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齒輪 二十二、我就是個騙子(第2/3頁)



老威說得沒錯:“希望是我的敵人!”這的確是我的觀點。

在治療之初,家屬是走投無路,低聲下氣地來求你,無意之間就把你的地位給擡高了。可隨著治療,你會發現一大堆的問題:家屬不了解咨詢的緩慢過程,總覺得你是刻意拖延;或許家屬認為你的收費標準有問題,之前又不好意思討價還價;也可能他們懷揣的希望太高,而你能力不夠,等等,等等。

在咨詢進程之中,這樣那樣的問題比比皆是,與其事後翻臉,還不如把話都說在前面。一份協議,既顯得專業,也很有必要。要銘記在心的是,不管家屬的希望是不是太高,是不是不切實際,只要接手了,而你又沒有給他作出說明,等到無法滿足他的目標時,你就真的成了騙子!

這份六頁的協議,包括前三頁的基本原則,以及後面各一頁的醫患雙方的特別權利,以及最後一頁的附錄和出勤表。需要雙方簽字的地方有許多,敘述也有些枯燥。大多數家屬用不了三分鐘就草草簽字了事,購房協議,你會這麽做嗎?!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我們的民眾,對於心理問題和心理治療,視如兒戲。

無所謂了,我還是耐著性子作出了必要的解釋。

比如,正本第一條,俗不可耐的,就是我的保密原則。不過相應的,在家屬權利的第一條,也標注了家屬可以享有知情權,即我必須將病人的當前狀況,如實地作出匯報,只隱去病人當作隱私的部分。

逐條逐句地,我不厭其煩地解釋了一遍,最後說:“如果沒問題,就簽字吧。”

這時,李詠霖沒急著簽字,而是掏出一個信封:

“按照您的收費標準,”他溫和地笑了,那麽自然而然,令我贊賞,“艾先生,這是預付給您的五次費用。”

“先不忙。”我喜歡錢,可是還不至於見錢眼開,“付費是在簽字之後。”

“這……”他顯得有些為難,“請您容我解釋,這個字,我不能簽,要由楊潔的姐姐,楊穎來簽。”

我把視線移到對面的楊穎身上,前面提過,她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美人,不過風韻獨具,很有氣質;她已經回家換了衣服,略施粉黛,給人一種職業化的美感。

在之前說話的時候,她始終靜靜地聽,我能看出她的好奇,不過經過控制,她沒有打斷談話。

現在,焦點轉移到她身上了,楊穎這才有條不紊地開了口:“艾先生,我先解釋一下吧。因為李詠霖和我妹妹楊潔的婚姻關系已經終止,所以我們覺得,如果由他來簽字,也許不太合適;另外我的父母,思想比較守舊,不懂心理咨詢的必要性,所以他們也不行;我這個做姐姐的,就代為簽字,您看這樣做成嗎?”我懷疑這話她事先練習過幾遍,以至於說得那麽流暢,絲毫也沒有談話內容裏帶出的那種為難情緒。

當然沒什麽不成的,只是……我有話直說:“簽字的是你,付費的卻是他。”

李先生把話茬兒接過來:“該怎麽說呢?艾先生,希望您不要見怪。我比你大幾歲,可是很敬重您。我也可以私下裏把錢交給楊穎,這樣更省事。可我不願意這樣做,就是為了解釋清楚。是這樣的,楊穎剛剛買了房,手頭不寬裕;楊潔就不用說了,她也不懂心理學,也許覺得花這個錢不值,沒準兒她還不把自殺當回事,認為自己沒病呢。雖然她通過離婚,得到了不少財產,不過她沒什麽特長,也缺乏就業機會,這筆錢還不夠下半輩子用。就當做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我雖然也有困難,可是還能盡一份責任。”

這應該不是老威口中的打腫臉充胖子,李詠霖的確責任心很強,並且在接人待物上,算得上光明磊落。

“可是,你卻不願意讓楊潔知道,是你在背後為她付賬。”

“艾先生說得很對。您也看到了,我前妻她並不理智,為了和我復婚,這一次她割腕,差一點兒把命丟了。不怕您笑話,我也盼著早點兒解脫,不願意再和她扯上什麽關系。雖然我盼著她好,也願意幫她治療,但最好在她看來,我對她不聞不問,也好讓她死了復婚這條心。所以艾先生,請您務必諒解,千萬別說我和這事有關。”

唉,人人都有苦衷,我點點頭,既然沒有更好的辦法,也只好如此。但是,欺騙的問題由此產生了:“那我該怎麽出場呢?”

“哦,這事您不必擔心,我跟星星商量好了,就說您是她的一位朋友,搞心理的。知道楊潔自殺的事情,很關注,願意給免費治療。這說法星星下午告訴了楊潔,她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