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戾之魔

骨相學家在研究智能和沖動——人類靈魂之原動力——時,忽略了一種傾向,盡管這種傾向明顯表現為極端的、原始的、無法壓制的情感沖動,卻同樣被先前的倫理學家們所忽視了。在高傲的純粹推理之下,我們全都忽視了這種沖動。我們聽任這樣的沖動存在,以逃避自己的感知,這主要是因為我們缺乏信仰——或信念,——無論是對基督教啟示錄的信念還是對猶太教秘經的信念。我們從來沒想到過這樣的沖動,完全是因為我們覺得它是多余的東西;我們從未感覺到需要它——需要這種傾向。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麽會需要它。即使這樣的原動力的概念突顯出來,我們也無法理解;也就是說,我們無法明白,它到底能以何種方式推進人類無論是當下還是永久的目標。無可否認,骨相學以及所有的玄學在很大程度上已經被調和進了先驗的推理。是智慧之人或邏輯學家——而不是一般理解力強和觀察力敏銳的人——推測著上帝的旨意,指引著上帝的目的。他就這樣心滿意足地探究出了耶和華的意圖,便據此構建起無數個思想體系。例如就骨相學而言,我們首先很自然地認定,人必須吃飯是上帝的意志,然後便賦予其一個進食器官,這一器官就是上帝控制人的枷鎖,管你願不願意都得去吃飯。第二,認定了人類必須繁衍是上帝的願望之後,我們便進一步發現了性愛器官。好鬥、想象、因果、推斷,等等,簡言之,所有器官都這樣,無論是代表某種性格傾向的、代表道德情感的、還是代表純粹的理智。在對人類行為原則這樣的安排之中,施普爾茨海姆[1]的信徒們無論正確與否,都不過是完全或部分地在原則上沿著其前人的腳印走的:對任何事物的推論和結論,都是根據人類預設的命運、根據其造物主的目的做出的。

本來,我們可以做得更聰明些,更保險些,即以人類通常所為、不經常所為或總是偶爾所為來區分(如果一定要區分的話)其行為,而不是根據我們認定的是上帝允許或不允許其做的行為來區分。如果我們連上帝有形的作品都無法透徹了解,怎麽談得上理解那些使其作品具有實體形態的人類無法想象的思想呢?如果我們無法從客觀的物體中去了解他,怎麽談得上了解他本質的性情和造物的階段呢?

由果溯因的歸納法可以使骨相學承認,一種性格上看似自相矛盾的東西,實際上是與生俱來的原始的人類行為本質,由於缺乏更能反映其特征的術語,我們便將其稱之為乖戾。我的意思是指,那是一種沒有動機的動作,一種不是動機的動機。乖戾發作時,我們的行為便不具有任何理智的目的;如果這麽說有自相矛盾之嫌,我們不妨對此陳述略加修改,表述為,乖戾發作時,我們所采取的行動的理由恰好是不應該采取那個行動。從理論上說,這是最最不合理的理由了,可實際上,這樣的理由卻是最強有力的。對有些人,在某些條件下,這樣的理由是絕對無法抗拒的。就像我能肯定自己還活著那樣,我敢肯定地說,任何行為之錯誤或謬誤,經常是受到了一種人們無法克服的力量的驅使,就是這一股力量使我們鑄就錯誤。這一股為作惡而作惡的勢不可擋的傾向令人無法分析,也不能讓人進行更為細致的探究。那是一種激越的、原始的沖動——一種基本的沖動。我清楚,人們會認為,當我們明知不該做某件事卻還是堅持去做了,這種行為的來源通常就是改變了形式的骨相學中的好鬥器官。但是稍看一眼就會明白這是個謬誤的見解。骨相學中的好鬥本質上出於自衛的需要,是我們防衛自身以免受到傷害的行為,其原則與自身安危有關,因此,自我保護的欲望隨其發展同時得以激發起來。如此推論,自我保護的欲望一定是和任何完全是略經改變後的好鬥特性同時被激發的,但是在我稱之為乖戾的情形中,自我保護的欲望不僅沒有被喚起,反而出現了一種強大的反向情緒。

說到底,審視一下自己的內心活動就能最好地回應剛才那一番復雜的論述。人們只要認真徹底地檢討一下自己的內心深處,便不會否認,剛才說的那種傾向的確是十分走極端的。這一點十分明顯,也很容易理解。例如,無論什麽人,都曾在某一時刻飽受一種強烈欲望的折磨,想用拐彎抹角的話來捉弄聽話方。說話人很清楚這麽做會讓人很不開心;他很想讓對方開心,他通常說話都簡略、準確、明晰,他的舌端拼命想把話講得簡潔明快;他得花很大力氣才能忍住不讓話語湧流出來;他既擔心自己說話的對象會產生憤怒心情,又對這樣的憤怒心情有抵觸情緒;然而,他突然想到,說話時用復雜的句型和插入語,可能會引起這樣的憤怒情緒。只要這麽一想就夠了。沖動發展成希望,希望發展成熱望,熱望發展成難以抗拒的欲望,那欲望(讓說話人感到深深內疚和羞愧,同時也不考慮任何的後果)就使說話人深陷其中無力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