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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被爐邊,沉默良久。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駕照上當然有我的照片,還有名字。原來我叫“益子秀司”啊。

出生年月是昭和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不是天秤座而是天蠍座。原籍是山口縣荻市樽屋町十四……我一點兒印象都沒有,好像從來都沒去過這個地方。那麽現址是——

東京都荒川區西尾久1-21-18櫻莊四號室。

心臟快要爆炸了,按照駕照上的地址去找,就能找到自己的過去!我很興奮,但也對良子產生了一絲懷疑。她應該早就知道我叫什麽名字,為什麽不告訴我,還幫我取新的名字。

我預感現在的生活就要走向盡頭。駕照上這個地址,或許住著我的妻子,甚至還有我的孩子。

想到這裏我突然明白良子為什麽要瞞著我了。為什麽要責怪她?對她而言,現在這種生活是她最想保護的東西。

但她是什麽時候拿到這張駕照的?今晚再問吧。不過這個地址卻讓我很在意,不能坐視不理,一定要去親自看看。

我把駕照塞入上衣的口袋,離開公寓,來到車站前的書店查找東京分區地圖。荒川區西尾久地處東京都電車荒川線沿線一帶。我要找的地方應該就在荒川線的宮之前、山手線的田端、東北線的尾久站這三點的中間。

我無法確定到底要不要買張地圖。不買的話,找到那個地方恐怕天都黑了;但買的話,我又不想讓良子看見。最後還是買了,大不了用完就扔掉,別帶回家。

我在電車中陷入沉思。自從認識良子後,我就愛上了她。這種突如其來的愛情是真心的嗎?不管外人怎麽說,我的回答是肯定的。這些日子以來,我已經從剛失憶時那種沮喪與絕望中恢復過來,一心一意沉浸在與良子的幸福生活中。這種滿足感,讓我沒有必要去考慮別的事情。現在冷靜地想想,當時那種混亂變得難以理解甚至不合情理。我究竟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失憶的?

我大概是在下午四五點左右從長椅上醒來的吧?(我不確定,因為沒戴手表。)就當做是四點醒來的,那麽我在四點醒來,同時也是在四點失憶的嗎?

還有件怪事。和良子剛搬到元住吉的時候,因為家裏沒有浴室,有一次我們都去外面的公共澡堂洗澡,我發現身上有很多青斑,碰一下非常疼。那時良子還沒看見過我的身體,應該不知道這件事。

我記得剛從公園長椅上起來的時候,只要動作幅度過大,就疼得要死。那些像胎記一樣的“瘀傷”,像是受到重創後留下的痕跡。莫名其妙的瘀傷和喪失記憶,它們應該不會沒有關系吧。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因為什麽稀奇古怪的原因而忘記了停車的地方,接著產生惡性循環導致神經錯亂,以至於連自己姓甚名誰,家住何方都忘了。看來這只是一種錯覺,我之所以會喪失記憶和身上的瘀傷有關。我受到了暴力襲擊,腦部受創,所以才會喪失記憶,所以身上才會有瘀傷,這樣想的話應該沒錯。

經過一段時間,那些瘀傷在良子不知道的情況下消失了。假設那天我在四點失去記憶,我覺得那些瘀傷不是在四點前——離我失憶很近的一段時間內形成的。那時我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沖擊,但完全沒有感覺到疼痛,甚至還原地走了幾步,那就說明傷勢已經好了一半。那我究竟是在何時受傷的?醒來的幾小時前,還是幾天前?我受傷後到在公園長椅上睡著之前的這段記憶究竟跑到哪裏去了?

我是走路到那個公園,還是開車去的?那時我確信車就停在附近,說明我真的是開車去的,不然這個印象無法解釋。

如果失憶是剛才想到的那個原因引起的,那麽我在長椅上睡覺前後的狀況一樣,但我卻沒有睡覺前一個小時的記憶。

所以說,我在受傷後記憶還沒有受到損傷,而是在公園睡覺時,發生了某件事導致記憶喪失。換言之,暴力襲擊是引起記憶喪失的原因,但我並非在受到攻擊後就立即喪失了記憶。

這樣想應該沒錯吧,不過除此之外我也沒有別的解釋。那個黃昏也快從我的記憶中消失了。

對了,我還可以去杉並警署[1]打聽一下,問問他們三月二十八日左右有沒有汽車被拖車拖走。如果一直沒人去領的話,車子應該還停在警署裏,警察應該也很頭疼吧。問一下交通科,應該馬上就能知道。

我打開買來的分區地圖,發現杉並警署離阿佐谷車站不遠,那就先去那裏調查一下吧。但再一想,其實沒有必要特地跑一趟。於是我就在涉谷站打了個電話,但警署方面給我的回復卻是:沒有這方面的記錄。

涉谷站內的時鐘已經指向三點。六點良子會在元住吉的車站等我呢,還是會去最近我們經常去的那家叫“Lamp House”的咖啡館等我?剛發現駕照時,我實在太驚訝了,以至於什麽都沒想就沖出了家門,現在回想起來挺後怕的,萬一找到了那個地方,和我的妻子相見,那今晚將是我和良子的訣別。不過在長椅上剛醒來時發現的那個鑰匙包還鎖在工廠的儲物櫃裏,就是去了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