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奇怪的雜志

縣警察局、厚木署和草場三隊人馬忙了半天,眼看歸於徒勞,恰在這時,厚木署的偵察員從懸崖中部的草叢中發現了一堆垃圾。

發現者姓四位,在厚木署負責外勤。那是幾本常見的帶漫畫的周刊雜志。他撿起來看了看,樣子很像觀光客人丟在車站垃圾箱或電車行李架上的雜志,而且又遠離乘用車墜毀的現場,認為與案情無關,正準備丟下它,但他停住手:

——哎,這雜志有點兒奇怪!

在附近草叢中搜索的同僚發現四位手上托著東西沉思,便大聲問:“喂,發現了什麽?”

同僚的喊聲把四位從沉思中喚醒。

“這雜志有些名堂!”

“你看,還包著書皮呢!”

“包著書皮?”

“怪就怪在這兒,誰家的書店出售雜志時還給包書皮呢!”

“說的是啊。”同僚也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四位手中的雜志。

“書皮上還有店名呐,叫隆盛堂。地址在中野坂上,好像是家大書店。”

“若是大書店,書皮也太寒酸了。從紙的質量判斷,不過是一家僻街小店。”

同僚講的對,書皮好象是大出版社無償提供的,店主人僅在赫然印有出版社和雜志發行所的正下方用橡皮戳印上了自己的店名。二者相比,店名顯得幹癟而小氣,若是大書店,必然有自備的書皮紙。

“不管怎樣,這雜志的確不一般,說不定是從墜毀的車內甩出來的,發行日期也大體一致。”

“嗯,只是距離現場夠遠的呀!”

“從懸崖上翻落時,車內的東西甩到這兒是可能的。”

“是有研究價值。”

的確,包書皮的雜志值得懷疑,草場對四位交給上司的雜志也產生了興趣。如果是從車內甩出來的,去書店即可查到購書人。一般的書店是不給雜志包書皮的,特別是帶漫畫的雜志根本就稱不上書。買它的人不是讀,而是看。經厚木署同意,草場借走了在現場撿到的雜志。

下面的警察署同警視廳的競爭意識非常強烈,在還未決定聯合調查神奈川事件之前,警視廳的刑警跑來參加現場勘察,實屬例外。

草場謝過厚木署的好意,來到中野坂上書店。隆盛堂位於中野坂上背巷,與名字恰恰相反,店堂狹小冷清。兩間鋪面所放的圖書不多,店前擺著各種周刊雜志,其中也有在現場發現的那種,只是已經換了期號。

巡視店內,好像也出租書刊。在昏暗的店堂深處,坐著戴眼睛的店主人,年紀約五十歲上下,光禿禿的腦殼油光發亮。店內沒有一名顧客,草場心想:

“這哪兒像隆盛堂,簡直成了羅雀堂啦!”

慚愧,若讓店主人知道了,豈不大動肝火。草場抑制住翻騰在心中的思緒,走進店內。店主人投來審視的目光,仿佛在說:

“看樣子不是名好顧客。”

草場迎住主人的目光,掏出帶書皮的雜志。

“我是警視廳的,為調查一件案子,在尋找買雜志的人,請問,這是你這兒出售的吧?”

主人一聽是警視廳的,神色不免緊張,但立刻恢復鎮靜,閃著鏡片後的眼睛說:

“買那玩藝的人多啦,我怎麽記得清楚!”聽那口氣,仿佛買雜志的人不是顧客似的。

“哦,是這樣……上面有你店的印記,這兒的雜志都包上書皮出售嗎?”

“不包!”

瞧他這副冷冰冰的尊容,即使買精裝書,店主人也絕對不給包書皮。草場繼續問:

“既然這樣,你大概會有印象吧?因為讓包書皮的顧客畢竟不多,而且發行日期也不太久。”

“包書皮的雜志?”主人轉動了一下鏡片後的眸子。

“回憶起來了吧?”

“噢,確實有個流裏流氣的年輕人賴在店前看書,我批評了幾句,他便抓起五、六本讓我給他包書皮。顯然是因為挨了訓斥無處發泄,所以才提出這種無理要求。”

“大約在什麽時候?”

“雜志是大上個星期的,估計十天前吧。他既然要買,我也不好拒絕。”

“那個年輕人是不是他?”

草場把從厚木署借來的橋川弘志的頭像遞到店主人面前,相片是用來登報的。

“對對對,一點兒不錯,就是他!這小子態度十分惡劣,像個地痞。哎,他怎麽啦?……我敢保證,好事絕對找不到他!”

“是否有個女的和他在一起?”

草場又掏出澤村真子和洋子(準確地說,應該是天野容子)的照片。

“嗯,好像和這個女的在一起。我正悶悶不樂地包書皮,那個女的走過來,我這才知道他還有個同伴兒,不過,我只顧包書,沒看清女人的相貌,大概就是她。”隆盛堂的主人指著澤村真子的照片說。

“她呢?”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