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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警方來的是赫斯特警官,他看上去非常自大,但面帶憂慮。
“晚上好,先生們,”他和我們打了招呼,“警督馬上就到。現在我要執行他的指示。聽說普羅瑟羅上校被人槍殺了——在牧師寓所裏。”
他停頓了一下,向我投來冷冷的、懷疑的目光,我則用得體的舉止回應他,試圖表明自己的清白。
他移步到寫字台前,宣告:“警督到來之前不許碰任何東西。”
為了方便讀者,我附了一張房間的示意圖。(見圖二)
他掏出筆記本,潤濕了鉛筆,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我們倆。
我又將發現屍體的過程講了一遍。他花了些時間全部記下來,接著轉向醫生。“海多克醫生,在你看來,死因是什麽?”
“近距離射穿頭部。”
“那武器是什麽呢?”
“在取出子彈之前,我無法斷言。但子彈很有可能是從一支小口徑手槍裏射出來的,比如,零點二五英寸口徑的毛瑟槍。”
我心裏一驚,記起頭一天晚上的談話,那時勞倫斯·雷丁承認自己有一把毛瑟槍。警察那雙冰冷的、魚一般的眼睛又在打量我。
“你要說什麽嗎,先生?”
我搖了搖頭。無論有什麽懷疑,也只是懷疑罷了,我要保守秘密。
“在你看來,這場悲劇是什麽時候發生的?”
醫生在回答前猶豫了片刻。接著,他說:
“這個人是在半小時前死的。肯定不會早於這個時間。”
赫斯特轉向我,問道:“女傭聽見什麽動靜了嗎?”
“據我所知,她什麽也沒聽見,”我說,“但你最好去問問她。”
就在這時,斯萊克警督到了,他是乘車從兩英裏外的馬奇貝納姆趕來的。
我想說的是,沒有一個人會像他這麽毅然決然地抵觸自己的名字[1]。他膚色黝黑、精力充沛、一刻不閑,一雙黑眼睛不停地掃來掃去,舉止粗魯驕橫到了極點。
我們跟他打招呼,他只以微微點頭回應。他抓過下屬的筆記本,瀏覽了一下,低聲與之交談了幾句,然後大步向屍體走去。
“看來,現場弄得一團糟。”他說。
“我什麽都沒碰。”海多克說。
“我也沒動過什麽。”我說。
有那麽一會兒,警督忙著察看桌子上的東西和那攤血。
“啊!”他用勝利的口吻宣布,“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他向前倒下時弄翻了時鐘。這給我們提供了作案時間。六點二十二分。你剛才說死亡時間是幾點,醫生?”
“大約半個小時前,可是——”
警督看了一眼手表。
“七點過五分。我是大約十分鐘前得知這個消息的,那時是七點差五分。發現屍體的時間大約在七點差一刻。我聽說你是被馬上叫來的。假如你檢查屍體的時間是差十分鐘……哎呀,幾乎分秒不差!”
“我不能保證就是這個時間,”海多克說,“這只是大概的估計。”
“已經很不錯了,先生,很不錯了。”
我一直想插話。“至於時鐘嘛——”
“不好意思,先生,有問題的時候我會問你的。時間緊迫。我需要絕對的安靜。”
“好,不過,我想告訴你——”
“絕對安靜。”警督兇巴巴地看著我。我只好照他的要求做了。
他仍在仔細察看那張寫字台。
“他為什麽坐在這兒呢?”他咕噥著,“他是想寫張便條嗎——哎——這是什麽?”
他得意地舉起一張便箋紙。這個發現讓他很是高興,於是,他允許我們到他身邊去和他一起細看那張便條。
那是一張牧師寓所的便箋紙,信頭所標記的時間是六點二十分。
“親愛的克萊蒙特”——便條是這樣開頭的——“很抱歉,我不能再等下去了,但我必須……”
從這兒開始,字體變得潦草淩亂。
“再清楚不過了,”斯萊克警督沾沾自喜地說,“他坐在這裏寫這張便條,他的仇人悄悄從落地窗進來,趁他寫字的時候槍殺了他。不就是這樣嗎?”
“我想說的是——”我開口道。
“請不要擋路,先生,如果你同意的話。我想看看有沒有腳印。”
他趴在地上向敞開的落地窗爬去。
“我想你應該知道——”我固執地說。
警督站了起來。他並不激動,但語氣堅定。
“過會兒再說那些事吧。先生們,如果你們能離開這裏,我將十分感激。現在就出去,請吧!”
我們像孩子一樣被他哄了出去。
時間似乎過去了幾個小時,其實才七點一刻。
“唉,”海多克醫生說,“就這樣吧。如果那個自以為是的蠢驢找我,你就叫他到診所來。再見!”
“夫人回來了。”瑪麗從廚房裏露了一下頭,她興奮地雙目圓睜,“大概是五分鐘前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