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遺產紛爭(第4/5頁)

然而強薇後退了一步。

她抓起身邊的皮夾,從裏面翻出一張50元的紙幣來。

“喏,把這拿去買點零食!”她又用捏著紙幣的手朝強薇招招手。

強薇像看一個陌生人那樣看著她,猶豫了一下,終於還是走了過來。就在強薇抓住那張紙幣的一刹那,她順勢將女兒摟在了懷裏。

“薇薇,你繼父是媽媽的生命。”她輕聲在強薇的耳邊說,“有一天,你會明白,愛情對女人來說有多重要。”

她感覺女兒想從她懷裏掙脫,連忙放開了她。

“你是個大女孩了,你得理解媽媽。”她替強薇理了理頭發。

強薇看了她一眼,默默將那張50元的紙幣塞進口袋,然後離開了她的房間,自那以後,她再也沒聽女兒提起過類似的事。

那時候,強薇好像是13歲,這麽說來,的確是7年前的事。

現在她相信,從那時起,女兒就開始恨她了。當然,這也可以理解,但是,她又能怎麽做?難道為了女兒,放棄她多年來苦苦追求的男人?難道為了女兒,她放棄自己的終身幸福?她知道他是什麽貨色。他自己也說過,忠誠是對人性的束縛,所以,他不會對任何人忠誠。其實,在自己的著作中,他也從未宣揚過從一而終的兩性關系。

“我可不想做道德衛士,我只想做我自己。”很多年前,他就這麽對她說過。

“你就不怕被抓?”她為他擔心,因為在20年前,多交幾個女朋友,就可能被當流氓抓起來,而他是大學老師,他本來還應該是個道德典範的。

誰知聽了她的話,他哈哈大笑。

“所以,人就要學會找同類啊。”他俯下身子聞了下她的脖子,“我嗅一下,就知道你跟我是同類了。”

“聽說有很多女生給你寫情書。”

“那當然,她們哪見過我這麽可愛的老師。”他笑道,“我教她們怎麽追求她們喜歡的男生。不過最後,她們好像都開始追求我了。對此,我不勝歡迎。”

淩素芬把頭靠在沙發上,心想,在娛樂生活匱乏的20年前,他也總能找到自我娛樂的方法,他永遠知道怎麽讓自己快樂。他才不在乎這種快樂是否會傷害到別人,因為他總有辦法讓你覺得他的快樂比你的悲傷更重要,他也總有辦法讓你重視他超過重視你自己。他就是這麽個自私自利的衣冠禽獸,但她就是喜歡這樣的壞男人。

她相信他也愛她,他曾經把她稱為“永恒的情人”,還曾經許諾要把自己的一切都留給她,但是現在,他真的死了,給她留下的居然是一堆破書。她實在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這麽對待她。

難道是因為那件事?……

她驀的從沙發上坐了起來。

她走到電話機前,遲疑了很久,才拿起了電話。

附錄:陳奇自白書(2)

我的失眠症是在10年前染上的,這跟我的父母多少有點關聯。

他們在世的時候彼此不理睬,即使偶爾說話,也會語帶威脅,母親總是說“你再不放我,我就殺了你!”父親則回答她,“要死一起死,童麗,你別想一個人過好日子!”他們的話說得太真切,以至我信以為真,於是每到晚上,我總是盡力保持清醒,生怕一旦睡過去,他們真的會互相殘殺。我總是覺得我有義務阻止這場決鬥。

但是就像我祖母說的,該來的總會來。

他們是在郊外的一個泥坑裏被發現的,兩個人都衣著整齊,面容安祥,一點不象一對彼此憎恨的夫妻。警察在他們腳邊發現兩個喝了一半的可樂罐頭,那裏面有毒藥,警察告訴我,他們就是中毒身亡的。很多人都認為他們是殉情而死,但我卻一點都不信。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們,是在出事的前一天早晨,母親穿著小碎花睡衣坐在鏡子前梳頭,她不到四十歲,仍然很美,但是嚴肅的表情卻使她那原本天真的娃娃臉急速地衰老了。她望著鏡子裏的我說:“小奇,讀書很累吧,以後你就會知道,比起其它事,讀書其實很輕松。”

我問她是哪些事,她看著我欲言又止,過了會兒又笑著問我:“小奇,上星期媽媽跟你一起拍的照片,你知道我放哪兒了?”

出事的前一個星期,她單獨帶我去飯店吃過一頓飯。那天她興致很高,打扮得很漂亮,還叫人給我們兩個拍了很多照片。第二天,她就到照相館把照片全都印了出來,我沒想到這事她辦得這麽利索,往常她做什麽都拖拖拉拉,因此我祖母一直叫她“懶料貨”。

“那些照片你收到衣櫃抽屜裏去了,第二格。”我提醒道。我母親不僅做事懶散,還有點丟三落四,她常常會忘記自己把東西放在哪裏。

“去給我拿來吧。”她道。

我給她找來了照片,交給她時,她看了看我的臉色,小心翼翼地問道:“小奇,你怎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