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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朗看到時鐘的針指向五點半,便出門拿早報。天色仍然一片昏暗,包含他在內的四個人,似乎就要這樣迎接黎明。

他在上樓的電梯裏攤開報紙,立刻找到了命案報導。

報導內容如下——星期五晚上七點左右,有人在位於江戶川區篠崎的制紙工廠廢棄物存放處發現一具男屍。發現屍體的是該工廠的員工,屍體被藏在鐵通後方。死者年約三十至五十歲,身穿灰色夾克、藏青色西裝褲。在死者身上沒有發現錢包、駕照、名片等物品。

“報上登了。”哲朗一回到家,馬上將報紙放在茶幾上。須貝第一個將臉貼近報紙,讀了起來,理沙子也在一旁觀看。

“是這個嗎?”理沙子問美月。

“大概是吧。”美月語氣粗魯地答道。

“他身上的錢包和駕照是你拿走的嗎?”哲朗問道。

“因為我想讓命案看起來像是一般的強盜殺人。”

“你丟在哪裏?”

“我沒丟。”

“那,東西在哪……”

“在這裏。”美月打開運動包,拿出黑色的錢包和記事本丟在茶幾上。

哲朗手伸到一半,打消了主意,他想到不能留下指紋。然而理沙子毫不猶豫地抓起錢包和記事本。

“你為什麽留著這種東西?”

“我原本打算馬上丟掉的,又想到如果要自首的話,還是帶著比較好。只要拿給刑警看,就能證明我是犯人,事情比較好辦。”

理沙子非常錯愕地搖了搖頭,說:“你這一點還是沒變耶。不知道該說你膽量過人,還是……”

“我看看。”哲朗心想,既然理沙子都碰到了,等於自己也碰了,於是伸出手。

錢包裏的駕照照片上,是一張憔悴的男性臉孔。他的眼珠子從深陷的眼窩向上看人,一頭短發,額頭寬闊,面頰消瘦,有點暴牙,臉色灰暗。

他名叫戶倉明雄,住在板橋區板橋三丁目。從出生日期推斷,今年四十二歲。

錢包裏有兩張名片,印著戶倉明雄的名字,公司名稱是門松鐵工廠。公司似乎也在板橋區,戶倉的頭銜是常務董事。在中小企業擔任常務董事的話,相比常有機會去銀座的酒店走動吧。

“等等,這是什麽?”理沙子嘩啦嘩啦地翻閱記事本,發出氣憤的聲音。那是一本滿是手垢的舊記事本。

“很過分吧?”美月的嘴角扭曲起來。

“怎麽了?那本記事本怎麽了嗎?”

理沙子遞出記事本,仿佛在說:你看了就知道。

哲朗打開一看,不禁翻了翻白眼。記事本裏密密麻麻寫滿了小字。因為使用鉛筆寫的,整頁烏漆抹黑一片,而且寫字的力道相當強勁,表面凹凸不平。

哲朗讀了上頭寫的內容,更加吃驚。上頭巨細靡遺地記載了一個人的日常作息。

『五月九日 下午三點十五分便利商品 面紙、幾樣食物(確定有三明治和牛奶)、噴霧器(發膠?) 晚上七點整“貓眼”(藏青色襯衫、黑色高跟鞋、黑色皮包) 淩晨一點二十五分 和兩名客人和一名女公關離開酒店 前往七丁目“飛鏢” 淩晨三點二十五分 一名客人(身材肥胖,五十多歲,身穿西裝)送她回家 三點三十分準時聯絡 無異狀

五月十一日 下午五點三分外出(灰色襯衫、黑色高跟鞋、白色皮包和紙袋)前往銀座四丁目 大都銀行自動櫃員機 松屋(幾件化妝品) 安藤書店(一本雜志) 傍晚六點二十分前往咖啡店“Sepia” 六點五十分和一名男子(咖啡色西裝,一頭白發,五十多歲)碰面 晚上七點前往日本料理店“濱富士” 九點十分離開 九點三十二分前往“貓眼” 十一點二十四分小香目送身穿咖啡色西裝的男子回家 淩晨一點二十八分離開酒店 和另一名女公關(大概叫奈美)搭計程車回家 兩點五分回到家 兩點八分準時聯絡 無異狀』

之後每隔兩、三天,就有相同的記錄,一直持續到十一月中,也就是最近。

“真了不起,簡直就像偵探一樣。”須貝從一旁觀看,錯愕地說。

“這是什麽?”哲朗擡起頭說。

“就跟你看到的一樣。戶倉在監視小香的生活,並且加以記錄。看過內容說,就知道他有多執著了吧?”

“這位大叔都不用工作的嗎?”須貝發出疑問。

“小香說,他現在似乎都沒在工作。”

“這個『準時聯絡』是怎麽回事?”哲朗問道。

“戶倉會打電話給小香,然後追問她一堆問題。像是今天和你一起回家的男人是誰?不能偶爾早點回家嗎?”

“是哦,跟蹤狂果然和傳說中的一樣啊。”須貝毛骨悚然地低喃道。

理沙子伸手從哲朗手邊搶走錢包和記事本。

“這兩樣東西暫時由我保管。如果美月帶在身上的話,說不定會因為一時腦袋不清楚而跑去自首。”