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走向深淵(第2/6頁)



麥濤又拿起那字條去看,看到那上面弟弟的署名時,他感到一絲寒意。用得著表明自己的身份嗎?就算告密者再傻,也知道這是自己身為兇手的弟弟幹的。兇手執著於此,正是在強調他和他的親密關系。也因此,他對背叛的容忍度就更低!時間拖得越久,局面就越糟糕,可是他們去哪兒找呢?根本無從下手。

忽然,麥濤的手機響了起來,有個不知名的手機發來了一條短信。

不,還不是一條,而是連續四五條,就好像不讓他收到,決不罷休似的。

短信很簡單,只給出了一個地址,多余的字眼一個沒有,甚至連標點符號都沒有。

這短信是誰發來的?

麥濤只能想到一個人。

那個還活著的惡魔。該不該信任那個惡魔,麥濤不知道,可既然眼下沒有別的辦法,也只好試試看了。

當麥濤向劉隊報告這件事的時候,後者感到莫名其妙:正在緊要關頭,自己為什麽要帶人去那個地方?麥濤不作解釋,只強硬地頂了一句:“爸,你去不去吧?你不去我去!”

劉隊是麥濤的嶽父,聽姑爺來了這麽一句,知道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會這麽說的。

好吧,去就去!

於是,劉隊帶領部分精幹警力,火速趕往現場。

警方行動的時候,方茗,也就是唐彼得、水哥,總之不管什麽身份吧,他正坐在那人的車裏,也向著同一地點趕去。

那人一邊開車,一邊放下手機,笑了笑:“我想麥濤總該收到短信了吧。”“麥濤?這名字有點耳熟。”方茗一路上沉默不語,只在這個時候才歪頭去看那人,忽然又冒出來一句,“你是誰?看起來很眼熟。”“啊?”那人咧了咧嘴,“你連我也不認識了?!靠,你……那你還記得你有個女兒嗎?”“記得。”

“叫什麽名字?”“方曉曉!”“GOOD!你在心裏默念這個名字一百遍,想想她的臉。你可別把這個也忘了!”“哦。但是,你是誰?要帶我去哪兒?”“唐彼得!”那人笑道,“我是你的好兄弟啊!雖然你病得不認識我了,可我始終是你的兄弟。一定要相信我,我是去帶你找你的女兒。記住了嗎?把這個也默念一百遍!”

方茗點點頭,像個孩子似的開始背誦起來。

那人苦笑地搖了搖頭,“太慢了,我真是太慢了,拖到了這個地步,也許不會得到什麽好結果了。”

他很苦惱地嘆了口氣,一腳油門踩到底……

當告密者第一個來到深淵的入口前時,他猶豫了。自己的腳下和眼前是一大片尚未完工的工地,巨型腳手架和向上挺立的鋼筋,連他都望而卻步。

這是什麽?一個巨大的基地?不,那當然不可能。也許這裏正要修建一個大型的地下超市?不,又不止是那樣。他想起一年前在電視上看到的,B市正要修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的巨型地下廣場。為什麽這地方也停工了?資金周轉不暢?不可能吧。告密者當然不清楚,近幾個月來,B市高層領導頻繁更換,一切與政府有關的大型設施停建,等管理部門交接好了再說。當然,這是題外話。告密者圍著地表部分轉了半圈。他只是轉了半圈,因為這裏太大了,全走完實在耽誤時間。下去的路似乎不只一條,該從哪兒下去呢?他可不知道。不過遠遠地,他望見弟弟的車子,就向那邊靠攏過去。在車子前面一處下到深淵的入口前,他看到了那件連衣裙。那當然是弟弟特意留給自己的。他拾起那條裙子,搭在肩膀上,緩緩往下走去。他越走越深,大概垂直向下了四十多米,穿越鋼筋水泥,來到了一處寬綽的建築平台上。在這個滿是土和灰的平台上,他看到了弟弟和脫得只剩下乳罩內褲的方曉曉。“嘿!”弟弟自然也看到了他,老遠向他揮揮手打招呼,揮舞的手中還攥著一把尖刀,“嘿,哥哥,你來得夠慢的啊!”“啊,那是因為我沒有車。”“我應該早就說過,讓你去學學車,有車的話,殺人棄屍都更方便啊。哦,不好意思,我忘記了,你現在不殺人了,你學會了做乖乖仔!”

告密者沒答話,繼續往前走。“STOP,停下!哥哥,不要再往前走了,不然你知道後果會怎樣。”弟弟揮了揮刀,在方曉曉的脖子上比劃了幾下。

方曉曉套著頭套,扭動了幾下。

告密者停下了。“我應該懷疑你身後是不是跟著警察嗎?”弟弟又說,“我應該懷疑自己的好哥哥嗎?”“不!”“哦?可為什麽我還是不放心呢?這樣吧,你看到地上那根繩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