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讀者一定還記得,在奎因先生的上一本偵探小說中,一位署名“J.J.McC.”的紳士寫了一篇序言。出版人當時並不知道奎因父子這位朋友的身份,現在仍然不知道。遵從作者的願望,“J.J.McC.”慨然再度執筆,為他的朋友的新小說撰寫序言。序言如下:

多年以來,我一直懷著濃厚的興趣關注著奎因父子的生活。他們有很多朋友,但我和這父子倆交往的時間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長。正因為如此,宣讀開場白這倒黴差事才落到了我的頭上,至少,埃勒裏是這麽斷言的。在古代戲劇中,宣讀開場白的往往是個古怪的預言者,他既要博取觀眾的歡心,又得滿臉堆笑地承受他們的無理取鬧。

不管怎樣,我將再次愉快地在一部現代謀殺偵探小說中扮演一位序言者。為什麽說“愉快”呢?原因有兩個。第一,奎因先生推出的第一部小說受到了讀者的熱烈歡迎,而我多少也參與了那本書的出版發行工作;第二,我和奎因父子是老朋友了。不過,這種朋友有時也做得很辛苦。

我說“辛苦”,是因為我只是個凡人,在緊跟一名紐約警官繁忙生活節奏的同時,又得關注一個書蟲兼邏輯學家的思維活動情況,這其中的感受,大概也只有“辛苦”二字才能充分表達。理查德•奎因在紐約警察局幹了三十二年,也算是位老警官了。早在他退休前,我們倆就走得很近。他是個精悍的小矮個,兩鬢雖然有些斑白,但精力充沛,工作起來孜孜不倦。他熟悉案子,了解犯人,精通法律,但這些都不是什麽獨到之處。他之所以能從一堆平庸的警官中脫穎而出,靠的是辦案時展露出的過人膽識。盡管他堅決擁護兒子提出的那些更具啟迪性的破案方式,但不管怎麽說,他骨子裏仍是個講求實際的警察。奎因警官長期以來一直負責偵探處的工作,在他的領導下,偵探處創下了要案偵破記錄。迄今為止,在紐約市警務史上,該記錄仍保持著獨一無二的地位。當然了,奎因警官在工作中也有不順心的時候。他的上司有時為推行自己的某種理論或迎合新聞界的某種觀點,也曾奪過他的大權,親自對該部門進行全面改革。

埃勒裏•奎因經常感嘆其父的職業缺乏想象力,這一點,諸位或許也想象到了。他是個純粹的邏輯學家,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有夢想家與藝術家的氣質——惡徒們要是遇見他,那可真是死路一條。一切都逃不過隱藏在夾鼻眼鏡後的那雙眼睛;在他那敏銳思維的剖析下,惡棍們個個難逃厄運。在其父退休前,他的“終身事業”尚不惹眼。不過,他喜歡隨興所至地寫些偵探故事,或許,倒可以把這個愛好稱為“終身事業”。他的時間,絕大部分全都花在了學習上。他就像名學生,總在孜孜不倦地鉆研著各種知識。舅舅為他提供了一筆獨立資金,從而使他擺脫了社會寄生蟲的行列,過上了他所謂的“悠閑的知識分子生活”,這個定義倒是很有個性。埃勒裏•奎因是聽著謀殺與違法的故事長大成人的,在這種生活環境中,他自然而然地對犯罪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但其天生的藝術家氣質又使他無法成為一名警察,因為他不能容忍警方那套按部就班的調查程序。

多年前的某一天,父子倆曾有過一次談話,當時,兩人闡述了截然不同的兩種探案觀點。那段談話我至今仍記憶猶新。我之所以在此舊事重提,當然是因為它徹底展示了兩人性格上的差異——要想全面了解奎因父子,就必須知道這一差異。

當時,警官正在為我講解他的專業,埃勒裏坐在我們中間,懶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破案嘛,”老先生說道,“一般說來幾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在絕大部分案例中,作案人都是‘罪犯’——也就是那些經常違法的人。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有過犯罪記錄。

“在偵破這樣的案件時,警察們有許多事要做。按照通常的標準,辦案時必須收集相關的指紋記錄、私人照片及個人的全套档案。另外,還要收集一些罪犯的特征資料。目前,我們的偵探技術還不能和倫敦、維也納及柏林的警察相提並論,但至少,我們已經有了些基礎

“一個竊賊可能習慣於以某一特定方式撬門、撬鎖;一個搶劫犯作案時可能總戴著粗糙的自制面具;一個殺手可能總抽一種牌子的煙,而且喜歡隨手亂扔煙頭;一個流氓可能對女人有著某種變態的興趣;有些人習慣單獨作案,也有些人總要找人‘望風’有時,這些犯罪特征與指紋一樣,是找到罪犯的確切線索。

“在普通人看來,這似乎很奇怪,”奎因警官掏出他的舊鼻煙盒,深深地吸了撮鼻煙——這已經成了他的積習——“罪犯竟會不斷重復相同的作案手段,留下相同的犯罪痕跡——總是抽同一牌子的煙;總愛隨手亂扔煙頭;總是戴著同樣的面具;襲擊婦女後,總愛舉行某種瘋狂的儀式。但他們忘記了,犯罪是罪犯們的職業,而每個行業都會在其從業者身上留下難以磨滅的習慣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