包裹起來。不料想火藥殘渣還是和子彈一起散落了。

“幸而子彈沒有穿出去。斷定土器屋已死,松尾便用內線直通電話跟我取得聯系。我馬上通過交換台接通電話,通知跟三杉小百合在同一層樓上的坂本到我房間裏來。這就使得我不在現場的旁證成立了。坂本的房間和小百合的房間都是按照預先的計劃位置安排的。

“坂本來到現場之前,松尾穿上了跟土器屋一摸一樣的衣服,朝著跟C棟搭界的A棟的方向站立著。事先調查好了土器屋常穿的服裝,每種都準備了一套。如果偏巧土器屋沒有穿過去常穿的衣服,那就暫時穿上松尾給他準備的。所幸土器屋那天穿的是常穿的淡黑色西服,這就省去了換裝的時間。

“松尾站在走廊裏,等候從C棟那邊走過來的坂本。不大一會兒,松尾按照我的吩咐,幾乎是在坂本於C棟走廊露面的同時,用藏在右手裏的打死土器屋的那只手槍打了一發空彈。空彈也罷,實彈也罷,那音響都是一樣的。僅從彈殼上是無法辨認清楚的。

“就這樣,松尾一面自己開槍,朝著A棟的方向倒下去,一面從510號房間擡出土器屋的屍體。

“由於是事先把屍體運到了離門不遠的地方,又是由三杉小百合協助進行的,因此只幾秒鐘的功夫就把屍體換完了。510號房間緊挨著C棟的走廊,從站在C棟走廊裏的坂本的位置來看,形成一個死角,因此坂本看不到換屍的事,

滿以為倒在地上的土器屋就是剛才自己看到的當場被打死的人了。

“C棟的走廊很長。坂本的視力又不怎麽好。哪兒的旅館走廊都一樣,燈光暗淡,站在遠處的坂本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剛剛調換好的兩個人認出來。何況松尾和土器屋的外形又十分相似呢。

“松尾在倒下去之前,順手把手槍向B棟的走廊擲去,因此把土器屋屍體的位置和受傷的部位結合起來考慮,就會認為罪犯是從B棟走廊開的槍。這就正中松尾的詭計了。

“所有這一切,都是由松尾周密計劃的。我和小百合只不過是按照他的意見行動罷了。”

話說回來,即使這一切都是由中橋策劃的,到了如今也無可查證。把招供的種種情況結合起來考慮,首先就要想到松尾是主犯。

“松尾是怎樣跑出三杉小百合房間的呢?”正在聚精會神聽中橋口述的石原插問了一句。

“我的房間在三樓,正好是五樓小百合房間底下的那一間。這一點您不是早就留心了嗎?松尾他馬上就利用登山用的纜繩從五樓窗外下到我的房間。夜深人靜,幾乎所有的房間都掛上了窗簾,這就用不著擔心被誰看見。”

石原問道:“松尾為什麽要選擇旅館做為作案的場所呢?而且替換死者的地點又是在走廊裏,說不定會在什麽時間有客人從走廊裏走過。完全可以不必冒這麽大的風險,找一個安全可靠的地方豈不更好?”

“這是因為松尾也想讓我們跟他一起分擔危險啊!在510號房間殺掉他,最引人產生懷疑的莫過於小百合。為了使坂本充當目擊者,讓我打電話叫他,這就又把我牽扯在裏邊了。如果在遠離人群的地方殺掉他,那就無法證明是三人作案。小百合租了510號房間,由我來打電話,這些事實跟松尾的所作所為巧妙地結合在一起,構成了殺死土器屋的全過程。這就是說,沒有另外更好的地方可以使我和小百合以這種方式來共同承擔風險了。三個人一旦共同承擔風險,就可以在警察面前相互包庇。

“對於犯罪者來說,有了合夥人常常是危險的,但對松尾來說卻恰恰相反。他以為把我們緊緊控制在手裏,跟他一起分擔罪行,便可以得到信和財團和名取龍太郎的支持。一旦受到要挾,三個人總比單槍匹馬威力要大得多。”

“你們為什麽要幹掉松尾呢?他既然是首犯,總不至於推卸責任,堵住別人的嘴巴的吧?”

“松尾明明是自己直接動手幹的,卻反過來對我倆進行恫嚇。在這種場合下,只能是先下手為強。除了金錢和貴重物品之外,松尾還想乘機把小百合弄到手。他是個貪得無厭的小人。”

中橋的供述到此為止。土器屋產業代理總經理被殺事件終於真相大白。

中橋和小百合補辦了拘留手續。至於名取冬子,早已因殺人教唆嫌疑犯而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