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雙重鎖的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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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最先到達的是當地警察署的警車和機動搜査隊的車子,緊接著是當地警察署的刑警,機動搜查隊後續隊員、警察廳搜查一科和鑒定科的成員等也陸續趕到。

案發現場是豐島區西池袋三丁目出租的“貝爾標公寓”405室。當地警察署、機動搜査隊、警察廳搜査一科、鑒定科立即開始聯合搜査。

屍體雙手、雙腳彎曲著右側身朝下強行裝進鐵皮衣箱裏。而鐵皮衣箱一直就放在壁櫥裏。

屍體腐爛程度顯得嚴重,但是衣箱外面用寬膠帶纏得嚴嚴實實,又套上塑料布和被罩,放在密閉的壁櫥裏面,因此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臭味的散發,也就推遲了被發現的時間。

死者的身份由發現人的妹妹及其丈夫確定為405室的住戶松田佳枝(38歲)。屍體身穿夏威夷女裝式的連衣裙,衣服及內衣都很整齊。

驗屍後,屍體於當天送往東京大學法醫學教室進行解剖。檢查結果,死因為繩索(帶子)勒住脖頸受壓迫窒息而死。就是說,被勒死。推斷死亡時間為4一6個月之前。沒有發現生前性交、被毆打、死後被奸淫的跡象。

案件發現以後,由鑒定科科長坐鎮指揮,警察廳和當地警察署的鑒定科成員聯合進行周密細致的取證調査。除了現場拍照外,還采集腳印。利用靜電腳印采集器在3個房間裏采集到與受害人、旁證人不同的5個潛在腳印。並且推測,這些腳印至少是兩個人以上。

拍照、采集腳印以後,進行一般性的資料收集。現在,罪犯通過電視的破案故事片等學會不少本事,一般不會在現場留下證據,所以對現場細微物的采集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抹血跡、一根毛發,甚至肉眼看不見的纖維片、植物片、灰塵等都有可能成為識別罪犯的有效證據。

然而,刑警們在地板上一點一點地察看,用針尖挑開榻榻米的細縫搜查,除了采集到受害者和旁證人的毛發、指紋外,沒有發現與案件有關的其他證據。

在西式房間的地毯上發現尿的痕跡,周圍還有受害者的頭發。尿失禁是勒死的顯著特征。可以推斷這裏是作案現場。

基本上可以推測,罪犯與受害者認識,在西式房間裏談話的時候,罪犯突然勒死受害者。從3只茶杯來看,罪犯不止一個,但無法斷定。當然,茶杯是重要的證據,被警察收走。

從所有窗戶都拉上窗簾這一點來看,作案時間推測是在夜間。放在西式房間的裝飾性壁櫃上的電子鐘幾乎是準確地記錄著當時的時間。寢室三面鏡旁邊的地上掉著一個表盤玻璃摔碎的機械式鬧鐘,指針停在3點8分上。由於掉下來時彈簧沒有全部松散,所以時間上有一定的差距。

隨著調査的深入,根據受害者的妹妹的證言,受害者總是隨身攜帶的大約200萬日元的現金,相當於當時價格500萬日元的裝飾品、寶石、貴金屬,還有300萬日元的貂皮大衣,以及印章、國民健康保險證發現丟失。這些貴重物品放在6張榻榻米房間裏的衣櫃最上面層抽屜裏。但是,抽屜裏只剩下一些有價證券、定期存款單以及存有260萬日元的活期存折,上述貴重物品沒有找到。

警察初步認為這起命案是謀財害命。於是,8月29日,在池袋警察署成立以刑事部長為首的搶劫殺人案特別捜査總部。由搜査一科、鑒定科、機動搜查隊、當地警察署、特別搜査員等102人組成。

當前的偵玻方針是:

―、了解住戶、來訪者、送報人、送牛奶人、收款人、推銷員等有可能出入公寓的人的情況。

二、調査持有受害者印章的人、尤其受害者的異性關系。

三、調査受害者經營的酒吧“月桂樹”的常客以及其他關系。

四、了解現場附近的來往行人、目擊者的情況。

五、調査現場附近的品行不良者、暴力團、前科犯、可疑者的情況。

六、調査損失物品的情況。

七、調查受害者的本身情況。

另外,收集其他與本案有關的所有情報。警方開始正式調査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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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步調査和檢驗,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在衣櫃抽屜中的小盒子裏和三面鏡上面發現房門雙重鎖的鑰匙。一把鎖有2把鑰匙,雙重鎖則一共有4把鑰匙,這4把鑰匙全部在屋子裏。還要一把備用鑰匙,由房東保管。房東正是使用這把備用鑰匙,才打開房門進屋來的。

房東堅決認為:“主鎖的鑰匙有3把,其中一把是可以打開公寓所有房間的萬能鑰匙,由我保管。輔助鎖是由松田入住以後自己安裝的,她說鑰匙只有3把。其中一把備用鑰匙由松田交給我保管。輔助鎖很容易配制,但是主鎖是制作精密的電子鎖,除了廠家以外,根本無法配制。當然,我對萬能鑰匙和備用鑰匙的保管極其嚴格,沒有借給任何人。所以,絕對不可能瞞著我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