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改裝的來復槍子彈手槍

鮫島在中餐館吃晚飯的時候,聽說了又有警官被害的消息。

這家中餐館在永代大道上,離木津的公寓很近。一小時前,木津在這兒吃了晚飯。吃完之後,他又回到了公寓。鮫島判斷他短時間內不會離開公寓,決定去同一家店裏吃個晚飯。

這三天裏,木津幾乎足不出戶,最多出來買些東西,吃個飯而已。他一直悶在自己的公寓裏。

鮫島已經不想再吃方便食品了。打包的便當和漢堡包,他已經吃煩了。可是他是一個人監視,沒人換班,也只能這樣了。

監視的地方位於木津家斜對面的鋼鐵工廠。他跟工廠說明了情況,借用了鋼材倉庫的一間管理員小屋。

他查到木津有一輛公爵,就停在遠處的露天停車場裏。聽附近居民說,那輛車一直停在停車場,即使開出去,過一兩個小時也會開回來。

管理員小屋是個三晝大的臨時屋,雖然能防雨,可是在陽光的直射下會變成桑拿房。而且工廠的人囑咐鮫島不能抽煙,於是他就只能坐在自己帶來的鋼管椅子上,百無聊賴地等了整整三天。

快到九點了,中餐館快要關門了。鮫島進門的時候,半老的店主穿著白色衣服,正要取下門簾。

店主說,給你做個炒飯還是來得及的。於是鮫島就恭敬不如從命地坐下了。

炒飯做好之後,店主把電視機調到NHK,挑了一個位置坐下。

“新宿再次發生警官槍擊事件,一死一傷。”

主播報出頭條新聞。鮫島正要喝湯,他趕忙停下手,盯著畫面。

這次的事件發生在天黑後不久的傍晚六點四十分。巡邏中的宿警署交通課警車來到北新宿的“稅務署大道”,因為紅燈的關系停了下來。這時後面開來一輛摩托車,停在警車右側,隨即開槍射擊。

兇手開了兩槍,子彈穿過玻璃窗,打中駕駛座上的金井巡查部長的頭部,造成重傷。另一發子彈打中副駕駛座上的長谷部巡查的右肩,擊碎左肺,巡查當場死亡。

犯人戴著頭盔,把整個臉都蒙了起來。摩托車是越野型的,車牌號上塗了泥。

“警方正在加緊鑒定子彈。這起案件與上周發生在歌舞伎町二丁目的警官槍殺案極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警方將全力搜捕兇手。”

這次用的不是來復槍嗎?鮫島沒了食欲。他放下舀了湯水的勺子,陷入沉思。

犯人開著摩托車,而且還是在警車旁邊開的槍,這就說明他用的不可能是來復槍。

“逃逸的犯人身著黑色夾克,下身穿牛仔褲,頭戴頭盔,不知長相。”

畫面切換到了醫院。記者站在醫院大樓前的花園發回報道:“這裏是身負重傷的金井巡查部長所在的東京醫科大學醫院。這裏距離現場很近,離金井巡查部長所屬的新宿警署也非常近。事件發生時間為傍晚六點四十分前後。金井巡查部長不是被救護車送來的,而是被趕到現場的警車送來的。醫生表示,他們雖已取出頭部的子彈,但巡查部長依然沒有恢復意識,情況十分危險。為什麽新宿警署的警官接連遭到槍殺?搜查本部將大幅度調整搜查態勢,進一步調查此次事件與上周發生的案件之間的聯系。”

畫面切回演播室。

“請看新宿警署特別搜查本部舉行的記者招待會。”

“接二連三槍殺執行公務過程中的制服警官,是對法治國家的挑戰,也奪走了身為法律戰士的警官們的寶貴生命。這是威脅法律存在的危險罪行,決不能善罷甘休。搜查本部將進一步加強人員配置,決不讓悲劇重演,並會全力進行搜查工作。”

發話的是警視廳的刑事部長。他雙頰發紅,眼中燃燒著熊熊怒火。兩起警官槍殺案,讓警視廳威信掃地。

演播室裏的評論家開始分析起犯人的性格來。

“首先,犯人極有可能對警察組織,以及警官懷有強烈的怨限。以前可能和警官發生過沖突,並因此產生了對整個警察組織的恨意。在新宿反復作案,就說明發生沖突的地方就在新宿。”

“還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兇手擁有很強的反體制思想,這就意味著這兩起事件帶有恐怖主義活動的色彩。對他們來說,警官是‘敵人’,所以奪走警官的生命也是在所不借。目前還沒有組織為這兩起事件負責,不過如果這真是恐怖主義行動,那就不能排除今後進一步升級的可能性。”

鮫島硬吃下半碗炒飯。

今天也是星期一,距離上一起案件正好是一個禮拜。這說明犯人早有預謀,而這也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在放火等案件中,在每周同一天下手的情況並不少見。放火這種犯罪,頗有些“愉快犯”的色彩,犯人看中的並非火災的規模,他們最為享受的是一群人圍觀火情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