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人皮草人 第十一章 桃花源記(第2/3頁)



  刑偵案卷中的現場照片拍的很不專業。因為鄉派出所平時大多處理一些治安案件,抓抓計劃生育,調解打架鬥毆什麽的,有時甚至還要幫老鄉尋找丟失的牛,鄉派出所拍照的警察估計當時很害怕,手也在抖,再加上案發時霧氣彌漫,所以從照片上很難分辨那稻草人是模型還是真正的人。

  照片顯示一張很模糊的臉,整個頭部從下巴底下整整齊齊割了下來,但是還連著一張皮,皮裏面鼓鼓囊囊塞著稻草,沒有穿衣服,手和腳也是稻草紮成的,看來兇手只割掉了頭剝下了軀幹的皮。在脖子的位置,可以看到一道繩索印子。

  包斬疑問道:誰會把人體模型吊起來呢?

  蘇眉說:這肯定是一個人,這個人應該是先被吊起來,然後剝皮,最後插到桃園裏。

  梁教授說:這事蹊蹺,畫龍,咱們去桃源鄉派出所!

  桃源鄉派出所位於一座山下,山上綠草茵茵,桃樹遍布,一條小溪流過,兩岸垂柳依依,一架水轉筒車緩緩地轉著,遠方,群山含翠,近處,一個集市熱鬧非凡。集市上只賣桃子,當地特產蟠桃,又正值中秋上市,吸引了各地的水果商販雲集於此。

  特案組開車穿過集市,來到桃源鄉派出所。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大門緊閉,派出所裏竟然沒有一個民警。

  特案組在集市上轉悠了一圈,打算先吃點東西,然後去山上的案發現場看看。刑偵案卷上記錄的案發現場在桃源鄉桃花村前路邊的果園裏,第一殺人現場在桃花源風景區的一個亭子裏。一行人來到山下,山下有個木頭搭建的簡陋飯館,一個系著圍裙的老漢正在廳堂裏刷盤子,鍋裏的鹵煮咕嘟咕嘟燉的正香,一個夥計正在磨菜刀,他的頭上紮著繃帶,似乎剛受過傷,特案組四人進去,找了張桌子坐下。

  包斬問道:大爺,這裏就是桃花源風景區吧?

  老漢回答:對,這就是狗日的桃花源!

  包斬又問道:大白天的,鄉派出所怎麽一個民警都沒有?

  老漢氣哼哼的說:狗日的,都死啦,死絕啦。

  畫龍問道:當地是不是發生了一起殺人案?

  老漢警惕的反問道:你們是幹啥的。

  包斬答道:我們也是警察……

  老漢聽到“警察”二字,怒不可遏,猛地將手裏的盤子摔在地上,指著門口說道,走走走,滾出去,小店關門了,打烊了,我就是把肉喂給狗吃,也不賣給你們公安。

  聽到“滾”字,畫龍的心裏升起一股怒火,特案組偵辦前兩個案件時,何等風光榮耀,而現在,他們先是在縣公安局受到冷遇,又在鄉派出所吃了個閉門羹,此時又被這飯館老板羞辱,畫龍站起來,正想發作,突然湧進來一群兇神惡煞般的人,進門就一陣打砸,他們掀翻鹵煮大鍋,爐灶裏的火立刻引燃了窗簾。飯館裏那個磨刀的夥計嚇壞了,怔怔的看著他們,那些人沖上去,對著店夥計拳打腳踢,很快,店夥計頭上纏著的繃帶又被鮮血浸紅了。

  包斬和畫龍沒搞清怎麽回事,木頭搭建的小飯館已經燒了起來,飯館裏一片混亂,倆人趕緊推著梁教授,拉上蘇眉,跑到了門外的安全地帶。

  那老漢脖子上青筋畢露,扯著喉嚨破口大罵,幾個人七手八腳將他和店夥計擡了出去。

  木頭搭建的小飯館火勢熊熊,一些村民和路人想要救火,只見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叉腰厲聲喝道:我是吳鄉長,誰敢去救火,就捉去鄉政府關15天,潑一瓢水罰款300!

  老漢的身子猛地一挺,聲嘶力竭的罵道:吳鄉長,你燒了我的房子,我和你拼啦,我要殺了你。

  吳鄉長冷笑著說:屁啊,違章建築,讓你早點搬,不聽,敬酒不吃吃罰酒,給我關起來。

  小飯館火焰沖天,很快就燒成了殘垣斷壁,焦黑的廢磚瓦,顯得墻上的白色“拆”字更加醒目。老漢怒罵的聲音越來越遠,漸漸地變成了哭聲,終於聽不到了。山下的路邊,一塊石頭上刻著草書的《桃花源記》,“晉太元中,武陵人捕魚為業。緣溪行,忘路之遠近。忽逢桃花林……”

  這種暴力拆遷方式使蘇眉受到了一點驚嚇,她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野蠻行徑,畫龍嘆口氣,也想明白了飯館老板為何那麽痛恨警察。特案組四人也顧不上吃飯,開車前往山上的桃花源風景區,雖然路上風景秀麗,但實在是沒有心情欣賞,一路無話,車在一個小亭子前停下。亭子裏坐著一個人,正在看一本棋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