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4頁)

“就這樣,五個死人,被組合成六組屍體了。可是,如果這六組屍體被找到,並且被並排在一起時,就算有阿索德的傳說,還是有可能被發現其實只是五個人吧?這就是兇手為什麽要分散棄置這些屍體的真正原因。

“基本上兇手在配置這些屍體的位置時,主要的考慮因素應該和星象、咒術無關,而是避免這幾組屍體被集中在一起,尤且是相鄰替換的屍塊一定要分埋在關東和關西。頭部和臉部無法偽造,因此沒有頭、沒有臉的那一具女屍,即兇嫌本人。剛才各位也看過,被認為是時子的那具屍體,是沒有頭部的,所以兇手就是時子。”

禦手洗講到這裏,我們三人都不作聲。隔了一會兒,我才開口問:“那麽,那個須藤妙子是……”

“她就是時子。”

我們三個人又沉默了,頭腦好像也都有點混亂。隔了一會兒,禦手洗問:“還有沒有其他問題?”

除我之外,另外兩個人和禦手洗都不熟,飯田刑警和禦手洗更是初次見面,當然多所顧慮。所以此時只好由我來應付禦手洗的質問:“四號到六號雪子、信子、禮子的屍體,是案發後隔了半年才發現,為什麽這三具屍體要埋深?”

“問得好。請看這張圖(圖7)。因為每具屍體都要和旁邊的屍體做組合,例如知子和信代,所以必須避免不同的屍體在接近的時間內被發現。因為不論屍體分埋得有多遠,也都有可能同時被運回東京或其他地方並列,只要一並列就危險了。因為切口一旦符合,相鄰替換的把戲就會被拆穿。不過她們都穿著衣服,所以很難往這邊想。

“互相借用肢體的屍體,在不同的時間帶被發現時,早被發現的屍體可能已經火化了,這一點非常高明。最早被發現的三具屍體,都是在春天被發現的,一旦到了夏天,屍體會腐爛得更快,因此到了夏天,就先火化。若是在時興土葬的歐洲,可能就很危險了。知子的屍體是故意讓人最先發現的,因為她的屍體沒有借用別人肢體,無論解剖或血液檢驗,都不會出紕漏。而被認為是時子的屍體,同樣也沒有借用別人的肢體,但是這具屍體沒有頭,實際上也不是時子,所以兇手不敢讓她最先被發現。

“按照兇手原先計劃,屍體被發現的前後順序為知子,然後是秋子、雪子,這是第一組屍體;信代、禮子、時子等第二組的屍體,則愈晚被發現愈好,最好是已經腐化成白骨的階段了,才被發現,那樣一來,就沒有比對刀口,而露出破綻的可能性。這樣前半組發現後被並列時,也不用擔心會被發現有組合替換的情形。為了這個理由,所以後半組都要理得比較深。

“現在大致清楚了吧。不過時子被發現時,埋得並不深,而雪子卻理得比較深,這是為什麽呢?應該是時子對代替自己的屍體,有潛在的不安感吧!雖然從腳和趾甲的變形可以知道她是芭蕾伶娜,但是還是不夠充分。畢竟是沒有頭的屍體,比較容易引人懷疑是否為替身。就算沒有這層顧慮,也由於她沒有臉,可能也會被追查下去。

“要辨認是否是時子的屍體,還有一個依據,那就是平吉手記裏曾經提到過的‘痣’。手記裏說:時子的腹側有顆痣。被認為是時子屍體的,實際上是雪子的身體,但時子卻在偶然中得知雪子身上有痣,便利用了這一點。如果屍體埋得太深、太晚被發現,屍體完全腐化了,這個可以當作辨識線索的‘痣’,恐怕也會消失了,所以這具被用來代替時子的屍體,就不能太晚被發現。

“盡管兇手如此防患,但仍然暴露若幹危險。第一,時子可能和雪子被同時起出並列。雖然群馬和秋田兩地相距甚遠,但也不能過分樂觀,萬一兩個屍體被發現後,湊巧被放在一起,雪子的頭被移到時子身上,雪子的屍體便完整出現了。其實,從痣來判斷的話,也是相當冒險的。因為雪於是昌子的親生女兒,母親當然知道女兒的腰上有沒有痣。必須安排不讓昌子去認時子的屍體,而去認雪子腐爛後的屍體。而時子的屍體則是由多惠來確認。所以時子必須讓多惠看到自己腰上有顆後天的痣。

“這樣一來,問題點一一出現了,但是時子也都想到了。對時子來說,可以避免前述的危險點的方法,就是深埋‘雪子’,淺埋‘時子’;還有為了要讓人知道‘時子的腰上有痣’。因此掉換了雪子和時子掩埋時的深度組別。但掉換了雪子和時子的組別後,又產生新的危險。萬一前半組前三具屍體發現後,萬一被擺放在一起時,就會有相鄰的屍體在一起。

“但是最高明的是,這問題並未出現在前半組,而是後半組。而秋子和時子就不是相鄰組。後半組屍體被發現時,又都已腐化,就更沒有這個問題了。兇手有意讓後半組的信代、禮子、雪子腐爛後才被發現,還有一個作用,那就是以嫌疑犯名義被捕的昌子,在精神狀態異常下,更難從屍體上發現有何不對,就算她發現有異,但說的話已不足為警方所采信。還有,因為屍體已經腐化到至親難以確認的程度,警察可能不會帶案發即拘留的嫌犯前去指認。所以雪子很可能在母親尚未指認前,就先行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