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狛枝君的憧憬(第5/5頁)

這絕對是一場校園欺淩!即使程度較輕的欺淩,也決不是學校口中可以容忍的行為。”

雖然古美門律師平日裏一副毒舌不靠譜的樣子,雖然他為了打贏官司可以不擇任何手段顛倒黑白,在法庭裏張揚放肆,各種顏藝。

但今日的他一臉嚴肅地為原告辯護時,黛真知子對他的好感度立刻UPUPUP地狂漲,原本一直緊張的淺川愛梨也默默地投去了崇拜的目光。

“在多個學校裏調查後發現,一部分同學表示自己也遭遇過類似或者比這個更加嚴重的欺淩,但由於學校和老師的不作為,家長的漠不關心,幾乎所有的學生都選擇忍氣吞聲了下來。可這樣的退讓,換來的卻是更加變本加厲的欺淩。

說起來,欺淩的本質究竟是什麽呢?加害者是學生、老師,還是學校?不,這些都不是本質。欺淩的本質,是更恐怖的東西。

那不只存在於教室裏,也存在於辦公室、公司、家庭裏,存在於這個國家的各個角落。我們平時不得不察言觀色、隨波逐流。多數派自然地被認為是正義,意見相悖的就會被排擠。

欺淩的本質,是氛圍。

當學校的欺淩成了一種風氣,那麽更多原本沒有欺淩動機的孩子,會為了避免被孤立和欺淩,被動或者被迫地加入到欺淩者的行列。

老師的漠然無視,同學的袖手旁觀,其他人的推波助瀾,只會令這個名為“氛圍”的魔物日漸壯大成為一個可怕的怪物。甚至因為是未成年人,法律也許都無能為力。

但是,在遭遇到學校這樣不公平的偏袒下,淺川同學卻勇敢地站了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注定無法完全消除霸淩,但想到也許存在這樣的世界,我便願意讓這次審判成為第一步,希望能讓所有的學校、老師,甚至於家長都正視這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為避免更多的受害者出現。”

最終,主審法官宣判,被告的帖子在鹽中學裏進行了較大範圍內的傳播,該捏造虛構的事實、汙蔑性言論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因此,被告的名譽侵權和誹謗罪罪名成立。

考慮到被告是未成年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和未構成刑事犯罪,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加以管教。道歉函需要在校內網裏置頂至少一個月,同時賠償原告五十萬日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學校為了維護名譽曾刻意隱瞞校園欺淩的事實,未起到教導和保護受害者的責任,賠償原告二十萬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