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7頁)

“昨天我們討論到哪裏?”禦手洗邊喝咖啡邊問。和昨天的無精打彩比較起來,他今天的心情似乎還不錯。

“只說到平吉被殺的部分,大約是整個事件的三分之一。我說他是在倉庫改造的密室裏被殺害的,而你想到把床吊起來的殺人方法。”

“唔……沒錯。不過那種方法還是有矛盾之處。昨天你回去後,我又仔細想了好久,但是……現在又把想到的事情忘記了。算了,等我想起來再告訴你吧!”

“昨天,我也忘了說明某些部分。”我很快地接著說,“是和他的弟弟吉男有關的事。命案發生當天,吉男正在東北旅行。這幾件命案被認為互有關連的主因之一,就是吉男和平吉長的很像,幾乎象一對雙胞胎,而且變成屍體的平吉的臉上,並沒有留胡子。”

禦手洗不發一言,只是定定地看著我。

“命案當天雖然沒有人看到平吉,可是他的家人和富田安江都說兩天前看見平吉時,平吉的臉上還留著胡子。”

“那又怎麽樣?”

“你不覺得這一點很重要嗎?這證明平吉和吉男的確可能被掉包了。”

“我認為根本不存在掉包的問題。吉男從東北旅行回來……那是什麽時候?對,是二月二十七日深夜。回來後,他不是和妻女過著正常的生活嗎?而且,他也和出版社有過接洽吧?如果真有掉包事,這些人不可能都感覺不出來吧!”

“嗯,這個我也知道。可是,如果我說到阿索德命案的部份,也許你就不會這麽肯定了。如果不讓平吉在這個案子裏活下去,接下來可又會十分棘手了。因為我也是個插畫家,熬個通宵趕圖,第二天和出版社的人見面時,出版社的人常說我簡直像變了個人似的!”

“但是,做妻子的人,也會因為丈夫熬夜,而認錯人嗎?”

“因為交稿的時間都是在晚上,所以只要變個發型,再帶上眼鏡,也許就能瞞過那些編輯了……”

“案情的記錄上,可有寫命案發生後,梅澤吉男是戴著眼鏡的?”

“這倒是沒有……”

“我只好假定出版社的人都是大近視,但是一起生活了那麽久的妻子,是很難騙的。如果連妻子都認不出來,那妻子必然也是參與殺人的共犯吧。這麽一來,這一連串命案的兇手都是同一人,而且文子居然也對自己的兩個親生女兒也下毒手!”

“嗯……吉男也得瞞著他兩個女兒啊呀,不對,這樣一來他就有殺死兩個女兒的理由了。例如:因為長期生活在貧困之中,日子過得很艱苦,所以早就想過殺死女兒了。”

“希望你不要講這些沒憑沒據的話!如果你的假設可以成立,那麽文子能得到什麽好處呢?她犧牲了丈夫或女兒,為的是得到公寓的產權嗎?”

“……”

“那是殺雞取卵的做法。還有,平吉和文子之間,有可疑之處嗎?”

“沒有!”

“這兩兄弟都是怪人。如果不發生阿索德事件,別人也不會注意到他們的長相很相似,你硬要叫平吉復活!”

“……”

“總之,這兩人掉包的說法,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寧可相信你昨天所說,平吉是被神所殺,遭天譴而死的看法。如果硬要說平吉沒有死,也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吉男找到一個和平吉很像的第三者,然後再讓他做平吉的替死鬼。這種假設,還比較合理。掉包或替身的說法,根本是無稽之談,這種假設就此打住吧!你之所以會有這種假設,只是因為吉男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吧?只要能證明他說的是事實,兄弟掉包的假設就不攻自破了,不是嗎?”

“關於這一點,你倒是很肯定嘛!到目前為止,你說的都很有理。不過,說到阿索德事件後,你恐怕就不敢這麽肯定了,到時可別灰頭土臉哦!”

“我等著你說下去。”

“哼,到時候你就知道……算了,現在來說吉男的不在場證明吧!”

“對了,可以查出案發當晚吉男投宿的旅館吧!這樣一來,不是很簡單就可以得到不在場證明嗎?”

“事情可沒那麽簡單。因為,吉男說從二十五日晚上到二十六日早上,他都坐在夜快車裏,這一點是很難證明的。而且,如果第二天早上他一抵達青森,就住進旅館也就好辦了。偏偏那天一整天他都背著相機,在津輕海峽一帶走動,沒有和任何熟人碰面,直到晚上才投宿旅館。而且,他並沒有事先訂房,走累了才決定投宿的。唉,因為是冬天,所以沒有預訂房間也不怕沒有房間住。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即使是他太太想和他聯絡,也聯絡不到他。如果他是二十六日晚上才投宿於津輕的旅館,便有行兇的可能。在目黑殺了平吉之後,二十六日一早趕至上野車站,然後搭前往東北的早班火車,確實可以在晚上的時候投宿旅館。吉男說他自己二十六日一整天都在津輕徘徊,二十七日早上就有熟人到旅館找他。對方是作家梅澤吉男的讀者,但那天只是他們兩個人的第二次見面;他們並不很熟。二十七日,吉男都和他在一起,中午的時候才搭火車回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