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麥濤的伎倆

  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在之前的會議中,每位警官的態度都有所保留。“誰人都有遮遮掩掩的時候”,的確是一句至理名言。

  警官們三緘其口的原因,倒不是說他們不願意盡心工作,或者看薛蓉蓉的臉色,只是這案子與普通的搶劫殺人案,有很大的不同。前一天曾到過現場的人自然不必說,他們想起死者瞪大的眼珠就有些不寒而栗;即使沒見過那屍體的人,今天也都聽說了。

  如果這個謎不能解開,兇手的動機也就無從談起,更不要說抓到兇手了。

  不過麥濤的一句話,在會議室裏瞬間激起了千層浪。麥濤說:“兇手要的,並不是富人的財富,很可能他的真正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這句話說得相當含糊,威力也相當驚人。

  “人怎麽能得到別人的身份?”

  “拿到工作證件有什麽用?”

  “這又不是偵探小說裏的千面人!”

  人們議論紛紛,薛蓉蓉對麥濤的說法並不滿意,可事發突然,她一下子想不出反駁的言論來。

  正在這個時候,會議室的門口,出現了某人的身影。

  這人在門口晃蕩了一下,聽裏面亂哄哄的,不知道是否該立即進去。

  面向門口的劉罡明隊長,一眼就瞧見了他,“哦,小張,有什麽事嗎?進來說。”

  小張是警察局檢驗科的技術人員,此時手裏托著一張報告單,聽隊長叫他,畢恭畢敬地進來,“是這樣的,薛蓉蓉隊長送來的證據已經檢驗過了,在第一現場發現的強力膠,與第二現場粘住死者眼皮的膠水,是相同的。”

  絕大多數與會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沒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更讓她感到納悶的是,她不記得今天把什麽證據交給檢驗科。

  劉隊長接過化驗單,掃了一眼,剛想叫薛蓉蓉解釋一下,麥濤說話了。

  只見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來:“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過招呼,就由我來說明吧。眾所周知,第二個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這是否是個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鑒於本案與陶曉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兇器和諸多細節都不相同,一時間,我們都很難斷定,兩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為。為此,薛大姐重返現場,發現了在第一現場兇手未完成的工作。

  “兇手在第一案的時候,就已經制作了特定的兇器,兇器為上下兩個部分,表面上看,跟一支香水瓶子差不多,不過擰下蓋子,卻可以抽出一支鋼針。瓶子裏裝的,也並非香水,而是強力膠。不過由於第一次準備的疏忽,兇器有個裂縫,他不便使用,這才隨手抄起塊磚頭,砸向被害人頭部。

  “我們曾經有個疑惑,如果是一般的小劫匪,殺了人,應該趕緊拿著財物逃走。可本案兇手沒有這麽做,他反而將屍體拖進草叢,究其原因,就是為了粘住死者的眼皮。這個細節我稍後再作解釋。”

  “第二案件中,兇手完成了這個工作。但在第一案中,他受到一條流浪狗的打擾,而被迫放棄了。事後,裝著膠水的兇器,被流浪狗叼進了自己的巢穴,這就是我們發現兇器的過程。

  “因此不難斷定,兩起案件確系一名兇手所為。

  “可兇手幹嘛要粘住死者的眼皮呢?就像我剛才說的,這就和他取走死者的證件如出一轍。取走證件,也可能是為了滿足兇手某種不正常的幻想,或者是收集戰利品。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拿著這個證件,他也不可能偽裝成被害人。因此,他的動機,更多是心理上的問題,而不是實際應用。

  “之前說過的,兇手並不是簡單的仇富,因為還有許許多多更有錢的富人,他卻沒有選擇他們,而是將目標鎖定在公司管理人員身上。我在這裏做一個大膽的設想,兇手是個懷才不遇的家夥,他可能在原有的公司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正要被辭退。這種壓力,慢慢變化為對管理人員這個特定階級的仇恨。兩名死者雖然同住在天堂苑,但公司是不同的,可見兇手是從被害人的外觀來斷定的。兩名被害人穿的,雖然都是公司的套裝和西服,不過從品牌上,從兩人的姿態裝扮上,還是能看出他們並非一般小職員,兇手正是看準了這些,尾隨他們,伺機下手,殺人還不過癮,還要將他們的眼皮粘上……”

  麥濤說著,刹那間瞪圓了雙眼,神情有些嚇人地念叨著:“那就好像在說,瞧瞧吧,平時張牙舞爪的你們,也有今天!好好記住老子的模樣吧,你們永不瞑目,再也沒有翻身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