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1-5)

第四部事件的真相

1

從窄小鐵窗望出去的天色,已帶著幾分秋天的氣息。

此刻,在T看守所二樓的獨居房裏,我伏在又矮又小的桌子上撰寫此文。

我從麻布西署的拘留室被移送到這裏時,還是盛夏時節。牢房就位在這間看守所的二樓,通風良好,裏面的裝潢也都是新的,在受刑人之間素有“總統套房”的美稱,可是,燠熱的溽暑仍教人受不了。四季裏只有夏天就算在房間裏打赤膊也無所謂,只是這樣做還是擋不住汗流浹背。只有福利社送來的冰淇淋或冰牛奶,勉強有一點消暑的作用。

看守所附近有三家福利社,在我入監的同時,妹妹志保就在其中一家押了五十萬。出手這麽大方,連福利社的老板都嚇了一跳,大概是因為這樣的緣故吧,我不需依賴監獄的夥食,想吃喝什麽都沒問題,甚至是水果。這些食物不知道對維持我的體力發揮了多大的功效,我對妹妹的溫情只感到深深的感謝。

不過,我被警方帶走的時候,身上就帶了一百多萬的現金。這筆錢目前由看守所的查扣人員保管,我在所內購買必需品的費用就從裏面支出。家裏還有這幾年來我賺取的稿費和版稅,大概有五千萬吧,這筆存款的使用我全交給妹妹處理。

現在的我有兩位律師替我辯護,請律師的費用也是從我的存款支出。有關聘請律師的事宜,妹妹志保說她找了花井秀子商量,而花井則是找她的男朋友秋宮悠平商量。悠平和逮捕我的秋宮警部補是親兄弟;不過,他卻不避諱地幫志保和秀子小姐出主意,請來兩位最有名的刑事律師替我打官司。對於這番好意,我由衷表達感謝。

話說回來,我精心架構的犯罪計劃是這麽的完美,怎麽會因為一名警部補的推理而崩毀了呢?

閱讀拙作《米樂的囚犯》的諸君或許已經注意到了,我的左腳是義肢。我在美國留學的時候,因為車禍切除了左腳掌——這點我後面會交代清楚。義肢和義足因為切除部位的不同,稱呼的方法也不一樣。像我的情況叫做“踝離斷截肢”,裝的義足被稱為“腳掌義足”(在日本也有人稱為足袋[注]式義足)。

[注:日本傳統的布襪子。]

原本,義肢這種東西就是代替截斷的殘肢,必須先用承筒把截斷處套住,再用固定帶使它和身體緊密貼合。這些器具可以承受任何壓力,就算是劇烈運動也不會產生摩擦,因此它們都是以十分精巧的技術制成的。尤其是最近,拜義肢裝具學的發達所賜,要制作外形美觀的義肢已不是問題。就拿女性來說好了,就算義肢上穿的是長統襪、迷你裙,迎風走動也不會露出破綻。包在義肢外面的那層矽膠所呈現的顏色和觸感,與真人的皮膚沒有兩樣。

以我來說,不管是坐著、盤腿都很自由,要跑步、要跳舞也沒有問題。既然都有裝義肢的棒球選手了,那麽,就算出現裝義肢的短跑者也不足為奇了。

我之所以針對義肢做了這麽多的說明是有理由的。

我決定殺害段內敬士,是在讀了他的《屍體和口紅》之後。不過,雖然我已下定決心,卻苦思不出方法。段內這種雜碎不值得我為他坐牢,因此,我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殺掉,我絞盡腦汁地思索完美的犯罪計劃。

我被從前的家教學生米樂所騙,去到她的家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她以鐵鏈綁住,這件事的始末前面已經交代過了。

米樂的計劃非常成功,連身為作家的我都想不出來。她是在什麽時候想出這個方法的?恐怕你去問她,她也只會告訴你:

“母親來到床邊,告訴我很多事,我只是照著母親的吩咐去做。”

米樂當時的精神狀態沒有人能懂,不過,她的行為促使我將殺害段內的計劃付諸實現。纏住腳的鐵鏈讓我想到完美的殺人方法。

沒有人知道我的左腳從腳踝以下是義足。腳的截肢、義足的制作,甚至是步行訓練都是在美國的醫院進行(關於這件事,我後面會詳加說明)。也就是說,在日本沒有半個人知道這件事。當然,我自己更不會主動對他人提起。

米樂以要幫我擦掉褲子的汙漬為藉口,在我的腳上纏上鐵鏈,當時我人坐在沙發上,兩腳張得很開。鏈子的一端和我左邊的金庫綁在一起,因此米樂綁住的是我的左腳。由於我的腳張得很開,如果硬要綁在右腳的話,就容易被察覺了。結果,反而因為這樣稱了我的意。

當然,被鏈子綁住的那一刻,我還是愣住了,只想著事態嚴重了。怪的是,當下我竟忘了自己裝有義足。長時間用慣了的義足已經成為我的腳的一部分,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腳趾的地方有一點癢,明明它是鋁合金和矽膠做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