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第3/5頁)

“唷,你不是休假嗎?”看到木曾進來,主任擡起豐潤臉孔問道。

“雖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湊巧了,其實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什麽事?”

“先聽聽你的。”

主任請他坐下。他一坐下立刻便說:“主任,我解開了投書之謎。”

木曾無疑地有些興奮過度。以致沒有注意到,主任在傾聽中疑惑逐漸變深之事。

他渾然陶醉於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斷言道,“無法解答投書之謎。江津子為了制造可憐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著手此項計劃。”

“很有道理。”

主任聽後深深地點了頭。但他的眼睛仍注視著手指上幾乎燃盡的煙頭,這點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麽地方不對?”

“不,”主任仍然低著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確,只是……”

“證據問題。”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面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只會留下模糊痕跡。”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確。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麽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還有——”

“還有什麽?”

“有。”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那是——”

“兇器。江津子在行兇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兇器藏在公園,並要警方去尋找。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隱藏兇器。而且兇器居然找到。這又如何解釋?”

“嗯。”

木曾語塞。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不錯,她能寫出兇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於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志,他大聲吼道:“兇器是假物。”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象。

“假物?”主任也驚嚇地叫道。

“是的。公園找到的兇器。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並加上肥皂水的清洗。然後塞進石垣間。”

對啊,這麽簡單的事,怎麽沒有想到呢。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麽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裏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並且在這裏碰壁——”術曾的雙肩於是垂落下來。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著一把小刀。那把小刀似乎保護著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你能讓只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他只想到法庭場面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拋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麽。)

“並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一號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二號投書則否認前述,並道歉後自承兇手。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的確,投書順序如果顛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面堅墻,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著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著說:“那個偽鈔的犯人查到了。”

“嗯。”

“沒有什麽,只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他現在沒談論偽鈔的心情。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的稍稍奇妙的事情。這個國中一年級生是那個望月鎮一家果菜鋪的孩子。”

“望月鎮?”木曾擡頭。主任的眼睛含有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