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打石場的綠水(第3/5頁)

卓造推出了自己的小艇。他此時要出海?

當卓造的小艇像平時所見那樣劃到峽灣的中央時,刑警小跑著拐了個彎,往堤防那邊去。似乎這邊望對方困難時,對方望這邊亦然。刑警下了決心,如果卓造劃到堤防外去的話,他就遊出去跟蹤。必須把卓造要幹什麽看個究竟。但是,卓造的小艇在峽灣中央處停下不動了。傳來了丟東西下水的聲音。刑警正要脫鞋,小艇猛烈搖晃起來。因為背景是昏暗的陸地,卓造的舉動極難看清楚。不過,沒有多久小艇就開始向岸邊移動。刑警再次搶先躲到剛才的漁船背影裏。

卓造把小艇拉過海水線之後,開始甩那只殘疾的手拖曳一個沉重的東西。因為原先他的確是空手上船的,所以很明顯他是從海底拉了什麽東西起來,打算運回小屋。

是阿伊子的屍體?這個念頭最先出現在笛木腦海裏。但是,如果是屍體,那重物顯得略小,且有棱角。即便女人也不至那麽小。像是個箱子。那箱子似乎捆著鋼纜。

當保原卓造將那件重物拖到馬路上時、笛木刑警出現在他面前。刑警的右手持一支手槍。

“我是警察。我要檢查這個箱子!”刑警說道。

“是麽?都看到了?”卓造說道。與平常人無異的措詞簡直令人有點意外。

笛木刑警檢查過卓造身上之後,翻開扔在路上的東西。當然,其間他是防著卓造突然飛撲過來的。箱子用尼龍袋包著,是個木箱。在電筒光之下打開木箱時,笛木不禁“啊”地驚呼一聲。

箱子裏是五十多支各式各樣的手槍,塞得滿滿的。

4

笛木押送保原卓造返回東京,當見到高山檢察官時,他興奮得有點狂亂。

“你立下大功啦。”檢察官誇獎笛木道,“手槍已全部送去鑒定,事件全貌終於浮現出來了。”

“嵐鐵平呢?阿伊子呢?”笛木焦急地問道。

“長岡阿伊子方面依然沒有什麽線索。更加不妙的,是得到你電話報告之後,我們立即趕去‘皇冠滴流’,但已讓嵐鐵平逃掉了。”

“你說什麽?”笛木呆住了。

“不必動怒。已經通緝他了。大局已定啦。嵐鐵平一跑,等於坦白了一半!”

“試射過那些手槍,如果與第三張表的事件中所留下的彈痕一致,可以據此起訴嵐鐵平了吧?”

“直接的話,”微笑從檢察官臉上消失了,“還掛不上鉤。但是,如果弄清楚那箱子是什麽時候、由誰運來的話,就會有辦法。”

“為什麽卓造突然急於從海裏撈起箱子呢?”

“恐怕是感到有危險,打算轉移到其他地方吧。永遠放在一個地方,對他們來說是不安全的。”

“我去調查將箱子運去I町的人。”

“多多有勞,就拜托啦。”

“阿伊子會在哪裏?”

“已經請了警視廳協助,從昨晚起便布下了警戒線。我認為嵐鐵平和阿伊子在一起了。”

“從‘皇冠滴流’留下的人那裏,什麽線索也沒有得到?”

“沒有。嵐鐵平收拾得很幹凈。他留下了堪稱標準的飲食店。”

“但這麽一來我們究竟弄明白了什麽了呢?”刑警自言自語道。

從I町的峽灣海底處, 撈上來的不是阿伊子的屍體,而是手槍,這著實令笛木吃驚不小。為此,他還來不及細想那些手槍在事件中起著什麽作用。

“嵐鐵平,”檢察官說道,“他幹的是出租手槍的營生。某人企圖犯罪,嵐便租槍給他。完事之後,手槍馬上回收到嵐手上。如此而已。無論怎麽找,肯定找不到兇器。他們是謀劃好了的。他們沒有把重點放在不被發覺,或者不被抓住。他們的目的只在於即使被發覺、被抓住了,也將是證據不充分。事情的發展果然如他們所料。警方似乎太注重兇器和動機了。而他們則來個釜底抽薪。”

“但這麽一來,眼下嵐鐵平也好,卓造也好,只能說他們是不法持有槍械而已。”

“這一點還要多作一些研究才說。為難的是,倉島二郎死了。而我希望以殺害新海的罪名起訴嵐鐵平。”

“僅就從倉島二郎的抽屜裏找到塞入毒物的藥片,不能成為嵐鐵平殺新海的證據吧。”

“事到如今,除了逮捕嵐鐵平之外別無他法。毒物也好,你發現的手槍箱子也好,還不能直接地與嵐鐵平掛起鉤來。所以,如果嵐鐵平不逃走。而是沒事一樣,我們無奈他何。那家夥這一循形,對我們而言反而是好事。逃走正是一種自白。”

笛木刑警正要走出檢察官的房間時,檢察官叫住了他。

“笛木君!”

“噢。”

“我將自己的事業前程押在這個案子上了。我感到嵐鐵平此人,是迄今在我面前出現過的最大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