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骷髏之花 第三十二章 狗叼人頭(第2/2頁)



  梁教授和蘇眉對賀蛋進行了審問。

  梁教授:抓你的時候,你跑什麽啊。

  賀蛋:抓我,我還不跑啊?

  梁教授:我們只是想問你一些事情,問完了,要是沒你的事,就放你回去。

  賀蛋:我什麽都不知道,問也白問。

  梁教授:你有個幹娘,對不對,看守所彭所長,被人殺了,我想,你也聽說了。

  賀蛋:我不知道,沒聽說。

  梁教授告訴賀蛋,此案重大,如果想洗刷嫌疑,就要好好配合警方,否則,自己不能排除殺人嫌疑,警方肯定會深入調查。梁教授將利害關系講了之後,賀蛋意識到自己以往犯的都是打架鬥毆之類的小案子,如今和殺人扯到一起,自己處境不妙。他向警方坦誠了自己的一些劣跡,對於彭所長和他的關系也如實交待,按照他的說法,彭所長是個又騷又浪的老娘們,認她做幹娘,只是想提前幾天離開看守所。

  賀蛋曾因尋釁滋事關進看守所,治安拘留十五天,這期間,彭所長以檢查身體為由,在所長辦公室裏,她多次和這個英俊的年輕人發生性關系,後來提前將其釋放。

  賀蛋沒有作案時間,案發的那兩天,他和朋友一起在鄉下討債,這個說法也得到了證實。

  這個線索中斷了。

  有個群眾向公安局反映了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那名群眾是一個老獵人,他聲稱,叼著人頭的那條狗,根本就不是狗,而是一只狼!

  縣城裏有一只狼,這事非同小可,縣公安局長親自帶人在城區進行大規模搜捕,然而沒有找到,很可能已經逃到了鄉下。

  這條消息也引起了特案組的重視,梁教授認為,如果真的是狼,有可能是從看守所附近的犬類養殖場跑出來的。畫龍和包斬在檢疫部門和衛生部門的陪同下,對養殖場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養殖場主人是一個台灣人,外號狼青,五十多歲,戴一副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但他胳膊上刺有紋身,言談舉止也沾染有黑道江湖氣息。

  狼青自稱嗜狗如命,他如數家珍似的向檢查人員介紹了養殖場中狗的種類,除了藏獒之外,養殖場還有牧羊犬,高加索犬,惠比特犬等世界名犬。養殖場的衛生狀況良好,檢查合格。

  畫龍和包斬對看守所附近的那個孤兒院也進行了走訪。孤兒院就是一個大院子,院中有棵高大的老槐樹,上面一個老鴰窩,除了宿舍之外,還有幾間塑料大棚,簡陋的溫室花房裏種植著各種花卉苗木。

  幾十年來,羅老太收養過幾百名孤兒,電視台和報紙多有報道。現在孤兒院裏有65名孤兒,不過年齡大點的孩子都在市裏的寄宿學校,只剩下十幾個小孩子留在孤兒院。

  養殖場和孤兒院都沒有獲得任何有價值的信息,特案組對此案毫無頭緒,不知道下一步應該從何處調查。

  牛隊長卻接連有重大線索發現,他調來了挖掘機,請求武警協助將整片竹林戒嚴,禁止任何人進入。他親自操作挖掘機,鏟平竹子,在那片竹林裏又陸續挖出一些骨骸,有的骨骸甚至就在看守所的圍墻附近。

  牛隊長通宵達旦的鑒定骨骼,檢測土樣,一連工作了兩天天兩夜。

  第三天上午,縣公安局長慌裏慌張的告訴特案組一條難以置信的消息:牛隊長死了!

  梁教授感到很驚訝,問道:啊,不會吧,他怎麽死的,累死的?

  縣公安局長的眼睛紅了,他抹把眼淚說:被人殺死的,槍殺,兇手用他的槍把他打死了。

  畫龍問道:死在哪裏?

  縣公安局長說:距離城南碼頭三公裏的河灘上。

  包斬說:奇怪啊,他一直在工作啊,怎麽會跑到河邊去?

  縣公安局長說:他平時都穿警服,死的時候卻穿著一身運動服,戴著帽子和墨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