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紅衣男孩 第四十一章 七大懸案(第2/2頁)



  民間道士沒有多說什麽,只表示問題可能來自於他們家的那間陰森的老屋。

  民間道士留下一張符,讓匡記錄貼到孩子吊死的那間房子裏,道士說七七四十九天後,孩子要回煞,家裏不要有人,所有人都要躲開他。

  法醫判斷,紅衣男孩是發現屍體前的48小時內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遺體額頭前有一個小孔和不重的外傷,大腿、雙手、兩肋、雙腳裸部上方,都有極深的勒痕。此外沒有任何傷口。法醫進行了屍檢,孩子從頭部到腹部,都被線縫著,還帶走了男孩的內臟等物,回城裏解剖。

  警方認定,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門調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殺、自殺,屬意外死亡。派出所開出的死亡注銷戶口證明,在死亡原因一欄上寫著“其它非正常死亡”。

  父親匡記錄很不理解,對警方的鑒定結論不服。當時,他質問警方:什麽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殺和自殺,我兒子究竟遇到了什麽意外?什麽是非正常死亡?

  對於他的疑問,警方沒有回答。

  於是,父親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釋“意外死亡”的含義,警方負責人想了一會兒說,比如玩遊戲也可能引起死亡。父親再次提出疑問:玩什麽遊戲?和誰玩遊戲?如果是玩遊戲引發的死亡,那我兒子死時,雙手、雙腿捆得非常專業的結又從何解釋?我兒子雙手被捆後,不可能把自己“掛”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紅裙子和遊泳衣。

  父親匡記錄對采訪的記者說,後來刑偵支隊的負責人告訴他,不僅是區局,市局也無法解釋發生在匡志均身上的這些現象。

  紅衣男孩案在網上引發熱議,眾說紛紜,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說法漸漸形成。

  網友“xing-1982”的原貼:

  標準的養鬼術前半段,兇手可能是為了煉鬼專門找上這個小男孩。

  網友“chung。good”的原貼: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梁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間也應該是陰時,亥時可能最大。這樣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且讓死者永不超生,死後魂魄盡散,不會找兇手麻煩。兇手熟知小孩出生年月,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頭頂有針眼!分魄術!

  那針用屍油泡過,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網友“chenjia3344”的原貼:

  此案手法乍看下頗有許多自相矛盾: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砣,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只是與其家裏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魂魄打散,則又何需要加上墜魂拓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兇手麻煩,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麻煩?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實兇手並不是簡單的想要打散其魂魄報仇什麽的,也不是單純的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可能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八字純陰,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個月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這樣的精魄極為罕有。有些修煉精深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會花上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尋找這樣一個精魄。所以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魂魄飄散無法提煉,所以在腳上加上墜魂拓,秤砣鐵制,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魂魄無法遠遊,只能在死處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散這個男孩的魂魄,只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這樣才能解釋他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我看警方也知道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布出來,估計既是為了得到更多的玄學方面的解釋和幫助。

  警方若是想破這個案子,沒有高人的幫助是根本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